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人民生活

一 、收入

1981年,本县农村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所以,农民也较他县率先脱贫致富。城镇职工收入与农民收入同步增长。1985年,全县年人均收入495元。其中职工收入896.90元,农民收入386.20元。

1989年,市场疲软,工业品、商品销售不畅,企业经营效益大幅度下跌,有些企业工资都难以支付。随后,粮食、牛奶、芦苇收购都发生给农民打“白条”现象,从而导致职工、农民收入双双降低。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中期,企业相继停产、破产,职工大量失业,收入进一步降低。有的个别企业不仅不能支付职工工资,甚至连遗属补助都被取消。下岗职工纷纷自谋生路,收入甚微,不得不投亲靠友借债度日。全县失去生活保障的下岗职工达3000余人,处于“吃不饱、饿不死、长不大”状态。在岗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工资也被大量拖欠。县的综合经济实力、人均收入徘徊在全省67个县中的最末几位。

1997年,新一届县委领导集体决心改变本县贫穷落后面貌,实施“三大工程”:财源建设工程、城镇再就业工程、农村扶贫攻坚工程。之后,发展“黑、白、绿”三色经济,大力招商引资,财政收入激增,从而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支付、补发职工工资和投入扶贫开发。安排下岗职工就业,实行劳务输出、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一帮一”、“扶贫济困”等,使贫困家庭实现温饱,已实现温饱的家庭向小康生活过渡。

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根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从而大大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2003年,经济综合实力、财政收入、职工工资收入已跃升到全省各县前10名之内。全县人均收入1736元,其中城镇居民收入3948元,农村居民收入958元。居民平均消费水平2369元。

居民中,出现少数收入颇高的富有阶层。有通过经商、房地产开发、养殖狐貉等发达起来的私营业户,也包括通过承包、租赁企业发达起来的厂长、经理,也有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财富的特权人物等。如赴粤合法经营餐饮业的女企业家,拥有资产2亿多元,经营房地产业的,与经营狐貉业拥有的资产也都在300万元以上。同时,也存在许多贫困家庭。虽然县委、县政府予以大力支持,但是仍有因疾病、灾害等原因尚未摆脱贫困或重新陷入贫困的人群。县城城镇低保对象5000余人,农村贫困人口5.3万人。

二 、居住

1985年,居住土草房的家庭占全县总户数的98%左右,即使砖瓦化率较高的泰康镇,砖瓦化率也不足4%。由于人们刚刚实现温饱,仅有少数家庭有财力盖砖房及翻建旧房。1989年,金属公司投资建成全县第一幢6层居宅楼。养狐貉大户建起全县第一幢两层私人居宅楼,220平方米。

1993年,胡吉吐莫镇、烟筒屯镇私人居宅楼兼营业楼落成,3幢,共700平方米,开创全县农村私人建居宅楼先例。1995年,实施康居工程,在克尔台乡马场村建砖瓦房两栋,20余户入住。1997年,又在泰康镇小八盘实施康居工程。1998年,洪灾之后,国内外投入大量资金援建新村,居宅一律砖瓦化。

1999年,建成永珍王府新村、江湾新村、胡吉吐莫新村、二良新村、后心新村等。2000年,胡吉吐莫镇、烟筒屯镇、江湾乡分别建成居宅楼,开农村官方建居宅楼先例。2003年,农村居宅砖瓦化率为39.5%,自来水入户率为36.8%。县城居宅砖瓦化率(包括居宅楼)为82.5%,自来水入户率为100%。

三 、饮食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人们在吃的方面追求大米、白面等细粮及鱼、肉、蛋等富脂肪、富蛋白食品。当时,冰箱、冰柜尚未进入家庭,城镇周边蔬菜温室也少,人们夏季随时品鲜肉、鲜鱼或冬季品尝鲜嫩蔬菜都有很大难度。寿、婚、丧宴及会客招待宴多在家中举办。八十年代末之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与生活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膳食结构、宴请地点也都发生变化。除一些贫困家庭外,人们开始追求营养品、有机绿色食品。如喜食自然水域生长的鱼、虾,农家饲养的鸡、鸭、鹅及其蛋类,食用农家肥培育出的粮豆、蔬菜等。

从追求细粮转而追求小米、玉米面、黄米面等粗粮,从追求猪肉、肥肉转而追求牛、羊肉和精肉。饮料方面从果汁转向矿泉水、液态奶、“健力宝”、“娃哈哈”等。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二十一世纪初,各类家庭宴会多选择在饭店举办,个别家庭平时用餐也经常到饭店买餐或就餐。普通烹炒饭店受到冷落,而火锅、烧烤、野味、民族风味饭店受到青睐。随着日光温室的普及,人们可以在四季吃上鲜嫩的蔬菜。有20%家庭拥有冰箱、冰柜,随时品尝鲜鱼、鲜肉等。

四 、衣着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民谣:“的确良的裤子、苞米面的肚子、小破房对付住着”。当时人们衣着追求蔽体、御寒、耐穿,以耐穿为主。因为一般人家子女多,耐穿可实现“接力穿衣”,大孩衣留给小孩穿。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生育观念、审美观点的变化和个性化增强,衣着也向新、奇、特方向发展,不再追求耐穿,而追求时尚、名牌。“压箱底”的衣物越来越多,有些家庭将其转赠他人,甚者遗弃。

同时,衣着缝制实现社会化。除老人、小孩愿穿自家缝制的布鞋外,其它的鞋与衣、裤、帽等全系购买或在服装店定做。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洗衣也逐渐社会化,县城大多数家庭将较名贵的或较大些的衣物,送到干洗店、水洗店洗净、熨平。

五 、出行

1985年,家庭用于代步的交通工具主要是自行车,平均两户1台。虽然有私人拖拉机、汽车、畜力车等,但都用于农业生产或营运。仅有少数摩托车用于代步,绝大多数摩托车用以贩运鱼、鸡、粮等农副产品。

此后,家庭自用的摩托车与自行车日益增多。1999年,出现专门用于代步的家庭自用轿车。随着摩托车和各类营运性、公益性汽车增多,自行车拥有量呈下降趋势。进入二十一世纪,有的村屯自行车寥寥无几,兴隆、新店、靠山、敖林西伯、扎朗格等村家庭自用摩托车拥有量是自行车的2~4倍。2003年,全县家庭自用轿车存量10台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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