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狐小白 图|狐小白
我一直很喜欢这句话,手写的从前让人怀念。
从小到大,一直特别喜欢手写的东西,小学的日记,高中的情书,我都保存得很完好。
我最喜欢闲来无事的时候,坐在阳光下,翻看以前的文字,看着可爱的字在阳光下跳跃,仿佛重新走过那段青春岁月。
当看到简书这个活动的时候,我就心动不已,看到好几个朋友的作品,要不清秀文雅,要不飘逸灵动,自己就迟迟不敢下笔。
我知道,我的字真的不好看,不过没关系,我就是来骗几个赞。
其实,一直到现在,我都很喜欢手写的感觉。
我经常写日记,喜欢夜深人静时,写上几句话,记录当天的心情或者其他。
有时候回头去看自己的日记,就像重新走过那些字里行间的日子,每每读来,都会受益良多,会发现自己的不足,会看到自己的缺点,偶尔,也会发现生活的小乐趣。
最近刚把读书笔记拾起来,好久不写了,重新开始,突然发现,有一种单纯的快乐。
喝一杯清茶,读一本好书,抄几个句子,写两笔感想,最简单的快乐,莫过于此。
我还会写信啊,手帐啊,爱情笔记啊,等等等等,就是喜欢一切和手写有关的东西。
哪怕不经常写字的日子,我也喜欢写字有关的东西,比如漂亮的本子,好看的笔,还有笔墨纸砚,文房四宝,每每看到,就挪不开眼,总是盯着看了又看。
喜欢看笔滑过纸,留下痕迹的样子,听着落笔的沙沙声,心里就会有满满的幸福感。
不知道是因为自己是文科生,还是因为言情剧看多了,我总觉得写字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
我还会经常给异地恋的他,写上一封情书,跑到邮局,亲手寄出去,想象着他拆开信的样子,自己一个人笑得像个傻瓜。
手写的日子,真的是让人怀念啊。
知道我要参加这个活动,看我在那儿捣鼓写字,男朋友在旁边连连摇头。
我一巴掌过去,瞪着他:“怎么了,我的字很丑吗?”
“嗯,对,很丑……”
嘿,我这暴脾气,要不是没写完,看我不打死他。
写完以后,拍来拍去,拍了有几十张,强迫症就算了,主要字不好看,我得挑一个角度,让字显得好看一点。
最后选了几张看得过眼的,没办法,我的能力真的有限。
等我忙完这一阵,打算去学学书法,虽然我人丑,可是字好看也行啊,可以骗骗大家,人如其字嘛,哈哈。
不是都说重在参与嘛,我就厚着脸皮来了,以后,真的要多写写字了,要开始修身养性。
我的字真的不好看,就是来骗几个赞,我知道,你一定会给我点赞,因为毕竟你那么美还那么有品味,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