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秦坤,32岁,计算机博士,现任职于一家大型国企。同事们都叫我超人坤。我身边没有女孩,也从不去相亲,当同事们都下班逛街喝咖啡泡夜店的时候,我通常还在公司加班做程序。我经常看他们换女朋友如换衣服一样,在大家眼里,我是一个不可破解的迷,而在我眼里,他们也是。
我爱的人叫林紫伊,我喜欢她已经10年。10年,这个爱情速食的城市拆了一批又一批房,起了一栋又一栋楼,10年,你站在这个城市里都会忘记它原来的样子。每天,这个城市穿梭过无数涂脂抹粉香味弥散的美女,而我总是想起紫伊素面朝天微笑的样子,如阳光一样,温暖明亮。
那是又一年大学新生入学的日子,为了联络老乡感情,照例进校后一个星期左右各个地方的组织者都会组织老乡会,方便大家认识并可以迅速帮助新来的老乡熟悉环境。我读大三,是这次老乡会的主要负责人。紫伊是大一新生。老乡会定在离学校很近的自然公园举行,大家坐在草坪上一面自我介绍一面聊天。那天去了大概30个人,我一眼就看到了紫伊,她穿着白色的裙子,像个天使一样,站起来自我介绍的时候也是怯怯的。午餐过后,大家开始玩游戏,她一个人坐在湖边的草地上,低低的垂柳斜下来,她无聊的把矿泉水瓶子系在柳枝上,看那些瓶子象风铃一样来回摇摆。我看到她的笑容,是远离了这个尘世的纯净。那一刻,我突然爱上了她。
爱一个人是一件幸福又痛苦的事情,我时常想知道她在干嘛,想看到她的身影,可是我却没有机会也没有勇气陪在她的身边。今年,我出乎众人意料的非要自己整理老乡的通讯录。整理完后我给紫伊发了一个短信,我问她什么时候有时间,我把通讯录给她送过去。等待短信的时候我突然很激动,像是等待一个机会。我们约在学校门口的大树旁,那天,她穿了个紫色的裙子,头发依旧在身后随意的散着。我交给她的时候鼓起勇气问她要不要一起吃饭。她迟疑了一下说不用麻烦。我说你新来没多久,除了学校的食堂外面还有很多好吃的东西我可以带你去看看。她想了想,还是跟着我去了。我们吃了鸡汁米线。我问她有没有特别喜欢吃的零食,她说她特别爱吃棒棒糖。她说这话时嘴角上扬,笑的像个孩子。
那一夜,我彻底失眠了,脑子里全是她微笑的样子。我想将来如果我们在一起了,我会给她买满屋的棒棒糖,让她每天都很开心的笑。但是,很可惜,我是个太过平凡的男生。而她,却是闪耀的白天鹅。
她开始参加社团活动,我站在男生宿舍的窗户上看到她被她好朋友拉着进入到了轮滑社,本来安静的性格突然穿上轮滑鞋东倒西歪花容失色的样子让人不禁莞尔。每次吃完晚饭,站在窗边成为我每天的必修课。慢慢的,她开始和里面一个很帅的男生熟悉起来。我看着那个男生拉着她一起滑冰,教她倒滑变着花样滑,而她总是那么开心的笑着。我的心开始疼起来。后来,我开始钻进自习室,再后来,偶尔下学的路上看到他骑车带着她,她拽着他的衣角一副幸福的模样。我想我是时候收心了。
我考上了公费研究生,离开了这座学校。南方的天气总是潮湿,感染的我的心也随着潮湿起来。每当看到柳树的时候,我还是会想念我们初见时的样子和紫伊晴天般的笑容。开始有女生追我,她问我为什么总是一个人,我说我不是一个人,我心里,还藏着一个人。情人节那天,南方罕见的下起了雪,寝室的哥们们精心打扮后一个个拍着我的肩膀跟我道别,我突然很想看紫伊一眼,于是我跑到了火车站,坐了十四个小时的硬座,来到了我原来的校园。我买了她爱吃的棒棒糖放在口袋里,我期待着她看到棒棒糖时甜蜜的笑容。可是当我给她打电话等她出来的时候,我看到她从她男朋友自行车上下来,然后笑着和他告别。那眼里的柔情,深深刺痛了我。我们在街边的小店简单吃了顿晚餐。我只是撒谎告诉她我来看一个朋友,顺便看看她,而衣服里的棒棒糖,最终还是没有递给她。
