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把读书分为两种:一是职业的读书,一是嗜好的读书。所谓职业的读书者,譬如学生因为升学,教员因为要讲功课,不翻翻书,就有些危险的就是。鲁迅先生认为这样的读书,和木匠的磨斧头,裁缝的理针线并没有什么分别,并不见得高尚,有时还很苦痛,很可怜。
嗜好的读书,则是出于自愿,全不勉强,离开了利害关系的。他认为,该如爱打牌的一样,天天打,夜夜打,连续的去打,有时被公安局捉去了,放出来之后还是打。真打牌的人的目的并不在赢钱,而在有趣。
凡嗜好的读书,也是这样的。他在每一页每一页里,都得着深厚的趣味。自然,也可以扩大精神,增加智识的,但这些倒都不计及,一计及,便等于意在赢钱的博徒了,这在博徒之中,也算是下品。
苏东坡的好友诗人黄山谷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人如读书即会有风韵,富风味。林语堂先生认为这就是读书的唯一目标。惟有抱着这个目标去读书,方可称为知道读书之术。一个人并不是为了要使心智进步而读书,因为读书之时如怀着这个念头,则读书的一切乐趣便完全丧失了。犯这一类毛病的人必在自己的心中说,我必须读莎士比亚,我必须读索福克里斯,我必须读伊里沃博士的全部著作,以便我可以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我以为这个人久远不会成为有学问者。他除了可说一声已经读过这本书之外,并未得到什么益处。凡是以出于勉强的态度去读书的人,都是些不懂读书艺术的人。这类抱着求知目标而读书,其实等于一个参议员在发表意见之前的阅读旧案和报告书。这是在搜寻公事上的资料,而不得谓之读书。
他认为,读书必须出于完全自动。一个人尽可以拿一本离骚或一本奥玛·迦崖(Omar Kyaggam),一手挽着爱人,同到河边去读。如若那时天空中有美丽的云霞,他尽可以放下手中的书,抬头赏玩。也可以一面看,一面读,中间吸一斗烟,或喝一杯茶,更可以增添他的乐趣。或如在冬天的雪夜,一个人坐在火炉的旁边,炉上壶水轻沸,手边放着烟装烟斗,他尽可以搬过十余本关于哲学、经济、诗文、传记的书籍堆在身旁的椅上,以闲适的态度,随手拿过一本来翻阅。如觉得合意时,便可读下去,否则便可换一本。金圣叹以为在雪夜里关紧了门读一本禁书乃是人生至乐之一。陈眉公描写读书之时说,古人都称书籍画幅为“柔篇”,所以最适宜的阅读方式就是须出于写意。这种心境使人养成随事忍耐的性情。所以他又说,真正善于读书的人,对于书中的错字决不计较,正如善于旅行的人对于上山时一段崎岖不平的路径,或如出门观看雪景的人对于一座破桥,或如隐居乡间的人对于乡下的粗人,或如一心赏花的人对于味道不好的酒一般,都是不加计较的。
林语堂先生也极其反对苦读。在中国,我们常听到勉人“苦读”的话头。从前有一个勤苦的读书人在夜里读书时,每以锥刺股,使他不致睡去。还有一个读书人在夜里读书时,命一女婢在旁边以便在他睡去时警醒他。这种读法太没意思了。一个人在读书的时候,正当那古代的聪明作家对他说话时而忽然睡去,他应当立刻上床去安睡。用锥刺股或用婢叫醒,无论做到什么程度,决不能使他得到什么益处。这种人已完全丧失了读书快乐的感觉。凡是有所成就的读书人决不懂什么叫做“勤研”或“苦读”,他们只知道爱好一本书,而不知其然的读下去。
因此,林语堂先生认为,必须是意在为培植面目的可爱和语言的有味而读书,方可算做真正的读书。这个所谓 “面目可爱”,显然须做异于体美的解释。黄山谷所谓“面目可憎”者,并不是相貌的丑恶。所谓可爱的面目,不是由花粉胭脂所装成的面目,而是由思想力所华饰的面目。至于怎样可以“语言有味” 这全在他的书是怎样的读法。一个读者如能从书中得到它的味道,他便会在谈吐中显露出来。他的谈吐如有味,则他的著作中便也自然会富有滋味。
从鲁迅先生,林语堂先生两位大家的观点来看,他们都认为读书应出于兴趣爱好而非功利目的。他们不愧是大家,对读书的要求是真高。我们现代人其实很少能做到这么纯粹地读书了。但是我想一个人,不论是出于兴趣还是功利,能够主动去读一些书 也是不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