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自己,加上这篇文章成功写了100篇。从喜欢写作以来,一直没有一个确切的目标。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自从坚持日更以来,不知不觉中写了一百篇。生活需要仪式感,如果没有人鼓掌,我为自己举办。
从1走到100,原来并没有那么遥远。走着走着也就到达了新的起点,互联网时代的写作,每个人都被放大。你的优点,你的缺点,甚至焦虑。
看到别人频频十万+,靠着写作月入过万,不禁心生羡慕。就像《奇葩说第五季》讨论的话题是,“高薪不喜欢和底薪很喜欢的工作你选哪个?”如果换成写作呢?如果写作是你很喜欢的低薪,你会坚持吗?
李诞喜欢写认真的文学作品的热爱程度,超过脱口秀。而李诞做脱口秀的收入,比写文学作品超过一百倍都不止。
在结尾的时候毛不易说如果缺钱,就去找高薪。不缺钱的话,就找自己喜欢的。庆幸的是我还有工作维持生活,不然我一定会放弃写作,哪怕是我热爱的。高晓松在节目说的一句话,诗和远方,永远斗不过苟且!
我的第一百篇,没有十万+,没有月入过万,但我收获了满满240个喜欢,200多个粉丝。一句鼓励,足以让我高兴半天。我渴望被人认可。如果写作暂时不能带给我物质上的富有,起码现在带给我精神上的自由,那就是值得了。
有第一个一百篇,就有第二个一百篇,第三个......我希望那天拥有十万+,拥有月入过万,拥有更多喜欢。拿着高薪做着喜欢的工作,之前在网上看到过这么一篇文章。
大概是说简书现在变商业了,没有以前纯粹。我没经历过之前,但我认为商业是件好事。只有盈利,才能让一个平台长久的发展。如果一个写作者,付出长时间得不到收获,心是否也会慢慢凉了下来。
生活从来不是非黑即白,写作可以仅仅因为热爱,也可以出于利益,两者并不冲突。难道还要像古代一样,在简陋的茅草屋里,借着微弱的烛光,奋笔提书。穷困潦倒,享受高风亮节。知识付费被广泛承认的时代,写作赚钱,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
记得高考过后,成绩并不理想。我妈说不要读了,反正出来也是打工。读书是没有用的,而我现在很想,有一天能用写作赚钱。告诉她,读书是有用的,我写的东西,有人愿意付费。被承认和不被承认是两个极端,没有什么比自尊来得更加珍贵。
我会一直写下去,爱上了,就不后悔。热爱不一定会坚持,但坚持一定会带来热爱。晚上运动完,刚好看完一篇文章。“腹肌改变命运——从逃学少年到健身创业的逆袭。”
讲述了罗思杰因父母离婚,外公去世,而他当时在网吧打游戏。外婆下岗,家里欠债。以后全家能指望的就是他,他开始健身是为了赚钱,因为钱坚持了下来,到最后喜欢上,自己创业,实现梦想。最后结尾写道:能改变命运的,不是腹肌,是你自己。
改变和坚持,被我们听烦了两个词,浓浓的一股鸡汤味。但就算这样,你去做了翻盘的可能性哪怕是1%,不变,那就是0.
第一百篇文章,献给努力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