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读书
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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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间确实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林语堂和他相似的作家。只有这样,他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
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
关于这种发现作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证。
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象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
苏东坡说,当他第一次读庄子的文章时,他觉得他自从幼年时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着同样的事情,抱着同样的观念。
当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诗集里,发见一个名叫徐文长的同代无名作家时,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来,他的朋友开始拿那本诗集来读,也叫起来,于是两人叫了读,读了叫,弄得仆人疑惑不解。
所以,人们才会说,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转世的,袁中郎是苏东坡转世的。
艾略特说她第一次读到卢梭的作品时,好象受了电流的震击一样。尼采对于叔本华,也有同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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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见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像一个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见倾心一样,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她的高度,她的脸孔,她的头发的颜色,她的声调,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处的。
一个青年认识这个作家,是不必经他的教师的指导的。这个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风格,他的趣味,他的观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处的。
于是读者开始把这个作家所写的东西全都拿来读了,因为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灵上的联系,所以他把什么东西都吸收进去,毫不费力地消化了。
这个作家自会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乐自为所吸;过了相当的时候,他自己的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便渐与那个作家相似。
这么一来,他真的浸润在他的文学情人的怀抱中,而由这些书籍中获得他的灵魂的食粮。
过了几年之后,这种魔力消失了,他对这个情人有点感到厌倦,开始寻找一些新的文学情人;到他已经有过三四个情人,而把他们吃掉之后,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作家了。
有许多读者永不曾堕入情网,正如许多青年男女只会卖弄风情,而不能钟情于一个人。随便那个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一切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他们是不会有甚么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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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国,常常有人鼓励学生“苦学”。
有一个实行苦学的著名学者,有一次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打盹,便拿锥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个学者在夜间读书的时候,叫一个丫头站在他的旁边,看见他打盹便唤醒他。
这真是荒谬的事情。
如果一个人把书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说话的时候打盹,那么,他应该干脆地上床去睡觉。
把大针刺进小腿或叫丫头推醒他,对他都没有一点好处。这么一种人已经失掉一切读书的趣味了。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练”,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
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
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路上的声响太嘈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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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大学者欧阳修说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有一个清代的著名学者顾千里据说在夏天有“裸体读经”的习惯。在另一方面,一个人不好读书,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读书的正当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
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
那么,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
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
— 关于作者 —
“一般人不能领略这个尘世生活的乐趣,那是因为他们不深爱人生,把生活弄得平凡、刻板,而无聊。”
林语堂先生觉得人生就像一首诗,有自己的韵律和节拍。
所以,他提倡一种“生活的艺术”,即享受一种“闲适”的生活。
比如听朋友弹奏乐器,乐趣不亚于听音乐会;父母看子女表演,乐趣不亚于到剧场看戏。
他希望人们的业务生活要丰富,涌现出更多的业余摄影家、业余音乐家、业余魔术家、业余诗人……这就是他提倡的“业余主义”。
业余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读书。
读书必须出自兴味,不可勉强,不可读得没有主见,昏头昏脑。
所谓头悬梁、锥刺股一类的“苦学”都是笨办法。
每当兴味到时,拿起书本就读,才叫真正的读书。
除此之外,林语堂先生还有一些独特的读书经验。
比如,他认为要研究某位作家,应该先从批评他、反对他的书看起,再看正面的书。
又比如,一般人的书架,都是按书籍的内容分类放置,林语堂也承认书籍分类是一种科学,但是他更强调不分类是一种艺术。
如果把诗集放在科学著作的上面,旁边再摆一些侦探小说或生活类的读物,就会让人看起来天花乱坠,觉得书架的主人搜罗广博。
这样看来,林语堂先生无疑是读书的人中活的最快乐,最通透的那一个。
他认为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充分享受生活,或者说,他是在认真的生活。
林氏曾言,人类的寿命有限,很少能活到七十岁以上,因此我们必须把生活调整,在现实环境下尽量地过着快乐的生活。
他说到也做到了。
他用幽默调和人生的痛苦,使自己始终活在一种美好的生活状态中。
“人生幸福,无非四件事:一是睡在自家床上;二是吃父母做的饭菜;三是听爱人讲情话;四是跟孩子做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