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懂啊,博物馆礼品店的小玩意儿都好好看啊!

好看到想全部买回家。

————

她有个奇怪的癖好,就是每次逛博物馆,最后都会在礼品店里短暂地失去理智。

展厅里她还很正常。安安静静看画,看字,看那些她未必全懂、但愿意认真站一会儿的东西。可一走进礼品店,她内心就开始尖叫了:怎么会有人把没用的东西做得这么好看!

一张印着画作局部的明信片,她明明知道自己回去不会写;一个小小的冰箱贴,除了吸在冰箱上也没别的用;还有那些笔记本、帆布袋、马克杯、丝巾、书签,统统都带着一种很危险的气质,仿佛只要把它们买回家,自己的生活也会跟着变得更有审美一点。

她站在货架前,手里拿着一枚小小的胸针,盯着看了三十秒。

胸针真的没什么用。既不能让她升职,也不能替她解决人生问题。甚至连搭衣服这件事,她都未必会认真去搭。

可它就是很美。小小一块金属,安静地待在掌心里,像从某幅画里掉下来的一点光。

最要命的是,礼品店里的一切都带着一种非常高级的诈骗感。它们不呐喊“买我”。它们只是静静地摆在那里,让你自己脑补——

这只杯子放在我家书桌上应该很好看。

这张明信片夹进书里应该很有味道。

这个帆布袋背出去,别人可能会觉得我是个有文化的人。

她有时候也会站在原地,认真跟自己讲道理:你已经有很多本没写完的笔记本了。你家里马克杯也够多了。你根本不需要再买一个印着抽象线条的小托盘。

可道理讲着讲着,她还是会走去收银台。

也不是因为钱多了烧得慌,是因为成年人有时候真的很需要一点没什么用、但能让自己开心一下的东西。

生活里太多事都讲效率、讲功能、讲值不值得。而礼品店最迷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允许她做一个不太实用的人。


她拎着那个小纸袋走出博物馆,风吹过来,袋子在手边轻轻晃了一下。她低头看了一眼,觉得很满意。

—— End ——

文字是我和世界谈恋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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