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军博士的《浪潮之巅》希望能够帮助和鼓励中国年轻的一代在世界科技大潮中有所作为。和他希望的一样,阅读此书后,不仅解答了多年的疑惑,也给未来积累了力量。
这是一本讲解信息产业历史和各大公司发展和兴衰的历程,又兼顾了对IT产业规律的论述,以及对信息时代公司管理特点的系统分析。绝对值得相关专业的学生和科技爱好者阅读。
作为一名计算机学院2010年毕业的大学生,在阅读此书之前从未有过对IT产业,从未有过如此全面而深刻的认知。硅谷、微软、IBM、苹果等等词汇虽然耳熟能详,但是那个世界是那么熟悉而陌生的,是朦胧的。哪怕2015年我考过Oracle的数据库管理员,也未对甲骨文公司有过详细的了解,真是惭愧,因为那时我还没有养成阅读的习惯吧。
本文较长,25000字,配个板凳更美味!
对于一个公司来讲,赶上一次浪潮不能保证它长盛不衰。但是对于一个人来讲,一生赶上这样的一次浪潮就足够了。大潮中的年轻人也不必担心错过了一个历史机遇,因为新的一场更深刻的智能革命已经拉开了序幕,那将是人类历史上又一个伟大的时刻。
了解过去和现在,熟悉科技产业的发展规律,培养正确的做事方法,适应未来的变化和挑战。在极度商业化的今天,科技的进步和商机是分不开的。
帝国的余辉——AT&T公司
AT&T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该公司由电话之父亚历山大·贝尔,创立于1877年,最初叫做贝尔电话公司。电话的发明和AT&T公司的建立,第一次实现了人类远程实时的交互通信。
1925年。AT&T公司成立了研发机构——贝尔实验室,贝尔实验室是历史上最大,最成功的私有实验室。其闻名于世的发明包括天文望远镜、晶体管、数字交换机、计算机的UNIX操作系统和C语言等。还发现了电子的波动性,香农提出了信息论,组织发射了第一颗商用通信卫星,铺设了第一条商用光纤。
为什么美国小公司能很快成为跨国公司?吴军博士认为,其中一个原因是《反垄断法》逼着公司追求技术进步。当一家公司开始垄断一个行业时,他会更多地倾向于利用自己的垄断资源。而不是靠技术进步获得更多的利润。毕竟前者比后者容易得多。
AT&T公司的失败在于,公司的长期利益和这些高管们没有太大关系,如果能在任期内狠捞一把,何乐而不为呢?短线投资者发现,最快的挣钱方法不是把一家企业搞好,而是炒作和包装上市。将公司的一部分拆了卖,无疑挣钱最快。
如果说终结AT&T帝国的内因是华尔街和AT&T自身的贪婪和短视,那么互联网的兴起则从外部彻底击垮了这个帝国,这个靠信息起家的地步,倒在了从20世纪末开始的全球信息大爆炸的时代,许多人为此遗憾。
2005年,AT&T被SBC并购,成为新AT&T。2006年朗讯被法国的阿尔卡特并购。AT&T从此消亡。
蓝色巨人——IBM公司
IBM的前身计算-制表-记录公司,CTR公司创立于1911年。1914年,老托马斯·沃森加入CTR。1924年,他将公司更名为IBM。
IBM的徽标是蓝色的,人们常常把这个计算机界的领导者称为蓝色巨人。
IBM公司可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成功逃过历次经济危机,并在历次技术革命中实现成功转型的公司之一,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公司、第二大软件和IT服务公司、第三大数据库公司,拥有当今工业界最大的实验室IBM Research(虽然规模只有贝尔实验室全盛时期的1/10),是世界第一的专利申请大户,还是全球最大的RISC服务器制造商。
IBM能成为科技界的常青树,要归功于他的二字秘诀——保守。毫无疑问,保守让IBM失去了无数次发展机会,但是也让他能专注于做最重要的事,并因此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以制造精密机械见长的IBM,参与制造著名的勃朗宁自动步枪和M1冲锋枪,为军方研制了世界上第一台继电器式计算机。
1952年,小沃森成为IBM的新总裁,从此开始领导电子技术革命的浪潮。
美国研制计算机的直接目的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军方计算弹道。在流体力学中,计算量常常大到手工的计算尺无法计算的地步,因此,对通用计算机的需求就产生了。
IBM的小沃森认为,计算机在今后的社会生活中将会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便决定投资发展计算机,并请来冯诺依曼做顾问,并且把麻省理工学院作为他强大的技术支撑。IBM成功地领导了计算机技术的革命,使得计算机从政府走向社会,从单纯的科学计算走向商业。
1976年可以作为一个分水岭,这一年,没有读完大学的史蒂芬·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在车库里整出了世界上第一台可以商业化的个人电脑Apple I。对于个人电脑,IBM观望了几年,要是苹果公司成功了IBM依靠他强大的技术储备完全可以后发制人。
使用英特尔公司8088芯片作为处理器的IBM PC于1981年问世了,但是我们现在知道,个人电脑时代的最终领导者是微软和英特尔,而不是IBM。2005年,IBM将个人电脑业务卖给了中国的联想公司,IBM彻底退出了个人电脑的舞台。
导致这个结局的主要原因有三个,IBM的基因、反垄断的后遗症以及微软的崛起。
IBM的客户群基本上是政府部门、军方、银行、大企业和科研院所,他从来没有经营终端消费型产品的经验,也看不上这类产品,因为营业额占比太低,虽然IBM PC在市场上反响很好,在公司内部反应却很冷淡。
当时为了以最快速度推出PC,IBM连操作系统都来不及自己开发。盖茨看到了机会,他空手套白狼用7.5万美元买来磁盘操作系统DOS,转手卖给了IBM。盖茨的聪明之处在于,他没有让IBM买断DOS,而是从每台IBM PC中收一笔不太起眼的版权费。
盖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一方面和IBM合作开发OS/2,挣了一点短期的钱,另一方面下大力气开发视窗操作系统windows。当视窗3.1推出时,微软帝国也就形成了。
1993年,从未在IBM工作过的郭士纳临危受命,出任IBM的首席执行官,领导IBM从一个计算机硬件制造公司成功转变为一家以服务和软件为核心的服务型公司,复兴了这个百年老店,并开创了IBM的十年持续发展局面。
通俗的讲就是开源节流,裁掉了一些冗余的部门和一些毫无前途的项目,将IBM的硬件制造、软件开发和服务合成一体。对比同时代AT&T公司将公司拆分的做法,郭士纳完全是反其道而行之。他的目的就是打造一艘IT服务的航空母舰,并将每个人的退休金与全公司的,而不是之前各部门的效益挂钩。
今天,郭士纳虽然已经不再担任IBM的CEO,但IBM依然沿着他确立的方向发展。从IBM和AT&T不同的结果可以看出,一个有远见的经营者和一群贪婪的短期投机者,在管理方针和水平上的巨大差别。
IBM在自己的非核心领域也常常处于领先地位,但是并不轻易在那些领域快速扩展,这种保守的做法让大客服们很放心。金融危机之后,IBM不断优化自身业务,逐步实现了从传统IT服务方式,转向基于云计算的服务方式。
IBM现在仍然是世界上员工人数最多、营业额和利润最高的技术公司之一。
“八叛徒”与硅谷
“叛徒”这个词在硅谷居然会有些褒义,因为硅谷的诞生就以八个背上“叛徒”帽子的人有关。这八个人中包括发明集成电路的诺伊斯,提出了摩尔定律的摩尔,以及当今世界著名的风险投资基金凯鹏华盈的创始人克莱纳,而另外五个人也都不是等闲之辈。这八个人创立的仙童半导体公司被称为全世界半导体产业之母。
1999年,新世纪即将来临之际,《洛杉矶时报》在全美国进行了一次关于20世纪最伟大的美国人的评选活动。结果,发明晶体管的肖克力和发明集成电路的诺伊斯、基尔比三个人并列第一,亨利·福特排第二,而二战时的总统罗斯福排到第三位。因为象征着半导体时代到来的晶体管和后来的集成电路时代太重要了。事实上,这两项发明也常常在美国人评选的各种发明中排名并列第一。
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全世界产业的发展从本质上讲,就是集成电路化的过程。俄罗斯和东欧,以及中东地区今天相对落后的根本原因,就是错过了这半个世纪以来围绕着半导体集成电路的信息革命。
肖克利1936年从麻省理工学院获得博士之后,就来到贝尔实验室,研究如何用半导体材料制作晶体管,取代耗电的电子管。1947年,肖克利发现了半导体P-N结的单向导电等诸多特性,并利用这一原理发明了晶体管。
