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隐名的境外自然人能成为国内有限公司股东吗)
Can an individual outside Chinese mainland be a shareholder of a limited company
问:境外个人作为隐名股东和境内两个朋友共同成立了一家国内自然人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两朋友为其代持公司的相应比例的股权,后因发生纠纷,境外个人要求确认两个朋友代持的股权是其股权,并要求这家有限公司作股权变更登记,是否可以?
答:即便是国内自然人的隐名股东要确认股东资格通常也需要很多的书面证据和法律程序,境外个人的隐名股东更是如此,但并非不可能,且需要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1、境外个人在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不能在境内设立普通的有限公司;
2、境外个人可以作为隐名股东,由境内个人代持股权设立境内普通的有限公司,只要能有充分书面证据材料证明其是隐名股东,且已有实际出资;
3、但若要成为有限公司真正实名的股东,需要有限公司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且需要变更公司的性质,即依照《外商投资法》规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并进行备案;
4、只要有限公司经营的不是属于负面清单投资准入范围内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就不存在法律障碍,即境外个人可以成为真正的公司实名股东(公司性质从国内自然人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