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信佳。
第一次给你写信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讲,就来和你分享一些近况吧,随意聊聊,不必紧张。
昨天工作结束后,壮壮说要送女朋友回家。和壮壮道别以后,我就一个人沿着街,漫无目的地走。不知道去哪里,但是也不太想回家。掏出来手机,滴滴上面显示着,前方排队40人。回家的路永远那么拥挤。
于是决定还是地铁回去。和人流一起挤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夜晚是茫茫一片的深蓝色,只剩下远处写字楼晃荡着点点灯光。还有近处人们疲惫的沉默。路边的户外主播唱着最近流行的歌曲,经过的行人匆匆忙忙而面无表情,歌手依旧投入地唱着,看起来早习惯了的样子。
忽然感叹,这个世界明明这么拥挤,身边却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你如果在旁边,就好了。我相信自己有一天,也会等到你和我说,”今晚,你来接我回家“。只不过现在还没有认识你,也不知道你的名字。那就暂时叫你L吧。
你一个人的时候,喜欢做什么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无聊的时候,总是喜欢一个人,去逛书店,西西弗,钟书阁,字里行间,都爱去。喜欢从琳琅满目的书架里,挑选出来自己喜欢的书籍,然后,点一杯拿铁,精精有味的读着。把书合上的那一刻,有种心满意足的快乐,合上的仿佛不是书,而是安全感。
前几天去了一趟西西弗,在选书的时候,指尖不经意和另一支陌生的手指碰上了。于是不约而同的,朝着对方的方向,对视了一眼,如果从第三视角来看的话,大概会像是电影里面带着音乐的升格画面吧。对面的女孩子戴着口罩,有着一双非常好看的眼睛。收回视线的下一秒,就各松开手,朝着相反的方向走掉了。现实和电影的区别在于,不存在浪漫。可能还带着一点现实的冷漠。
忘了在哪里看到这样一句话再遇到的喜欢的人,想来只觉得遗憾。那些执烈欢喜,年少轻狂,连同整个世界都想要送给你。
可惜你来得太晚了。
我已经学会了一个人送走日落,一个人等待星光,我的爱早在无数个孤立无援的时刻,变得有了计较和盘算,再也没有了曾经的纯粹。
被击中了内心,但是也没有完全认同。我还是希望遇见你,使我变得纯粹,会抛下一切工作,一切利益得失,跟你说“别不开心啦,我知道有个书店的奶茶特别好喝,我带你去尝尝'”
书不尽意余容后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