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工作,依照县纪委、教育局党委文件精神,现制定教辅资料征订制度如下,请各处室、级部、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1、教辅资料的征订须严格参照市县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教学用书征订目录》,经教学处主任、级部主任、学科组长共同审阅确定书目,报分管校长审批后,在学生和家长自愿且在《致学生及家长一封信》上签字同意的基础上,由学校统一征订。
2、参照《教学用书征订目录》,每个学科只能征订一种教辅材料。
3、对于有助于开阔教师、学生视野,有助于训练学生思维方法的《教学用书征订目录》外的少数资料,须经学科组长、级部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党总支审批备案方可执行。
4、严禁教师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强行组织或变相引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严禁教师在教辅资料推荐、购买过程中牟取利益、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
6、严禁教师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教辅和图书资料。
7、严禁教师给书店、经销商提供学生班级、姓名等个人信息资料。
8、学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或教师,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