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开庭,这几天江歌案在网上达到了很高的热度。看过了局面的采访,看了很多网友的评论,大多都是希望判处陈世峰死刑,刘鑫永世不得翻身。
每每触及这样死刑的问题,就会有两种观点,支持死刑和希望废除死刑。我认为法律是社会价值观的体现,它指引我们如何去做一个最低限度的人。生命是可贵的,它的诞生,成长经历了无数个惊心动魄的时刻。没有谁的生命比谁的生命尊贵,谁的生命都不应该被剥夺。倘若我们抱着这样的想法,死刑就应该被废除。刑罚是我们在遭受伤害后合乎社会规则的报复。当有一天有一种刑罚体系可以让我们改变“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的观念,那一天我们是否可以废除死刑?
刘鑫该死吗?看了“局面”对刘鑫的采访,我气的浑身发抖,当你口中的亲人因你而死,你为什么还可以躲在家里假装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安安静静的活?这种冷漠无情让我觉得恐怖。如果我们认为无论谁的生命都不可被剥夺,那么刘鑫的生命也不可以。但这不代表刘鑫的所作所为不会受到惩罚。至少现在刘鑫已经受到了惩罚,丢了工作躲在家里,她的痛苦从她面对镜头时的愤怒就可以看出。
关于民意。我并不是很喜欢现在关于民意的说法,好像民意是野兽,民意是盲目的。民意是中性的,它是野兽还是美女,不过是利用的人不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