是灰的一层接一层的高楼,也是扬起又扬起的灰尘。成都,这座古都。对于它,我这个成都郊区的成都乡下人,感情并未有土生土长的城里人来的猛,来的深,然而当置身于外地人的圈子时,才发现,成都,这座无法割舍的城市。
小时候,爸爸每周都要进城去进药,每次爸爸都把我带着。记忆中的那条路,是坐在爸爸的摩托车上,一路颠簸一个小时到城里,那段路很长,看着眼边的景色,由乡间小房变为工厂,进城再变为宽阔的大道,大路两旁的修补轮胎的小店,变成低低矮矮的房间,里面是茶楼,也是饭馆,那时楼盘还很少,只有些许正在修建,那时房价还很便宜。进药后最开心的事是爸爸看时间早晚带着我去成都到处玩,时间还早的话,便去动物园,植物园,时间晚的话,便去路边小店带我去吃渣渣面外带个蹄花。有时天就突然降大雨,便和爸爸匆匆躲进天桥下,等雨停了再回家,等待我们的是妈妈的蛋炒饭。那时的成都,是新建楼盘前刚铺上的青草味,也是大路两旁修理店的灰尘味,虽然每次进城会坐车坐的屁股疼,但始终喜欢着往那个方向前行。
长大了一点,每年或是过年那几天或是儿童节,爸爸就会带我去进城。第一次被爸爸带到春熙路时,看着从未见过的高楼人群,一个乡下丫头,紧紧牵着爸爸的手不知所措。爸爸对我说:这是成都最繁华的街道。然后再穿过街道去西南书城为我买喜欢的书籍,记忆中的那几本书:《学生百科全书》,《爱的教育》、《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每一本都是童年时候的最爱。
高中时,去府南河旁一个补课机构补课,家离学校太远,总是提前一两个小时,搭七点的车,奶奶总是六点过叫我起床,然后再给我买两个包子,塞给我送我上公交车。夏夜里清晨的成都是忙碌的,来来往往的车,急急忙忙上班的男男女女,我也混在其中,挤在公交车里,耳旁是大家的:让一让,让一让。到达时照例是早的,这时的我就会坐在对面的公园里,公园里是郁郁葱葱的大树,树上是一阵又一阵的聒噪的蟋蟀声。晨练的爷爷穿着短裤,围着公园边跑边喊出“哈”音,打太极拳的爷爷奶奶在公园的水池边气定神闲。有时我也会去学校对面书店,听着班得瑞的《安妮的森林》再看着自己喜欢的书,带到离上课还有二十分钟再走上五楼的楼梯(电梯总是太多人)。
上大学过后,爸爸已不用每月去进药,也不用每天起的大早去上课。外地的同学总会说,你是成都的,带我去玩吧。虽然一再强调我不是成都的,我是成都郊区的,他们则会说,成都郊区也是成都呀。于是带着他们去繁荣的春熙路,走过成都大街小巷,为他们讲述,这个城市,及这个城市与自己。那是便会觉得即使从未真正认为自己属于这个大都市,但在外省同学前面,确实一种强烈的归属感,成都,这个城市,对于自己已已不仅仅是一座城市。
记忆里的摩托车,颠簸的马路,拥挤的公交车。爸爸宽阔的后背,妈妈香喷喷的蛋炒饭,奶奶注视着公交车的双眸。一座城市,如果能为世人所铭记,所怀念,那,一定不仅仅是因为这座城市本身的魅力,更多的是,这座城市背后的人情,与,真爱。
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一座寄托着我满满真情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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