肖克力和诺伊斯一起创立了半导体公司,但由于肖克力过于强势,诺伊斯和摩尔等人集体“叛逃”,1957年9月18日,他们八人向肖克力提交了辞职报告。这一天后来被《纽约时报》称为人类历史上十个最重要的日子之一,因为他们将创办一个伟大的公司,开创了一个最大的产业。但当时肖克利大怒,称他们为“八叛徒”。因为除了诺伊斯有一些经验外,其他人都是在他的指导下才掌握了晶体管技术。
此后,“叛徒”这个词在硅谷的文化中成了褒义词,它代表着一种叛逆传统的创业精神,这种精神不仅缔造了硅谷的传奇,而且激励着硅谷的几代人不断调整传统,勇于开拓未来。
“八叛徒”新成立的公司以菲尔柴尔德的名字Fairchild命名,按照意思翻译成中文,叫做仙童公司,但最终由于菲尔柴尔德根据协议回购全部股份,没有公司股权的他们,和菲尔柴尔德分手了。
当创始团队和管理团队不拥有公司的股份时,他们除了在经济利益上与公司老板会有冲突外,在管理上出现矛盾时,前者也缺乏话语权,这是工业时代公司所存在的一个大问题。
不断有人离开仙童公司出去创业,这促成了旧金山湾区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后来这个地区便成长为今天人们所熟知的硅谷。克莱纳的凯鹏华盈,瓦伦丁的红杉资本,诺伊斯和摩尔的英特尔,马库拉的苹果,上个世纪60年代末,全世界的IT公司巨头们在开会时发现,九成以上的人都曾在仙童公司工作过。可以毫不夸张的讲,仙童公司是全世界半导体公司之母。
硅谷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要感谢肖克利和他带来的“八叛徒”。我们常说做成一件事情需要人和,但是硅谷的兴起说明,一个地区的繁荣需要有叛逆精神,一颗大树,才能开枝散叶。
科技产业的时尚品牌——苹果公司
苹果最初是便宜的低端品牌,现在成了高端的时尚品牌。这看似矛盾的两方面,通过苹果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很好的结合了起来。
在硅谷,可能没有人比史蒂夫·乔布斯并具有传奇色彩。乔布斯可能是唯一一个还没在大学读完一年书的美国工程院院士。比尔·盖茨虽然没有大学毕业,毕竟正儿八经的上了两年哈佛。而乔布斯只读了半年大学,又旁听了一段时间,然后就彻底离开了学校。他入选院士的原因是“开创和发展个人电脑工业”。
乔布斯只旁听他感兴趣的、将来可能对他有用的课,他没有收入,就睡在同学宿舍地板上,同时靠捡玻璃瓶、可乐罐挣点小钱糊口。当时乔布斯只做自己想做的事,并且迷上了书法,虽然当时他还不知道书法以后有什么用。但是后来事实证明,乔布斯的艺术修养使得苹果公司所有的产品都设计得非常漂亮。
1976年,乔布斯21岁时,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及罗恩·韦恩三人在车库里办起了苹果公司,研制个人电脑。同年研制出世界上第一台通用的个人电脑Apple I,只是一块电路板,其他什么外设都没有。它的象征意义远比它的实际意义要大得多,那就是计算机可以进入家庭。
1984年,新一代苹果电脑麦金托什(Macintosh)就诞生了。今天我们把苹果电脑称为Mac机,便源于与麦金托什一词的前三个字母。它是世界上第一款普通老百姓买得起、拥有交互式图形界面并且使用鼠标的个人电脑。但是苹果走了一条封闭的道路,不允许别人制造兼容性,意欲独吞整个个人电脑市场,显然最后失败了,后来被微软打的一塌糊涂,差点卖给IBM和太阳公司。
斯卡利之后,乔布斯重回苹果,既然苹果在个人电脑里已经不可能替代兼容机和微软的地位了,他就干脆往高端发展,讲究性能、品味和时尚。慢慢的,苹果的产品成了时尚的象征。
乔布斯的超人之处在于他善于学习,并能把准时代的脉搏。他在苹果电脑中逐渐采用了英特尔通用处理器,同时采用FreeBSD作为新的苹果操作系统的内核。这样相对开放的体系,使得全社会大量有兴趣的开源工程师能很容易地为苹果开发软件。
上个世纪最后十年,以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为核心的一场技术革命开始了。原来的录音带和录像带很快被激光唱盘和DVD代替,随着声音和图像压缩技术的出现,这些数字化了的音乐和录像很容易在互联网上传播。音乐播放器出现了,但是查找和管理音乐都很难,而乔布斯盯准了这个市场,解决了技术问题,推出了高质量的iPod。
IPod是苹果第一个非电脑的成功产品。2001年,iPod上市时只有13万用户,而8年后的2009年底,这款产品的用户增加到2.5亿。在给苹果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颠覆了整个音乐唱片行业。
IPod彻底改变了音乐市场,而iPhone继而颠覆了通信行业。最早的智能手机代表是黑莓手机,曾一度垄断智能手机市场,接下来是诺基亚。但是他们的智能手机基本上没有摆脱传统手机的框框,但是智能手机到乔布斯手里就完全不同了。IPhone是吴军博士当时见过的最好的手机。IPhone已经超出一个普通手机加iPod播放器,还有一个完整的、联网的计算机和一般电视机的主要功能。苹果带动了一次移动通信的革命,彻底颠覆了手机行业。
2010年,苹果公司又推出了极具人气的iPod触摸型平板电脑。功能上讲,可以替代90%,甚至更多我们对个人电脑的需求,而且方便易用。事实上,PC的销量在2011年达到峰值后,就在逐年下降。随着大家对个人电脑依赖的减弱,微软公司在IT行业的主导地位逐渐丧失了。
公平地讲,现在苹果的每一款产品都非他的原创,但是苹果把每一款产品都做到了极致。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乔布斯达到了一个将技术和艺术结合得炉火纯青的境界,至今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这一点。
乔布斯是个被遗弃的孤儿,从小品行乖张,同时对别人缺乏信任,暴君式的性格和粗暴言语,都不讨人喜欢。但是作为发明家和魔术师的他却是一个伟大的人物,他对个人电脑工业的贡献,对产品品质的追求,以及在艺术和技术结合方面令他人无法望其项背。
准确定位乔布斯最好的参照系,应该是被称为索尼先生的盛田昭夫,他把索尼从一个简单的日本制造公司,变成引领全球电子产品时尚的跨国公司。两个人都有着通过产品改变人们生活的远大抱负,两个人都有着无穷的好奇心和与凡人不同的新思维。两个人都将品牌视为生命,乔布斯对产品品质的执着和苛刻自不必说,而盛田昭夫一生为“让索尼享誉全球”而工作。
苹果公司的兴衰与其创始人的沉浮完全重合,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一直在靠每年翻新一次苹果手机挣老用户的钱,但是从2016年开始,它在高端手机领域受到了来自华为和三星的挑战。
最后,乔布斯送给年轻人两句话:永远渴望,大智若愚(Stay Hungry,Stay Foolish),愿与君共勉。
信息产业的生态链
计算机和整个IT行业的发展比传统工业要快的多。最早看到这个现象的是英特尔公司的创始人戈登·摩尔。早在1965年,他就提出,至多在10年内,集成电路的集成度会每两年翻一番。
现在每18个月,计算机等IT产品的性能会翻一番;或者说相同性能的计算机等IT产品,每18个月价钱会降一半。这个发展速度令人难以置信,但几十年来IT行业始终遵循着摩尔定律预测的速度发展。
当然,计算机系统速度的提升背后的原因是每一个处理器性能的提升。不仅如此,网络的传输速率也几乎是按摩尔定律的规律在增长。当今世界经济的前五大行业,即金融、IT、医疗和制药、能源及日用消费品,只有IT一个行业能够以持续翻番的速度进步,至今看不到停下来的迹象。
在人类文明史上,还没有任何其他行业能够做到这一点。因此,IT行业必然有它的特殊性。和任何其他商品相比,制造IT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非常少,成本几乎是零。
摩尔定律主导着IT行业的发展。首先,为了不断提升芯片性能,IT公司必须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下一代产品的开发。其次,由于有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持,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应用会不断涌现。第三,摩尔定律使得各个公司现在的研发必须针对多年后的市场。在Google内部,每一次基础架构的升级都要按照目前计算能力和存储量的10倍来设计,因为达到那个水平,不过是三四年的时间,是在传统行业是无法想象的。
未来的20年里,工程师们考虑的将是在单位能耗的基础上,争取让处理器的性能和容量翻番,而不是简单地追求每一颗芯片本身性能的翻番。
