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路人,我是一路人。我们相逢,因为岔路口;我们相爱,因为停息的时间够长,彼此够好。而金鸡报晓,晨光穿透林荫,又会收拾行囊,各奔前程。只是他先找到方向。
可纵使方向在变,时间在过,一定又会在某个岔路口与某人相逢,然后手牵着手,共赴远方。
暑假。眼看着我就要实习找工作,想多锻炼能力,就被小姑送到一家推广公司。
经理像个容嬷嬷,体重估摸着怎么也有两百斤,大红色连衣裙,大红色嘴唇,大红色指甲……
她带我认了个师傅,上个月的销冠,赵长安。
长安大哥活脱脱一东北大汉,中学毕业后就出来混社会,到了今天终于有了点小成就,也有了个小女友,叫西北。
有一次推广,我和西北姐分到一组,她骑电驴带我去商场推广点。
西北姐平时看上去文文静静唯唯诺诺的小女生一路上讲了许多话。
那几天正值这座城市最炎热的时光。到了盛兴大桥,我们停下休息。我买了瓶水给她。
她又说,你长安大哥就是那个脾气火爆的人,平时嚷嚷不要往心里去。
我咽下一口水,感受着这个夏天的丝丝点点的凉意,说道:没事,大哥人不错,我能学很多。
时间停止般寂静,但一点点也不尴尬,或许是太累,只要是休息都是美好的,和谁在一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起成长。
我的眼睛里闪着盛兴大桥下的波光粼粼,说,你和长安大哥很适合,是怎么在一起的,过程一定美好,讲给我听听,也让我学学啊!
西北姐脸上的闲暇被我的话瞬间掳走,她慌忙地欠起身子。
“我是个实实在在的笨丫头,从小到大,成绩都没有好过。在学校里老是被人欺负,被老师冷漠,父母都是小干部忍受不了我是个差生,只有我那个研究生姐姐是他们的骄傲。我一直忍受着被这个世界冷漠的生活。
高中的时候,我认识了学校旁理发店的理发师阿邦。在我那时看来阿邦哥是世界上最帅的男人,他扎着一束小辫,俊如电影明星。我经常去那剪头发。我迷上了他满是老茧的手触碰我脸颊和耳背上的肌肤的感觉。我委屈了就会去他的理发店,他也总是安慰我,哄我开心。我渐渐地喜欢上和他在一起,我逃课和他在一起,一起爬山,一起去海边,一起去那些两个人去的地方。
我发现我已经无法和他割舍,因为我仿佛找到世界给我的唯一的美好的回响——阿邦——和他在一起,哪怕是私奔。
阿邦把我带到了这座城市。我们租了间房子,他找了个理发师工作,我去酒店做服务员,在我看来很幸福。我想永远都那样。
可有一天,那是周末,阿邦起的很早,说去买早饭,可是到早上九点还没回,我想他一定会回的,就一直等。直至到了晚上九点,那是我经历的最黑暗最漫长的夜晚,每一秒的时间似乎都可以穿梭宇宙一整圈。但我依旧相信他一定会回。我还在等。
我白天奋力干活,晚上坚守着那间租房。脑海只有一张画面——那具消瘦的身躯出现在黑暗中的门框里。
然而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同样还是夜晚,同样还是思念一个人,只是憋屈着的情感达到一个峰值,我咆哮着大哭着理智的认识到,阿邦不会再回来了。
他是一路人,我是一路人。我们相逢,因为岔路口;我们相爱,因为停息的时间够长,彼此够好。而金鸡报晓,晨光穿透林荫,又会收拾行囊,各奔前程。只是他先找到方向。
我在如注的夜雨中哭泣,崩溃地爬行在街边。
第二天醒来,我就在这家推广公司的宿舍里了。
是长安哥把我带回来的,长安哥对我很好,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从所未有。
后来,所有的同事以为我们是一对,我们就真的成了一对。”
面对眼前的这个娇小的姑娘,怎么都料不到她会有那样的过去。
听到这个故事的后一天我就因为家里有事离开了那里。
一个月后我去办实习证明才知道这样的故事可以反复的发生在一个人身上。
西北骑电摩去做推广,在骑行过程中刮到了突然打开车门的一个女人的手臂,车上的男人下车揪住西北的头发,在车上乱撞一通。西北的满头鲜血,左手严重变形。
长安知道后,叫上了自己所有兄弟,连同自己十几个人一拥而上,男人的左手从身上肢解下来,场面极其惨烈。
那天,办完证明后我没有急着走。西北姐和长安哥没有少照顾我。我想陪西北姐最后做推广。
我们又一次来到盛兴大桥。盛兴大桥下依旧波光粼粼,只是九月初的天带了微微凉意,这样的凉带着好意的舒适。
西北姐闭着眼,张开双臂,头发和衬衣都是风的形状,她喃喃地说道,这次是有期限的等待,像是一次约定。是的,是约定。两年。
他是一路人,我是一路人。我们相逢,因为岔路口;我们相爱,因为停息的时间够长,彼此够好。而金鸡报晓,晨光穿透林荫,又会收拾行囊,各奔前程。只是他先找到方向。
可纵使方向在变,时间在过,一定会在某个岔路口与某人相逢,然后手牵着手,共赴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