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央企应加强应收款项清收管理,健全供应商和客户信用体系

近期,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有效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严格防控资金风险,全面提升财务管理精益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该通知明确提出:加强应收款项清收管理。

集团要加强对供应商和客户债权债务等关键信息的统一管理,推动子企业健全供应商和客户信用体系,严格资信审查、信用评级和准入管理,明确各等级供应商和客户预付、赊销账款的期限和比例,严禁违规垫资或变相垫资.。

监测供应商和客户信用状态变化,动态调整信用等级并及时在集团内共享,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要进一步加强集团子企业债权债务的核对和处理,重点做好对同一企业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理。

要建立应收款项清收责任制和配套激励约束机制,对逾期应收款项要及时采取必要法律保全措施,依法处置抵债资产,尽快回笼资金,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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