今天有了足够的硬件资源,软件工程师做事情更讲究开发效率、程序的规范化和可读性等等。另外,人工成本的提高,为了节省软件工程师编写和调试程序的时间,编程语言越来越好用,同时执行效率却也越来越低。即使是同样功能的软件,今天的比昨天的更占用硬件资源。
个人电脑工业的整个生态链是这样的:微软为首的软件开发商吃掉硬件提升带来的全部好处,迫使用户更新机器,让惠普和戴尔等公司受益,而这些PC厂家再向英特尔等半导体公司订购新的芯片,同时向西得等外设厂商购买新的外设。因此,人们把PC时代的产业格局描述成WinTer,即windows加上Intel。这就是安迪-比尔定律。
而现在,Google的安卓就是当初的微软,高通,三星和海思(华为的半导体子公司)这一大两小的基于ARM的手机芯片公司就是因特尔和AMD,这个格局可以描述成Android-ARM。安迪-比尔定律把原本属于耐用消费品的电脑、手机等商品变成了消耗性商品,刺激着整个IT行业的发展。
反过来看摩尔定律,一个IT公司如果今天和18个月前卖掉同样多的同样的产品,他的营业额就要降一半。IT界把它称作为反摩尔定律,它逼着所有的硬件设备公司都必须赶上摩尔定律规定的更新速度,这促进了科技领域质的进步。
在科技进步量变的过程中,新的小公司是无法和老的大公司竞争的,因为后者在老的技术方面拥有无与伦比的优势。比如,木工厂出身的诺基亚,在老式模拟手机上是无法和传统的通信设备老大摩托罗拉竞争的。但是,在抓住质变的机遇上,有的小公司会做得比大公司更好而后来居上。
2015年后,当3g手机逐步取代2g手机时,pc时代不起眼的三星公司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厂商,而过去没有做过手机的华为,以前默默无闻的小米和OPPO/vivo,也及时踏上安卓的快船,诺基亚这个2g时代的龙头老大,被逼上了当年摩托罗拉的老路。
反摩尔定律使得IT行业不可能像石油工业或飞机制造业那样只追求量变,而必须不断寻找革命性的创造发明。大公司要保持很高的研发投入,还要时刻注意周边相关技术的发展,经常收购有革命性技术的小公司。
总体来说,IT行业是一个高速发展的行业,身处其中,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上游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软件和IT服务业,而下游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硬件和半导体。因此,从事IT业要想获得高额利润,就得从上游入手。
奔腾的芯——英特尔公司
全世界一大半的计算机都在使用英特尔的中央处理器(CPU)。他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是很少有公司可比的。摩尔定律中的摩尔是英特尔公司的创始人,而安迪·格鲁夫是第三个加入英特尔的人,并且后来成为其CEO。
50多年来,英特尔公司成功的关键,首先是赶上了个人电脑革命的浪潮,尤其是有微软这个强势的伙伴。It业者甚至将整个pc时代称为WinTel时代,即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加上英特尔的处理器。用英特尔的宣传语来说,他给了每台pc一颗奔腾的心。
1968年,戈登·摩尔和罗伯特·诺伊斯在硅谷创办了英特尔公司。她是一家小公司,产品低端,用来弥补大的计算机公司看不上的低端市场。
1981年,IBM为了短平快地搞出PC,也懒得自己设计处理器,拿来英特尔8086就直接用上了,结果英特尔一举成名。随着IBM PC兼容机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只有作为操作系统开发商的微软和作为处理器制造商的Intel处于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英特尔的崛起就成为历史的必然,正所谓时势造英雄。
虽然信息革命的浪潮将英特尔推上了前沿,但他还必须要有能力来领导计算机处理器的技术革命。英特尔CEO安迪·格鲁夫在机会和挑战面前,最终证明了英特尔是王者。
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三家半导体公司都在日本,一台pc里日本芯片一度占到数量的60%。以致日本有些政治家盲目自大,认为日本到了全面挑战美国的时候。但是,日本半导体工业集中在技术含量低的芯片上,如存储器的芯片,而全世界高端的芯片工业,如计算机处理器和通信的数字信号处理器的设计都在美国。
1985年,英特尔公司继摩托罗拉之后,第二个研制出32位微处理器80386,靠80386完成了对IBM pc兼容机市场一统江湖的伟业。依靠80486的销售,英特尔一举超过所有的日本半导体公司,坐上了半导体行业的头把交椅。现在,大家仍然习惯性地把英特尔的处理器称为X86系列。
英特尔公司遇到的唯一重量级对手只有上个世纪80年代的摩托罗拉。摩托罗拉成立于1928年,早在二战时期,他就是美军无线通信的供应商。
摩托罗拉之败,首先是微软的因素,即英特尔有了微软这个没有签约的同盟国军。其次是摩托罗拉的家族式管理,公司的业绩和员工的利益关系不大,而英特尔公司则是一家典型的硅谷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强度比摩托罗拉要大很多,但是每个人平均的股票期权也很多。
当今的计算机系统结构可以根据指令集分成复杂指令集(CISC)和精简指令集(RISC)两种。精简指令集只保留很少的常用指令,一条复杂的指令会用几条简单的指令代替。精简指令集的设计思想是计算机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大幅简化了计算机处理器的设计。同时,RISC处理器每条指令的执行时间相同,可以很好的流水作业。
但是市场的倾向说明用户对兼容性的要求比性能更重要。英特尔通过高强度的投入,保证了它的处理器性能提升得比精简指令集还要快,他不是靠技术,而是靠市场打赢了指令集战争。所以商场上,技术优势不是绝对可靠的。
AMD公司算是Intel的族弟,也是从仙童半导体公司分出来的。为了一起对抗复杂指令集,他们在市场上的依存要多于竞争,但是英特尔对AMD一直保持着绝对的优势。
英特尔公司在计算机处理器以外的努力全部失败,他的商业模式历来是靠大投入,大批量来挣钱的,但很多新的市场一开始规模很小,这是英特尔面临的一个根本问题。
而服务器市场,关心的已经不单单是速度,而是单位能耗下的速度。事实上,很多超级计算机,包括中国的天河一号都是用RISC处理器搭建的。
用户使用终端机计算机的趋势也在悄悄改变,随着iPhone和各种安卓手机的出现,平板电脑也开始风行,他们大部分都不是Intel的芯片,而是基于RISC的芯片,更具体的讲是用ARM控股公司的产品。2005年,全球98%以上的智能手机处理器芯片都是基于ARM设计的。
英特尔雄霸个人电脑处理器市场20多年,至今仍是这个市场上唯一的巨无霸企业。但是,随着个人电脑市场的饱和甚至逐步萎缩,其远景不乐观。
在服务器端英特尔处理器依然占统治地位,但是在平板电脑、低端笔记本和智能手机等终端,是各种基于ARM处理器的天下。
在英特尔以前,所有计算机公司都必须自己设计处理器,使得计算机制造成本高企,而且无法普及。英特尔不断地为全世界的各种用户提供廉价的、越来越好的处理器,直接推动了个人电脑的普及。但他随着个人电脑时代的过去而进入了中老年期。
IT领域的罗马帝国——微软公司
微软作为计算机领域生态链最上层的一环,一方面刺激着整个计算机领域的发展,另一方面扼杀了无数大大小小有创新的公司。
1981年,在硅谷的库帕蒂诺市苹果公司总部举行了一次个人电脑领域的世纪双雄会。史蒂夫·乔布斯邀请了刚刚拿下IBM PC操作系统合同的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洽谈合作。
第一次交手中,乔布斯在合同上得到了一些小便宜,但是盖茨才是真正的胜利者。他们都想做垄断者,前者是想做原来IBM那样的垄断者,从硬件到软件全部垄断,这在后来证明是行不通的。而盖茨的天才之处在于,它在个人电脑工业刚刚开始的时候,就意识到只要垄断了操作系统,就间接垄断了整个行业。
因为所有的应用软件必须在操作系统下开发,操作系统必然会在自由竞争后,率先出现赢者通知的垄断局面。
在技术,嗅觉和产品设计上,乔布斯好于盖茨。但是在专业眼光和经营上,盖兹要强与乔布斯。
双雄会上苹果的麦金托什图形界面震撼了盖茨,棋差一着的盖茨做了周密布局。首先,他兑现了对苹果的承诺,为麦金托什开发应用软件。第二,跟IBM合作,一起开发新的操作系统OS/2。关键是第三步棋,微软暗地里非常低调的学习苹果,悄悄开发Windows,并暗地里请来很多高手助阵。
