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的和人们相处着,完全忘了自己曾是个有主见的人。
我喜欢有个性的人,或独来独往却是万绿一点红,或来来往往却仍片叶不沾身。我喜欢有能力的人,能轻而易举解决问题,能不给别人制造问题。我喜欢有眼光的人,万物中不找最好,只求最适合自己。我喜欢很多人,他们都好,没有差别,因为我没有主见。而我最喜欢的人只有你一个,你是我唯一的主见。
“是不是不想再联系我了?我是不是再也不是你心中的样子了?是不是发现我原来是个渣男…”你笑着问我。我笑着答:“不是。”,“你是我的朋友,我认定的朋友。你对别人是怎样的想法,与我无关。而我们,只是朋友,涉及不到那些事儿。”其实自己想来也是可笑,这些话,毫无逻辑、以朋友的名义、说给你听、只因为、想让你知道,你身边一直站着一个为你着想人。说直接点,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不对你说,对自己说。我喜欢你,本着自主、自愿、自虐的原则。小时候总觉得,喜欢总是见不得光的事,现在才觉得,喜欢是不需要见光的事。不是因为你是你,而是因为你是我喜欢的你。
我喜欢你,喜欢你修剪整齐的指甲。我喜欢你,喜欢你微笑时嘴角上扬的弧度。我喜欢你,喜欢你喜欢着别人的样子。我喜欢你,与你无关。你就是我的主见,十几年。
对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字字斟酌,容许你说的话都肆无忌惮,却被一句“我怎么会忘记你的电话号码”搞到泪奔。没什么,只是我喜欢你而已。
这个世界上的人呐,有的人长情,有的人绝情,只是看你遇到了什么样的人。你看你多幸运,有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