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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中国史话,社会风俗》宗族史话,婚姻史话
郓州寿张张公艺家族,从北朝就同居共食,到唐初已经历九代人,唐高宗皇帝亲临张公艺家,询问家族团结不散的原因,张家人写了一百个“忍”字作为回答,面对这种百忍功夫,唐高宗也感动得流下眼泪
中古时代,门当户对的等级婚在士族宗族中最为通行。知晓“杨家将演义”故事的读者可能会认为,潘、杨二姓是世仇,而事实上在晋代他们二姓还是世亲,是士族间门当户对通婚的典型,被人们称为“潘杨之睦”。
世亲联姻集团不但在士族高门中流行,而且也存在于庶民低等级阶层。兵卒在当时是社会地位较低的阶层,东晋末太尉刘裕派王镇恶率军讨伐刘毅,两军之中有不少人都是中表亲,作战时竟然“且斗且共语”,拉起家常来
东晋末与孙恩一起聚众起事的卢循的祖先本出自范阳士族,但至卢循时门户早已破落,其原因也是由于婚宦失类所致,卢循娶五斗米道世家孙恩的妹妹为妻,就说明他们的家族地位已相近了。
大多数宗族认为两家联姻,应该女攀高而男就低,这样可使新妇在家恭持妇道。宗族不再要求族人婚姻重视对方门第,但有一条原则是不能改变的,这就是良贱不婚。
由于有亲表关系,会使得家中婆媳关系相对好处一些,民间往往对中表婚抱着津津乐道的欣赏态度,史书及文学作品中中表亲的事例很多。
北魏时期,政府曾实行宗主督护制,将乡村政权与宗族长(宗主)的权力结合在一起。督护管军事,是州、郡、军府的僚属,为低级官吏,政府在承认宗主对宗族的治理权外,又任命他为政府基层官吏,协助州县长官治理地方。
科举制发达以后,地方宗族势力对于官员的选举影响小了,但参加科举考试后获取功名的官员和绅衿,却可以通过科举制来提高自己在族内的地位,控制宗族,扩大自身在社区社会中的影响,官僚、绅衿宗族从而成为宗族组织的主要形式。
祖先神祭祀与外神祭祀的比较,使我们看到,在这种竞争中,家祭不占优势,或者说处于某种劣势,宗族活动受到社区活动的挑战。尤其是在明清社会,社区中的公共生活与社区祭外神组织发达起来,宗族活动的影响削弱了,但是宗族仍以其特有的形式在进行活动,在社区生活中,它的力量仍是不可小觑的。
政府考虑的是利用宗族治理一户户百姓,又不希望它制造纠纷——诉讼、械斗甚至抗官,影响治安。双方愿望有一致性,也有差异性,这就是政府对宗族的政策总在变化、调整、探讨的原因。
宗族产生于古老封闭的自然经济社会,到现代开放的工业社会依然能够顽强地生存。宗族有它的局限性,特别是宋元以来对女性成员的排斥,但是宗族在发展过程中也表现出它的适应能力,它会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地调整自身的不足和问题,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表现出顽强的活力和生命力。
血缘婚曾在人类历史上存在过很长一段时期。后来,伙婚(普那路亚婚)代替了血缘婚。伙婚排除了兄弟姊妹间的通婚,一群兄弟与另一列姊妹通婚,兄弟共妻,姊妹共夫,女子之间互为“普那路亚”(意即亲密的伙伴);同样,一群姊妹与另一列兄弟通婚,姊妹共夫,兄弟共妻,男子之间互为“普那路亚”。
在《尔雅·释亲》中,兄弟的儿子没有专称,一律叫做“昆弟之子”。伙婚制下,子女为一列兄弟所共有,父亲无法也无须对一群子女区分谁是自己的儿,谁是自己的姪(“侄”的俗字),自然也就没有“侄儿”、“侄女”之类的称谓。后来虽进入一夫一妻制时代,需要区别而且已经区别了,但在称谓上却无所承袭,只好权且称为“昆弟之子”。
在对偶婚中,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间,有一个主妻,同样的,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间,有一个主夫。根据传说,舜、象共妻娥皇、女英,但其中舜和娥皇还分别为主夫和主妻。《孟子·万章上》说象使“二嫂”治其“栖”,又说“象往入舜宫”。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增多,私有制出现了,人类开始迈入文明时代。与此相适应,为了将财富留给自己的后裔,男子们就要求一对配偶中女性的一方,杜绝与其他任何人的性交关系,以保证将来生下的儿子,确凿无疑地属于自己的血统。于是,一夫一妻制逐步确立下来。一夫一妻制,又称专偶婚制,简单地说,就是以一男一女结成夫妻为特征的一种婚姻俗制。
经过夏商时期的发展,一夫一妻的婚姻俗制终于确立下来,一夫一妻制能促使夫妻间爱情专一,和睦相处,使生活美满幸福。然而,私有制时代的一夫一妻制,在父权、夫权支配下,只是单方面对女子提出要求,它通常并不排除男子用各种名目,实行公开和秘密的多妻制。我们说商王婚姻是一夫一妻制,但实际生活则是一夫多妻。秦汉以降,妻妾之间的名分仍比较严格。西汉孔乡侯傅晏由于以妾为妻,乱妻妾之位,被夺爵流放。后世妻死后另娶一妻,甚至将婢妾扶为正妻的现象并不少见,但继室一向被称为“填房”、“接脚夫人”,仍比不上元配。封建帝王对此尤为注重,配享先帝的往往只有一位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