在微软这条巨轮上,盖茨是船长,负责把握方向,鲍尔默则是大副,掌舵开船,应该讲,是鲍尔默将微软从当年的初创企业变成了正规化的大公司,他通过薄利多销、来者不拒近乎野蛮增长的方式,迅速扩大了微软的市场份额。
微软花了九年时间才做好一个可用的图形界面加鼠标的操作系统,即Windows3.0。在个人电脑工业这盘大棋中,率先起步的苹果抢到了不少实地,而后来居上的微软则是先造势再破实空。结果是,苹果好处捞的快,微软大局布的好。
领先的苹果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走封闭式道路和纯技术路线。苹果拒绝开放麦金托什计算机技术,结果客观上把所有兼容机市场上推向了IBM和微软。IBM PC兼容机越做越便宜,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苹果公司不具备开放的基因,不仅在个人电脑时代如此,在后来的智能手机时代也是如此。
如果说苹果抢到了天时,那么微软通过开放、兼容和廉价则夺回了地利。微软在和苹果打一场人民战争,而苹果既做硬件又做软件,很难平衡两者的速度,违反了信息领域的摩尔定律和安迪—比尔定律。
微软,终于依靠10年的战争夺得了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统治地位。
通过收购、仿制甚至抄袭别人的软件,然后和Windows捆绑免费使用,避免了很多漫无目的研究和不必要的失败。在硅谷,微软一直背负着抄袭者的骂名,但是不妨碍微软继续前行。
盖茨心比天高但又脚踏实地。他志向远大,即使在微软规模还跟小的时候,他就努力将它按百年老店来办。在管理上,微软比硅谷的公司严格的多,在人事关系基本上是严格的自顶向下树状结构,和硅谷公司松散的扁平结构完全不同。从生意经上讲,盖茨深知赚大钱和赚小钱的关系,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针对全世界所有人的,这样才能达到聚沙成塔的效果。
但是,后来微软的思维还停留在一份份卖软件的个人电脑时代,在开拓网络服务方面亦步亦趋,错过了进军互联网最好的时机。IE浏览器已经没落,移动终端大行其道,一旦大多数用户养成了没有Windows照样活的习惯,微软的根基就被苹果、Google和Facebook这些公司洞穿了。
由于微软过强的桌面软件基因,使得他无法站到互联网时代的浪潮之巅,也错过了智能手机为核心的移动互联网时代。能否第二次起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利用云计算实现从软件企业到互联网企业真正的转型。目前缓慢的前进步伐来看,可能性并不大。
纯软件公司的先驱——甲骨文公司
40多年前,整个计算机工业的模式都是制造硬件、搭配软件和服务,在当时很难想象一个计算机公司不生产硬件而开发软件,树立起这个商业模式的是两个公司:个人计算机领域是微软(1975年),而企业级市场就是甲骨文(1977年)。
从思科、Google到Facebook都是20多岁年轻人的传奇故事,而且是一次成功。如果屡败屡战,创业创到30多岁还没有成功,那么之后成功的可能性就不大了。不过凡事都有例外,这个例外就出现在拉里·埃里森身上。甲骨文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靠埃里森这个人。
拉里·埃里森和斯蒂夫·乔布斯是硅谷最有个性的两个人,而且这两个人一生的敌人比朋友多很多。两人相差十几岁,天性孤傲,都将对方看成自己最好的朋友,在中学时,都是聪明但表现并不突出的孩子。
埃里森大学毕业后参与美国中央情报局开发数据库的项目,这个项目代号为Oracle,意思是预言家,后来Oracle公司起中文名字时,采用了中国古代预言的记录文字——甲骨文。
1970年,IBM一个叫埃德加·科德的英裔美籍计算机科学家提出了关系型数据库的理论,这是数据库历史上的一次重大革命。埃里森深受这套理论鼓舞,他觉得机会来了。
1977年,埃里森的同事鲍勃·迈纳尔与爱德华·欧特斯一起创办了一家数据库公司,埃里森也在几个月之后加入成为联合创始人。1978年,公司在DEC的小型机PDP-11上开发出了一个基于关系型数据库的系统,代号为Oracle 1,但是这个软件从未正式发布,原因不明。
1979年,公司推出了Oracle 2,这是计算机软件史上第一个由纯软件公司开发的商用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埃里森利用他过去为军方开发项目的关系,将这个数据库软件卖给了美国空军。1984年甲骨文从红杉资本拿到投资,1986年上市,当时的年营业额是5500万美元,不到如今一天的营业额。在20世纪90年代,埃里森成为仅次于盖茨,在IT领域拥有巨大影响力的领袖,同时也是紧随盖茨之后,第二富有的人。2018年,甲骨文的营业额高达398亿美元。
甲骨文从起家到后来的初步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埃里森钻了IBM的三个空子。
第一个是上个世纪60年代末,IBM的市值达到了美国GDP的3%,非常扎眼,为免于被美国司法部以垄断为由起诉,于是主动开放一些应用软件市场,以改变大家对他垄断市场的印象。机会被埃里森抓住了。
第二个空子是IBM忽视了关系型数据库的革命性作用。
第三个空子又被埃里森抓到。开放软件市场后,商业模式需要及时更新,IBM没有这样做。甲骨文只卖软件不强行搭售服务,减少了用户成本,为便于用户在它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上进行二次开发,又推出了一套开发工具——交互式应用工具,这形成了一个以甲骨文为核心的利益群体。
1990年甲骨文的数据库收入依然比不上IBM,但是,为甲骨文进行二次开发的程序人员远远超过了IBM,甲骨文的产业生态链已经建成。
同样为关系数据库的Informix和Sybase这两家公司,在技术上和甲骨文基本处于同一水平,商业模式也一样。但是,这两家公司的创始人和后来的CEO,既没有埃里森要与IBM争高下的志向,也没有他面对竞争对手时的狠劲。
埃里森同IBM的郭士纳、微软的盖茨长达十多年的较量中,不仅没有落下风,而且越战越勇,并且熬到了这两位巨人的退休,最终主导了全球数据库市场,可以说是一个奇迹。
应该说,埃里森的确没有从郭士纳和盖茨身上占到便宜,但是埃里森领导的甲骨文最终还是赢了,因为他熬到了这两个人离开CEO的岗位,如同中国晋代的司马懿和日本战国时代的德川家康。2005年,甲骨文获得了46.8%的数据库系统市场份额,超过IBM和微软的总和。此后,虽然受到开源数据库的挑战,甲骨文基本上维持住了48%左右的市场份额,并且一直超过IBM、微软和SAP三家的总和。
首先,甲骨文胜在定位和产品的推广上。一个产品线较长的公司,在某个产品上往往竞争不过专门从事这项产品的专业公司,更重要的是,市场和用户对专一的公司更容易认可。
其次,甲骨文历来重视利润,很少做吃力不讨好的花样文章。埃里森非常抠门儿,平时给员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就远远不如IBM,裁员自不必说,还削减各种福利。但是,正因为注重成本控制,即使在2001年和2008年两次经济危机中。甲骨文都不仅还能盈利,而且利润率几乎没怎么下降。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是靠自身的利润支持,不是靠政府的政策和投资人的输血。
第三,甲骨文的成功也离不开很多次成功的并购,同时具有很好的消化和整合新公司的能力。特别是对曾经服务器行业的龙头,太阳微系统公司的收购,甲骨文将数据库和太阳公司的硬件系统结合再优化,整体性能比IBM同类产品提高了几倍,至少广告上是这么宣传的。
第四,就是是很少犯错误。正如巴菲特讲投资的秘诀时强调,成功的关键不在于做对了多少件事,而在于少犯多少错误。自上个世纪70年代创立开始,几十年间,甲骨文几乎没有犯什么大的错误,也没有什么波澜壮阔的传奇,而是靠着相对平稳但可持续的发展,成就了今天的辉煌。
甲骨文的成功也再次说明了创始人和领袖的重要性,可以说没有埃里森就没有甲骨文今天的辉煌。
互联网的金门大桥——思科公司。
倘若没有思科等公司生产的路由器,就没有今天的互联网。
思科是一个标准的斯坦公司,斯坦福每个系都有自己联网的计算机,网络之间通过一种叫路由器的设备连接。上个世纪80年代初,斯坦福两个不同系的计算中心主管莱昂纳多·波萨卡和桑迪·勒纳好上了,但由于各自管理的网络不同,设备又是乱七八糟,什么厂家的、什么协议的都有,互不兼容,情书传递起来很不方便,于是两人干脆发明了一种能支持各种网络服务器、各种网络协议的路由器。于是思科公司赖以生存的多写一路去便诞生了。
