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很少遇到一种只能从中推断出一个合情合理的结论的情形,从单独一套理由中可以推断出多个备选结论,它们都有可能是这套理由得来的结果。
2、我们必须要确定最终采纳的结论最合乎情理,和我们的价值取向最吻合一致。一旦我们发现了其他的备选结论,我们就能更加有备无患地从一大堆可选的结论当中发现那个最说得通的结论了。
3、试图用来支撑某个事实断言的证据,或是用来支撑某个规定性结论的一堆过硬的理由,都可以解释成不同的含义。理由一般并不都是一目了然和不言自明的。结论只有在某人对理由的含义进行特定的解读或者假设之后才能得出来。
4、因为我们所有人都具有不同水平的认知准确度、不同的参照体系和先验知识,对哪些假设更为可取我们不断表达不同意见。我们从理由当中得出不同的结论是因为我们的背景各不相同,目标千差万别,这样我们在决定将理由和结论连起来的时候必然会被不同的假设所吸引。
5、当人们习惯用非黑即白、非是即否、非对即错、非正即错的方式来思考问题的时候,他们就是在应用二分式思维方法。这种类型的思维方式往往将一个可能存在多种答案的问题假设成只有两个可能的答案。这种喜欢看待和提及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仿佛天下所有问题都只有两面的习惯对我们的思维有毁灭性的破坏效果。通过将我们能加以考虑的结论局限在仅仅两个以内,细心推理可衍生出的无穷可能性就会急剧减少。
6、虚假两难选择这种谬误,以及一般的二分式思维,因为过度限制我们的视野而破坏了推理的进程。我们以为考虑了两个可选的决定以后就万事大吉了,因此忽略了很多其他的选择,从而错过了做出一个其他选择有可能带来的积极后果。

图片发自简书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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