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头一天,
乐呵一天是一天。
今日有乐今日乐,
别管他日苦与酸!
这是18年第一天写的一首诗,因为当时不能发表太多的文章。当时初入简书,不知道江湖规矩,所以私密起来就忘记了。今日偶然发现,就又翻看一下。
时间过去了半年了,按说发表不发表也就无所谓的。可是就在刚才,我阅读文友的文章时,在文友的头像那里偶然发现了一个带羽毛的小红点。好奇之余,点了一下,结果我穿越时空来到了日更营里。我觉得自己好像到了一个新的风景区,咋的也得交个投名状呀。可是,因为发现的太晚了,想写的文章早以发表了。怎么办?再写呗,多大点事,写文章之前,先回自己的百宝箱子里看看。结果,就发现了这首诗。既然看到了,那就发表呗。可是因为字数不够,我也只能再啰嗦几句。
我觉得在简书上与简友切磋,阅读文章,犹如去各地旅游一样。随文字一起欣赏各地风光,品味人生,品尝各地美味。让文字带着我们与古人吟诗作对,体会古人的喜怒哀乐。我喜欢静静的看书,写字,而且一看就入迷,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又是在何年何月了。可是老公不喜欢,他说我是在替古人担忧,整天活在虚幻的世界里。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说闲话,谁让我老是忘记了现实生活中的事,我也知道,自己的这个毛病。不过,我有一个特殊的能力,那就是,我的直觉和嗅觉特别灵敏,每次都是这个特殊本领把我从诗的空间带到现实中的。比如昨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欣赏文友的文章,丝毫没注意到老公从我旁边过去。突然,正为文章的精彩而点赞的我,突然嗅到一丝奇怪的味道。那感觉太熟悉了,空气中怎么会有这种味道呢?我的大脑迅速搜索到一个沉封的信息,那是烫伤药水的味道。几个月前,我被烫伤过。
我的大脑告诉我,老公被烫伤了。我抬头一看,老公正一个手笨笨的上药呢。我赶紧去帮忙,老公舒了一口气,笑了。你们说,如果我没有这个本事,把我从诗海中把我拉回来。即便是老公不怪我,那他心里也会有委屈的不是。虽然,我们要追求诗和远方。可是,我们也不能忘了人生路上,如果只盯着诗和远方,那现实的苟且也会让我们焦头烂额的。
我可不想把生活过成一地鸡毛。我愿意在生活中,笑着把苟且活成诗的样子,一路笑着走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