波萨卡和勒纳后来结为了夫妇,1984年创办了Cisco,旧金山英文名字San Francisco的最后5个字母,思科公司的标志正是旧金山的金门大桥,本意是要架起连接不同网络的桥梁。
思科的发展最为一帆风顺。他早期成功的关键在于两个创始人在最合适的时机放办了一个世界上最需要的公司。1986年,思科推出第一款产品,连市场都不用开拓,就用在了刚刚起步的互联网上。
但是,如果没有钱伯斯,全世界数据通信设备产业的格局就可能有所不同,而且可以肯定思科不会成为今天这样一家全球性的跨国公司。
钱伯斯总结IBM的失误之处和王安电脑失败的教训后认为,两家公司的问题都不是出在技术上,而且出在企业文化上。他着眼于建设一种健康的企业文化,而这种企业文化的核心就是善待员工。
钱伯斯对待员工并不仅仅局限于物质刺激,而是出于真正以人为本办企业的原则。他曾经这样谈论对一个成功企业的看法:最有影响力的公司不仅实力最强大,而且也最为慷慨大度,富于人情味和诚意。成功的企业不仅能够吸引,而且也能够留住天才员工。
钱伯斯被认为是信息时代的管理大师,他的很多做法被IT公司普遍采用。比如将工业时代层级森严的树状组织结构,变成网状结构。可以给公司带来三个好处。
一是上下级和不同部门之间沟通的路径较短。
二是部门壁垒低,便于合作。
三是组织架构灵活,便于随时终止市场前景不好的旧项目和开展有潜力的新项目。
为了让思科能够不断发展新业务,钱伯斯采用了一种宽容内部创业的政策。如果公司里有人愿意自己创业,公司又看好他们做的东西,就让他们留在公司内部创业,而不要到外面去折腾,而思科会作为投资者,而不再是管理者来对待这些创业者。
一旦小公司成功了,思科有权优先收购,思科的地板就得到扩大。今天Google的X-labs等带有内部孵化性质的部门,就是学习思科管理方法的产物。这种内部创业的独特方法防止了不思进取的大公司病,并屡获成功。
思科真正的对手是中国的华为。一旦一种产品可以由中国制造,那么它的利润空间就会小到让欧美公司退出市场。即使思科能够开发出更新、性能更卓越的产品,但是在整个行业的利润空间被华为压榨了之后,扣除研发、市场和管理等费用,它将无法从利润中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新的研发,这就是思科今天的困境。
思科无疑是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见证者,它对于互联网的重要性相当于AT&T对于电话的重要性:因为它为互联网提供了最重要的设备——路由器。
英名不朽——杨志远,费罗和雅虎公司
一百年后,如果人们只记得两个对互联网贡献最大的人,那么这两个人很有可能是杨志远和戴维·费罗,而不是今天名气更大的互联网企业家佩奇、布林、扎克伯格或马云。
他们制定下了互联网这个行业全世界至今遵守的游戏规则——开放、免费和盈利。并且发明了一种让用户和客户可以不是同一人的新型商业模式。正是因为他们的贡献,我们得以从互联网上免费得到各种信息,并通过互联网传递信息,分享信息,我们的生活因此得以改变。
虽然今天雅虎已经不再是一家独立运营的公司了,但是人们会把他们俩和爱迪生、贝尔及福特相提并论。
雅虎是确定互联网行业商业模式的公司,并且是主流免费门户网站的真正代表。如果不是雅虎,互联网很可能像汽车一样,在相当长时间里只是有钱人的奢侈品。
雅虎及其追随者们,不仅把互联网办成了开放、免费和盈利的,而且刺激了电子商务的诞生,从而使得互联网的用户和为他买单的客户不需要是同一个人。因为它的创始人杨致远和费罗一开始搞互联网就不是为了盈利,而美国在线进军互联网时明确表明要挣钱。
雅虎的做法为全球互联网公司树立了榜样,制止了美国在线和同类公司试图把互联网办成另一个电话网的企图,并且成功狙击了微软垄断互联网的企图。而同时,采用美国在线商业模式的东方网景开始亏损并被出售。
1994-2000年,可以说是互联网的大航海时代,各类网站相继出现,原来通过各种报纸传递的信息,通过网页以更快的速度传播开来,互联网上的内容呈几何级数增加,人类真正进入了信息爆炸的时代。
但是,片面的追求流量(traffic),导致了各个网站不重视内容,互联网上的垃圾网页迅速泛滥,雅虎对网络泡沫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000年美国大选后,终于没有新的投资进入互联网,互联网泡应声而灭。
后期雅虎摊子铺的太大,盲目扩张,挤压了利润空间。雅虎变成了一个既不是技术公司,又不是媒体公司的四不像怪物,即便如此,如果没有Google,雅虎可能仍然是王者。
雅虎崇尚传统媒体的那种手工编辑工作,而不是用计算机自动处理信息。而Google,会尽可能的采用技术,而不是人工来解决问题。所有的技术都有一定局限性和不足,但一家崇尚技术的公司的态度是解决这些问题,而不是倒退回手工操作。
雅虎的收入主要靠传统的品牌广告和在线搜索广告,前者是媒体品牌的竞争,不仅是Google,任何网站都无法在这方面和雅虎竞争;后者是技术的竞争,是Google的强项。看到搜索广告的前景后,雅虎决定在搜索技术上和新起的Google一拼,结果陷入了不必要的危机当中,甚至想回到自己基本盘的能力都输掉了。
Google工程师的地位非常高,写程序的最高级别工程师可以享受全球副总裁的待遇。一个技术人员是否愿意为自己的公司尽全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是否得到了重视。
Google一方面是全球单位面积博士最集中的地方,相对雅虎,人才优势非常明显,另一方面在将研究结果转化成产品上,也被认为是效率最高的。因为他的科研和开发部门本身就是合一的,能打破山头,打破部门界限,协调合作。
2006年,雅虎以10亿美元现金加上已经毫无意义的雅虎中国,从阿里巴巴的最大的股东,也是雅虎的投资人软银集团手中换到了阿里巴巴40%的股份和35%的投票权。但是和Google的竞争不是靠一两次成功的投资,或者一两个有执行力的领导就能获胜的。Google有更多更好的执行官和主管,更重要的是,Google有着非常健康向上的工程师文化,从来不缺乏创造力。
雅虎在2009-2012三年内换了5位CEO,就是他从一流互联网公司变成今天二流公司的转折点。尽管雅虎最终结局并不美妙,但是杨致远和费罗作为互联网领域的开拓者,永载史册。
硅谷的见证人——惠普公司
虽然惠普从来没有领导过哪次技术革命的浪潮,但是作为硅谷最早的公司,惠普见证了硅谷发展的全过程,从无到有,从硬件到软件,惠普的历史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硅谷历史的缩影,没有任何公司比惠普更能代表硅谷的神话了。
1934年,斯坦福的两个毕业生休利特(Hewlett)和帕卡特(Packard)打算办一家电子公司,取两人名字的首字母,公司名字叫HP。1939年,这家公司才正式成立,诞生在车库里,创办资金只有区区538美元,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生产振荡器等电子仪器。
惠普公司是当时进驻斯坦福工业园的第一批公司之一,上个世纪90年代前期,惠普的业务稳步发展并进入高峰,从示波器、信号发生器等各种电子仪器到昂贵的医疗仪器(如核磁共振机等),惠普不仅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而且是质量和技术的卓越代表。值得一提的是,惠普还是喷墨打印机的发明者,是最早进入中国计算机市场的公司之一。
后来惠普衰落的原因大致有两个,领导者的错误和“日本/中国制造”的冲击。
20世纪90年代中期,惠普成为集科学仪器、医疗仪器和计算机产品于一身的巨无霸型公司,并且随着美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达到顶峰。那时,惠普是全世界仅次于IBM的第二大计算机和仪器制造商,他的产品线甚至比IBM还长。
一般来讲,公司会卖掉利润率低、对自己没什么用、前景不好的部门。但是,惠普在其发展史上最大的一次拆分和一次并购,却是反其道而行之。
1999年,惠普的产品线分成三个方向:传统的科学仪器,比如万用表,示波器;医疗仪器,比如核磁共振机;计算机与外设。体量虽大,但是竞争力不强,要想做强,就必须决定加强哪些业务,同时放弃掉另外一些业务。
在科学仪器领域,惠普有技术上的优势,日本的产品在价格上有优势,这个领域发展平稳,利润率稳定,但是市场规模不大,卖掉它顺理成章。
医疗仪器这个行业利润丰厚,门槛很高,新的公司很难进入,竞争不是很激烈,惠普在全世界真正的对手只有通用电气一家,只是医疗仪器领域成长不是很快。从情理上讲,惠普应该保留这个利润丰厚的部门。
