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希望可以有一个那种一起吃,一起睡,一起疯的好闺密。
女生是一个群居动物。所以,每一个女生应该都是这么想的。但事实是,我没有。
小的时候,我生活在姥姥家───南方的山里。在那里,我有一群“好哥们儿”,但不是闺密。
我在姥姥家的境地是那种十个孩子里唯一的女孩。然而并没有公主和九个骑士的故事,只有十个小疯子。爬树,翻墙,捉泥鳅;打架,捣蛋,偷果子。这些都是我干的事。
那时的我,剪着短发,穿着背心,光着脚跑在大街上。
去年回姥姥家的时候,那个和我一起偷果子的男生已经带上了眼镜,穿着衬衫,甚至和我说话的时候都有些陌生。曾经一起玩的同伴如今也都是彼此寒暄。他们或许会记得曾经淘气时有一个疯丫头和他们一起傻玩过。说不定当他们把目光投向那些长发飘飘,裙摆摇曳的女生时,会想像那个疯丫头是不是也留起长发,穿上裙子,在另一个城市勾起别人的回忆。
但是,现实是残酷的。
来到北方,我将自己的短发留成蘑菇头,将短裤换成了七分裤,甚至在开学的没几天就和同班男生打了一架。在将传说中最能打的男生打哭后,我成功地当上了班级的大姐头。然而,我依旧没有好闺密。
上了初中,我终于扎起了马尾,也懂得要开始像女生一样温柔。
但,正所谓“同性相吸,异性相斥”,我就吸引了一些个和我一样疯疯癫癫的人。
李花花,我们的关系非常好,从初一到初四都非常的好。好到让我差点相信了永远,如果没有毕业。
毕业真是一个可怕的事情,我们从亲密无间到没有问候。毫不夸张,毕业后,短讯、QQ完全没有联络过。陌生的像一个未曾相识的两个人。
高中的生活让我差点就忘了她的存在。可偏偏,我是一个极感性的人,和她在一起的每一件事我都记得,像梦一样美好又虚幻。
高中时的我,也就是现在的我。尽管有了李花花的先例,但我依旧相信在高中可以找到陪我一起的闺蜜。
所以有了她们6个。
尽管只认识了一年半,但我们却像认识多年的好友一般,打打闹闹,嘻嘻哈哈。
我不知道,接下来的我们会不会一直在一起,我只知道……
在这个美好的年纪遇到了美好的你们,
是我的幸运。
余生,请多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