我又坐了当天的车回去,回去的路上,我倚在车窗上想如果她可以一直幸福下去,就好。
我又考回了北方的博士,日子开始过的更加忙碌,每天忙着编程做研究发文章。北京,是紫伊给我说过她最爱的城市,她说她爱北京的文化,那些小剧院,那些小胡同,那种大都市和市井味相融合的气息,一切的一切都让她迷恋。她说她有次站在天桥上看着下面车来车往突然流了眼泪,她和北京,像是前世的约定。而我,每次走过北京的街头,都会想起紫伊的脸。直到有天紫伊突然给我说她一直很喜欢我——
我叫林紫伊,入学的那天我提着行李箱往里走,看到前面的新同学问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在指完路后突然提起别人的行李箱往里走,那天阳光正好,金属色的光泽透过树荫洒在他的头发上,他的背后是操场上大片大片的云朵。我突然觉得他象画里面走出的人物一样,这是我第一次遇见秦坤。
后来,我惊喜的在老乡会上发现了他,原来他竟是这次老乡会的组织者。他细心的把每个人都照顾好,又开始象大哥哥一般耐心解答别人围上去问的问题,看着他被簇拥忙碌的样子,我突然间莫名的心烦意乱,于是我远远的走开坐到湖边把矿泉水瓶子系到柳树枝上,那些空瓶子挂上去还真是好看,突然间,我心情又变得很好。
我承认,我是个有些敏感的女生。
再次见他是两天后,他打电话让我去取老乡通讯录的名单。我找出我最爱的紫裙子,精心的打扮一番出门,当我画完妆后,同屋懒懒的说一句:“我觉得你还是把脸洗了吧,别人画一个小时看着跟没化一样,你化两分钟也一看就知道化妆了,而且你的水平,实在太拙劣。”我瞪了她一眼,乖乖的洗了脸出去。我希望他会喜欢上我原本的样子。然后,他提出要一起吃饭,我愣了一下,他有些惊慌的解释到只是想带我熟悉一下环境。我同意了。吃饭时,他很细心的帮我盛饭倒水。我觉得特别温暖。
我打听到他的宿舍在临路的地方,于是我报了轮滑社。有很多时候我会看到他站在窗边的身影。于是我就央求着社长好好的教我,我想让他看到我最美好的样子。我用力的笑着,我想他是否会喜欢我笑的模样。
后来,他再也没有出现过,我才知道,他开始备战考研。我站在窗边看到他帮一个女孩耐心的讲题,那一瞬间,我很委屈,我觉得一切都是我自己在自作多情,他那么忙,怎么可能有心思喜欢我这个只见过几面的人。
再后来,社长开始天天接送我,而他也考上了公费研究生。
他走的时候甚至没有给我说一声,后来,他回来过一次,是回来看朋友顺道和我一起吃个饭。再后来,听说他考上了博士。而我毕业后留在了这个城市做一家公司的行政工作。
我和社长谈了朋友,但每次经过学校门口时,我总会想起他在树下等我的样子。我们在不同的城市,各自有着稳定的工作,日子已经没了交集。可是那天我乘坐的车差点和一个大卡车相撞。惊魂未定的我第一个想起了他。所以,我鼓起勇气告诉了他我喜欢他。喜欢,总要让他知道才好。
他没有回我,意料之中。那么多年的岁月过去了,他哪里还会记得我是谁。
我分了手,明白自己的心意之后,总要重新整理好心情才能重新出发。
一年后,我手机突然响了一声,我打开,一张墙上用满满的棒棒糖堆积成了心形。下面是他附的说明,他说你的卧室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养你的钱也已经足够了,你愿意过来做我们的女主人吗?
泪,一点点的落下来。在最美的时光中,原来,我们都没有辜负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