计算机领域,惠普有很多竞争对手,从早期的IBM、DEC到后来的太阳和戴尔,技术和商业门槛并不高,容易有新的公司挤进来。惠普另一个拳头产品是打印机,但是采用吉列的商业模式,打算廉价卖打印机,然后高价卖墨盒,但是低估了日本制造的效应,很惨。因为竞争对手不禁止兼容墨盒的售卖,于是人们干脆连惠普的打印机也不买了。
长期酝酿之后,惠普才决定将科学仪器和医疗仪器部门都分离出去,成立一家新的公司——安捷伦,然后新的惠普聚焦于计算机行业。重组的工作由新任女性CEO卡莉·菲奥莉娜实施。
很遗憾,在她的领导下,惠普的核心业务一年不如一年。工作站业务远远落后于太阳公司,最后退出竞争;个人电脑领域,他与戴尔差距越来越大,毫无扭转迹象;打印机市场上,份额不断被日本公司佳能和爱普生蚕食。
要夺回市场份额,最根本的办法是改造自身,提高竞争力,但是这需要有真本事。而最简单、最快的方法是买市场,即收购一家公司,菲奥莉娜收购了亏损的康柏,结果惠普的股票当天下挫20%。几天后,“911”恐怖袭击发生,美国经济形势急转直下,新惠普的生意一落千丈。
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公司必定有经营管理上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合并后问题会翻倍,在竞争中劣势更大,从而进一步丢掉市场份额。菲奥莉娜应该集中精力解决内部的问题,但是好大喜功的她选择了一条急功近利的道路,一下子带着惠普走进了死胡同,惠普从一家科技公司变成了一家电器公司。
亚洲制造的影响不仅在于限制了利润率,而且还在于亚洲公司参与制定商业模式和游戏规则。为了抵消亚洲制造的冲击,欧美公司十分鼓励和支持代加工,即OEM式的亚洲制造可以降低他们的成本,但是会千方百计阻挠亚洲公司打自己的品牌。换言之,美国公司很喜欢OEM大王郭台铭,不太喜欢松下幸之助和华为的任正非。
2005年毫无建树的菲奥莉娜被赶走,惠普很幸运地找到了新的舵手马克·赫德。
作风直接了当的赫德正是医治惠普的良医,和许多喜欢做表面文章的CEO不同,赫德很少花时间做那些漂漂亮亮的投影胶片,而是直接在白板上写写画画,也很少讲大道理,从来是用数字说话。
既然惠普已经成了一个电器公司,赫德首先裁撤了水平很高,但是对惠普用处不大的研究部门,对其他部门也进行了瘦身,总共裁员15000人。
加强和美国最大零售商沃尔玛及最大的会员店Costco的合作,将惠普的PC直接放到这两家店的货架上。简化惠普的采购供应链,从几百条逐渐减少到几十条。于是,短短几个季度,惠普PC的市场占有率就超过戴尔,排名全球第一。丰富打印机产品线,顺应数码照片的普及,惠普干脆推出了很多用来打印照片的专用彩色喷墨打印机,销路很好。
第三件事就是恢复惠普作为技术公司的形象。突出技术服务的重要性,经过几年努力,惠普在IT服务业的形象不断提升。2010年下台前惠普的营业额从他上任的第三年2007年起超过了IBM,成为全球营业额最高的IT公司,同时利润也大大提高。赫德在任的5年间,惠普的股价翻了一番多,而IBM同期几乎没有怎么涨。
遗憾的是2010年,惠普的功臣赫德因为一起性骚扰而引发的问题被迫离职,惠普再次陷入领导人的危机。惠普在后赫德时代,业绩明显停滞,继而下滑。
惠普业务部门的执行力大不如前,这在行业变化非常快速的IT领域是绝对不可能成功的。全世界企业级的软件和服务都从过去购买服务器安装软件,往云计算和SaaS服务商转型,但是没有好的CEO的惠普企业,动作居然比IBM和甲骨文还慢。
没落的贵族——摩托罗拉公司
实际上,“贵族”在整个西方就是一个没落的词,虽然在东方一些人或许还沉迷在贵族梦中。但是,贵族在历史上实实在在出现过,如果说公司之中也有所谓的贵族,那么摩托罗拉无疑可以算是一个。
曾几何时,摩托罗拉就是无线通信的代名词,也是技术和品质的化身。就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摩托罗拉还嘲笑日本品质的代表索尼,认为后者的质量只配做体育用品。
摩托罗拉公司原名高尔文制造公司,创立于1928年,以创始人之一的保罗·高尔文的名字命名。最早是生产汽车收音机的,摩托罗拉就是这种收音机的品牌。Motorola一词的前5个字母motor表示汽车,ola是很多美国商品常用的后缀,比如可口可乐,CocaCola。
摩托罗拉在二战时期得以发展,在无线电通信方面实力很强,拥有全球领先的调频技术和天线技术。1947年公司改名为摩托罗拉。
从二战后到20世纪90年代初,摩托罗拉在模拟无线通信方面拥有其他公司无法相比的技术优势,并且创造出多项世界第一。AT&T一直是有线通信之王,RCA(美国无线电公司)是无线单向通讯的老大,而摩托罗拉是不折不扣的无线双向通信的霸主。
1963年,摩托罗拉发明了世界上第一个长方形的彩电显像管。1967年,摩托罗拉生产出美国第一台全晶体管彩色电视机。美国的阿波罗登月计划中无线通讯设备和很多电子设备就采用了摩托罗拉的产品。摩托罗拉公司有数百名工程师直接参与了阿波罗11号(一次载人登月的飞船)的工作。
当然,摩托罗拉对世界最大的贡献是他在20世纪80年代初发明的,民用蜂窝式移动电话,也就是早期说的大哥大,现在说的手机。大家公认摩托罗拉是当今手机通信的发明公司。
作为移动通信的领导者,摩托罗拉自然的垄断了第一代移动通信市场。第二代移动通信刚开始时,欧洲联合起来了,明显加强了内部的合作,终于在第二代移动通信上超越了美国。
在欧洲人行动的同时,美国人也没有闲着,似乎比欧洲人更努力。整个欧洲只搞出了一个标准,而只有欧洲人口1/3的美国居然搞出了三个数字通信的标准。美国在第二代移动通信标准之争上的失败,间接影响到摩托罗拉手机的竞争力。
作为第一代移动通信的最大受益者,摩托罗拉想尽可能的延长模拟手机的生命期,推迟数字手机的普及,因为他总不希望自己掘自己的墓。那时数字手机的语音质量远不如大哥大,这使得摩托罗拉高估了模拟手机的生命期。虽然在数字手机研发上并不落后,但是进展缓慢。
在科技工业发展最快的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摩托罗拉的第三代家族领导人,高尔文三世没有能力在这个大时代中纵横捭阖,开拓疆土。摩托罗拉本来在手机、计算机处理器和数字处理器三个领域均处于领先地位,前景不可限量。
高尔文三世虽然没有犯什么大错,但是也非常平庸。在上个世纪末那个英雄辈出、拒绝平庸的年代,盖茨,乔布斯,郭士纳、格罗夫、钱伯斯和通用电气的杰克·韦尔奇等人都在同场角逐,任何公司都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本来,摩托罗拉是最有资格领导移动通信大潮的,很遗憾,他只踏上了一个浪尖,就被木材加工厂出身的诺基亚超过了。
世界科技史上最了不起的,最可惜的、或许也是最失败的项目,就是摩托罗拉牵头的“铱星计划”,它是通信史上的一颗流星,一个美丽的故事。
这是一项非常宏伟而超前的计划,他最大的技术特点是通过卫星与卫星之间的传输来实现全球通信,相当于把地面蜂窝移动系统搬到了天上。从技术角度看,铱星移动通信系统是非常成功的,这是真正的科技精品。我们这些被称为高科技公司的互联网公司做出来的东西和铱星系统相比,简直就像玩具。
但是,在商业运作上,摩托罗拉做的很不成功。50亿美元的成本过高,导致用户数量不可能达到盈利所必需的规模,而成本过高又是技术选择的失误造成的。摩托罗拉长于技术,但是过分相信技术的作用,过度超前于市场的技术不仅导致成本过高,而且维护费用巨大。
摩托罗拉将精力分散到了铱星计划上,不仅失去了和诺基亚竞争的最佳时机,还被三星、LG等当时兴起的电子公司抢走了部分市场。摩托罗拉几乎同时在所有战线上全面溃败,一下跌入了谷底。
摩托罗拉的战线拉的很长,从手机芯片到手机整机一条龙。如果内部合作的好,这种做法成本固然低。但是高尔文不是通用电气的韦尔奇,没有能力整合这么大的公司,其芯片部门和整机部门像两个单独的公司,没有足够的沟通,反而使得产品开发周期变长。
摩托罗拉看不起三星和诺基亚不重视核心技术、只在外形和功能上搞花架子的做法。摩托罗拉一直认为技术和质量是产品的关键,因此,吴军博士说,摩托罗拉是IT业的一个贵族。
2004年1月,克里斯托弗·高尔文最终被迫退休,摩托罗拉从此结束了家族企业的历史。经历了几十年的挫折,摩托罗拉早已经没有四处出击、一定要领导技术革命的霸气,而是安于在新的一次技术大潮中当一个成功的参与者。
2014年,在拥有了足够多的移动通信专利,并且对整个手机行业有了足够的了解之后,Google将摩托罗拉再次出售给中国的IT明星企业联想公司。至此,摩托罗拉这个曾经作为高科技代表的企业从美国公司的名单上消失了。
硅谷奇迹探秘
从狭义上讲,硅谷是旧金山湾区圣塔克拉拉县为中心,从旧金山市以南一直到包括圣荷西市在内的地区。从广意上讲,硅谷包括旧金山市本身和旧金山湾东岸奥克兰市在内更广阔的地区,也称为大硅谷地区。
硅谷还拥有世界上顶级专业数量排前两名的大学:斯坦福大学和伯克利加州大学。硅谷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风险投资的加入也是创业的催化剂,但硅谷的竞争太残酷了,成功的几率非常低。
