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自由职业者的首选

随着近几年灵活用工的热潮,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中的自由职业者,选择了灵活就业的模式,业务流程越来越短期化,临时性。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个人灵活就业很难给甲方提供票据,虽然也可以选择个人代开的模式,但是比较麻烦而且个人所得税率较高。代开还必须去税务局。所以越来越多的个人灵活就业工作者选择了个人独资企业。

我们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而且只有个人经营所得税,不像有限公司还需要汇算企业所得税和股东分红个税。加上目前小规模普票对增值税的减免。一般服务业的经营所得税税率能核定到1%左右。

举个某某研发工作室作为个独企业。年开票普票400万元。

增值税:小规模目前增值税免征。附加税:0

个人经营所得税1% 实际纳税:400+1%=4万元。

而且个独企业也能够以企业公章的形式和甲方签订服务合同,流程上更加的合理合规。对与一些大中型企业的合作中能够满足甲方的一些业务合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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