创始团队很重要,但是,光有好的团队和技术还远远不够,创业者还要有商业头脑,而且必须找到一个能盈利的商业模式。创业中的中小公司要不断适应环境,纠正错误。
在硅谷,首先是工作时间超长。正式员工要是自愿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在硅谷小公司里,尤其是还没有上市的小公司,大家每周工作七八十小时,甚至100小时是很平常的事。在美国东部主要城市,娱乐、文化生活丰富,而硅谷基本上就是文化的沙漠。
硅谷能成为科技之都,而且长盛不衰,必有它的高明之处。其中关键的一点是保证机会均等,在公司内部,职位高的人不能以权压人,而必须以理服人,实干的年轻人容易脱颖而出。相反,如果一个人不能脚踏实地的做点实实在在的事,即便名气再大,才高八斗,在硅谷也很难混下去。
硅谷因半导体而得名,但是今天这里的硅含量并不高,今天,硅谷最知名的产业是互联网和通信。那硅谷真正的奥秘是什么?很多人认为是创新。
硅谷的诞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仙童公司,它既是叛逆的结果,也在鼓励着新的叛逆。事实上,叛逆是硅谷最明显的特征,他成为一种文化植根于硅谷的基因。硅谷通过对传统的不断颠覆,维持着他的活力。但是,硅谷的叛逆者们所做的是有节制的颠覆行为,他们更多的显示出建设,而不是破坏特点。
如何看待这些叛逆者的成功与失败呢?区别就在于叛逆者是否善于建立一个新秩序。乔布斯、杨致远和马斯克等人都做到了,因此成功了。派克善于于破坏,不善于建设,所以失败了。
科技,实际上是乔布斯那样有着嬉皮士思想的颠覆者,用来改变世界的工具而已。硅谷的创新者常常不是唯技术论者,他们是拿来主义者,很多原创性的发明并不在硅谷,但是那些技术都在硅谷得以发扬光大,改变了世界。
麻省理工大学是真正原创技术的发源地,但是常常只开花不结果,而斯坦福从教授到学生要实际的多,能够将技术变成商品。而伯克利则在精神上维持着硅谷不断创新。
在任何国家,产生叛逆者不是难事,能够宽容他们,并且引导他们成为建设者才是关键。在硅谷地区,对叛逆者的宽容是全方位的,从民间到企业,再到公权力。
创新必须依靠技术实力,和Google一样,基因泰克也是世界上单位办公面积博士密度最高的公司。今天的硅谷是世界上新兴生物公司最集中的地方,这里拥有两所美国排名前十的医学院,旧金山加大医学院和斯坦福医学院,以及全世界最好的化学系——伯克利加大化学系。
当然,硅谷人的创业热情和全新的分配制度才是起了决定性作用的因素。
短暂的春秋——与机会失之交臂的公司
从斯坦福大学孵化出的高科技公司首推太阳公司,太阳公司的名字就是斯坦福大学校园网(Stanford University Network)的首字母缩写,他也是最早进入中国市场并直接与中国政府开展技术合作的计算机公司。在2000年的高峰期,在全球拥有5万名雇员,市值超过2000亿美元,是2009年4月被甲骨文收购时56亿美元的30多倍。
在历史上,太阳公司不仅打败了包括IBM在内的全部工作站和小型机公司,而且凭借其Solaris(一种UNIX)和风靡世界的Java程序语言,成为在操作系统上最有可能挑战微软的公司。
太阳公司的Solaris是所有UNIX商业版本中最可靠最完善的,太阳和微软之争,其实就是企业级操作系统之争。
但是,太阳公司以硬件业务(而不是服务业务)为主的商业模式使得他不可能开源Solaris。以服务为主的IBM公司,反倒比较早地加入了开源Linux行列,把相对太阳公司的价格劣势变成了价格优势。而太阳公司还带头在UNIX阵营里窝里斗,根本没有把精力转到和微软的竞争上。
而太阳公司最有意义的发明Java程序设计语言,却一直未给公司带来什么经济效益,他们大多抱怨Java这种免费的东西无法挣钱,这恰恰反映了太阳公司领导层没有达到IT史上的一流水平。
太阳公司的效率之低在硅谷公司中是出了名的,太阳公司不缺乏英才,但是他平庸而大锅饭式的管理实际上是在进行劣胜优汰。太阳公司很多人离开后都比在太阳干得出色,其中包括Google的CEO施密特。
在pc时代,唯一能和微软的盖茨一争高下的就是甲骨文的埃里森了,他认为太阳公司的失败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不关系盈利,销售人员的指标是销售额,而不是利润。第二,管理者心不在焉。第三,简单地迎合客户。第四,停止那些毫无前途的项目。
让埃里森更加庆幸的是,对手惠普公司居然能把能干的CEO赫德开除了。甲骨文毫不犹豫的在第一时间将赫德揽入麾下。作为深知惠普底细和战略的赫德,成为了甲骨文公司和惠普竞争中的王牌。
另外值得一提的公司是网景公司,在和微软的网络浏览器之争成为IT史上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开始兴起,安德森和克拉克为了方便大家浏览互联网,开发了图形界面的网络浏览器。1994年,他们成立了网景公司(Netscape),并且成功推出了软件产品“网景浏览器”。
而那时盖茨根本没有注意到浏览器的重要性,等微软反应过来,成立仅一年的网景公司就挂牌上市了,之后股价一直上涨,速度超过了早期的微软。
但面对捆绑销售的IE浏览器竞争时,网景没有注意去控制互联网的内容。这样一来,它失去了保护自己和反击微软的可能性,本来他最有可能成为雅虎。
第一,网景没有居安思危。网景公司当时利润率很高,它认为,即使将来打价格战,自己也不见得输,没有想到微软直接免费。
第二,网景公司的商业模式还停留在卖软件上。在1994年底,仅靠人工就能组织和索引互联网的内容运作的雅虎,访问量首次达到一百万次时,网景若走门户网站之路,没有人能阻挡它成为后来的雅虎。也许是浏览器卖的太好了,网景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网警公司甚至没有意识到当初浏览器默认启动页面的价值,轻易把它给了雅虎。
第三,和微软这样实力雄厚,野心勃勃而执行力奇高的公司竞争,必须有办法顶得住微软的轮番进攻,并且有二次、三次的反击能力。除了上面提到的抢先控制互联网的内容外,另一个主要的方法就是联合PC制造厂商预装Netscape浏览器。
第四,网景公司虽然在抓用户,抓的却是买网景公司软件的用户,而不是真正使用互联网的用户。当时正处于互联网发展的初期,一个免费的邮箱对互联网用户有很大吸引力。Hotmail就是靠这一点,取得了当时互联网全部流量的一半。
幕后的英雄——风险投资
任何一家公司的创办都离不开资金。很多国家,包括几乎整个欧洲,都很少能看到新的公司兴起,原因就是没有人愿意提供创业资金。
美国是一个富于冒险精神的年轻的国度。二战后,尤其是上个世纪60年代以后,一些愿意以高风险换取高回报的投资人发明了一种非常规的投资方式——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简称VC),在中国又简称风投。
风险投资无需抵押也不需要偿还,如果投资成功,风投资本家将获得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回报。如果投资失败,钱就打水漂了。对创业者来说,利用风险投资创业,即使失败也不会背上债务。这就使得年轻人创业成为可能。
风投资本家必须有办法确认接受投资的人,是老老实实用这笔钱创业的实业家,而不是卷了钱就跑的骗子。只要创业者是真正的人才,严格按合同去执行,尽了最大的努力,即使失败了,风投公司以后还会愿意给他投资。
风险投资的铁律,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风险投资就是投人。而对于天使投资来讲,“创始人靠谱”几乎是决定投资与否的唯一标准。因为一流的人有可能把二流的项目做成一流,二流的人即使有幸遇到一流的项目,也一定会把它做成二流甚至三流的。
一家创业公司最后失败是常态,成功都是特例。任何一次错误的抉择都会导致创业失败的结果,在每一次抉择时,创始人的见识、领导力和判断力(还有运气)就显得特别重要。
对于天使投资基金来讲,撞大运的成分居多,大部分创业成功的公司最后做成功的事情和他们最初找天使投资想做的事情通常不是一回事。大部分成功的公司不是规划的更好,或者项目更好,而是更能适应变化。当然,迎接变化和挑战主要靠公司的创始人。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诚信是成功的关键,这对于创始人如此,对风险投资更是如此。投资给那些恪守合同,把投资人的利益和自身利益一同考虑的创始人,而不是想尽办法坑骗投资人资金的投机者。在投资人看来,创始人的“德行”比能力更重要,比他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更为重要了。
风险投资家给有能力的创始人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锁定和他的长期关系。如果后者创业成功固然好,万一失败了,风险投资家在合适的时候会把他派到自己投资的公司,掌管该公司日常事务。风投公司想要成功,光有资金、有眼光还很不够,还要储备很多能代表自己管理公司的人才。
对投资者来讲,投资的另一个目的就是发现并招揽人才。一个人一旦在风投圈子里失去了信用,基本上一辈子就不再可能获得风险投资再创业了。
风险投资必须是渐进的,在每一个阶段需要多少钱,投入多少钱,这样对投资者和创业者都有好处。对创业者来说,公司初期股价都不会太高,过早大量融资会将自己的股权稀释的过低,不但在经济上不划算,还可能失去对公司的控制,甚至创业创到一半就被投资者赶走。
要做到高回报,首先必须选对题目。通常是别人没想到的,而不是别人已经做成功的。其次,创业的题目不能和主流公司的主要业务撞车。
还要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这个项目一旦做成,要有现成的市场,而且容易横向扩展。
2.之后的商业发展在较长时间内会以几何级数增长。
3.必须具有革命性,有革命性的技术或商业模式。
对于创始人,著名的红杉资本有一些基本要求:
1.思路开阔,脑瓜灵活,能证明自己比对手强。
2.公司和创始人的基因要好。当然这里不是指生物基因。一家公司的基因在成立的三个月中形成,优秀的创始人才能吸引优秀的团队,优秀的团队才能奠定好公司基础。
3.动作快,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打败现有的大公司。刚刚创办的小公司和跨国公司竞争无异于婴儿和巨人交战,想要赢必须快速灵活。
信息产业的规律性
1 70-20-10律
在信息科技领域,其中某个领域发展成熟后,一般在全球容不下三个以上的主要竞争者。这个行业一定有一个老大,他是这个行业的主导者,不仅占据着超过一半,通常是百分之六七十的市场,而且制定这个领域的游戏规则。老二有自己稳定的百分之二三十的市场份额,有时会挑战老大,并给老大一些颜色看看,总的来讲是受老大欺负的时间多。剩下的一群小猴子却只能占到10%甚至更少的市场,基本上为老大马首是瞻。
传统行业研发成本低,但各种制造成本和销售成本是非常高的。科技领域则大不相同,制造成本只占营业额的很小一部分,而研发成本占大多数。单看毛利率,科技公司的利润率可以用“惊人的暴利”来形容,但是科技公司的产品研发成本摊到每个产品上并不低。
信息产品生态链各环节之间的耦合性非常强,主导的科技公司会很快占领全球市场。科技产品的性能指标是硬性的,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这使得科技公司很容易做到强者越来越强,直到赢者通吃。
2 诺威格定律
Google研究院主任,美国计算机协会资深会员,人工智能专家彼得·诺威格博士认为,一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超过50%后,就无法再翻番了。这几乎是任何人都懂的大白话,却道出了许多跨国公司兴衰的根源。
诺威格定律决定了一个市场上占有主导地位的公司,必须不断开拓新的财源,才能做到长盛不衰。
回头评价一家公司的兴衰史,往往并不难找到原因,但是作为决策当事人,在当时的环境中往往很难做出完全正确的判断。即使看清了方向,也常常难以执行自己的意图。为什么一家公司的转型就那么难呢?
3 基因决定定律
对上述问题,最好的答案就是四个字——“基因使然”,并且可以用它作为理解IT行业变迁的一把钥匙。
一家在某一领域特别成功的大公司,一定已经被优化得非常适应这个市场,它的企业文化、做事方式、商业模式、市场定位等已经甚至过分适应传统的市场。这些使得该公司获得成功的内在因素会渐渐地深深植于该公司,可以说成了这家公司的基因。
一个非常成功的跨国企业需要转型,都是在它发展的非常成熟以后,好比人到了中年,改变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年轻的公司没有退路,只有向前进,而成熟的公司有它传统的业务可以依赖,一旦遇到问题就可能退缩。
科学技术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推动社会前进的主要动力。一次次技术革命的浪潮,造就出浪尖上的成功者,淘汰掉赶不上大潮的失败者。任何过气公司退出历史舞台,是他们对世界做的最后一次贡献,唯有如此,才会有更多的资源分配给新的公司,新的行业。
硅谷的摇篮——斯坦福大学
硅谷的兴起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靠斯坦福大学多方位的支持。IT领域很多大公司都是由斯坦福大学的学生和教授创办的,包括惠普、思科、雅虎、Google、太阳公司、制造处理器和工作站的MIPS和SGI公司、世界最大的GPU公司NVIDIA、世界最大的视频电话会议公司WebEx、最新的社交网络Snapchat等,另外在非科技领域还有著名的耐克公司。
斯坦福在商业界和科技界创下的这种奇迹,世界上其他任何一流大学都不能比的。
关于斯坦福大学真实的故事是这样的:老利兰·斯坦福夫妇把他们唯一的孩子小利兰·斯坦福送到欧洲旅行读书,结果他们的孩子不幸在欧洲去世。夫妇很伤心,后来决定用全部的财富为加州的孩子做点事情,最后创建了小利兰·斯坦福大学(Leland Stanford junior University),简称斯坦福大学。
斯坦福大学在专业设置上覆盖了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合集,在办学理念上,斯坦福大学集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之长于一身。
斯坦福大学曾经非常困难,靠斯坦福夫人仅有的生活费捐助才得以延续,但一直经费吃紧。由于斯坦福夫妇的遗嘱规定学校永远不得出售土地,学校33平方公里的土地超过了澳门的面积,但无法发挥作用。
一位教授弗雷德里克·特曼,仔细研究了斯坦福夫妇的遗嘱,发现并未限制大学出租土地,于是建立了斯坦福科技园,向外面的公司出租土地。
硅谷能够半个世纪长盛不衰,一是得益于亚太经济的发展,二是斯坦福等大学不断向硅谷注入新的技术和人才。
很多人奇怪拥有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波士顿,为什么只能诞生一些小公司,而出不了大的跨国公司?斯坦福大学的办学方法和美国东部的名校有很大不同,在众多差异性中,最重要的是开放性,从教学到科研、到生活都融入了当地的社区。
开放校园的真正含义在于让大学融入社会,开放是斯坦福大学的“本”,而厂校结合是他的“用”,后者保证了大学开放校园的具体实施。
斯坦福大学鼓励创业,并且拥有浓厚的创业氛围。优秀的教授直接到硅谷的公司任职和研究这些公司的科研项目,同时为硅谷各家公司的技术和管理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关键是提供了非常便利的进修计划。硅谷的公司深知职业培训的重要,一般都会在时间和经济上鼓励员工追求更高的学位。
由于硅谷的发展,斯坦福大学的毕业生就业率是全美国最高的,正是靠着硅谷的兴起,斯坦福大学才从二战后的一所地区性大学一跃成为美国一流大学,进而又成为全球顶尖的大学之一。
守着硅谷,自然有着得天独厚的创业和与工业界合作的机会,这又成为一些优秀教授选择斯坦福大学的原因。斯坦福大学的教授拿到的政府研究经费,远远落后于东部的著名大学,但从工业界拿的钱比任何一个同样规模的东部大学不知多多少倍。而东部大学的教授拿到足够多政府经费后,也往往不屑于去开办公司,这形成了斯坦福重商业应用,东部大学重学术的差异。
斯坦福大学培养出来的是全才,所以诞生出了很多工业界的领袖。斯坦福大学的学生大多愿意到刚成立的小公司工作,而很多东部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并不愿意。在扶持学生创业方面,斯坦福无疑做得非常好,校友事业有成后,甚至都不好意思不给学校捐点钱。学校帮助自己学生成功,然后学生再回报母校,这样就形成了良性循环。
世界很多国家都在学硅谷的经验,办起了自己的科技园。但是并没有孕育出像思科、雅虎、Google这样有开创性的世界级公司。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缺乏一个像斯坦福大学这样的新公司乃至新产业的孵化器。
最后,愿母校重庆大学和重庆高新区越办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