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的三月,该是阳光明媚的时节,殊不知阳光的背面是黑暗,无穷无尽的黑暗……
昨晚看电视时偶然看到了一条新闻“韩国总统文在寅指示彻查胜利夜店与张紫妍案”,当时想是怎样一个案件能够惊动总统,张紫妍是偷税漏税了?还是她煽动造反了?直到今天百度了她的名字后,我想为之前不礼貌的想法道歉。
她没有偷税漏税也没有造反,她死了,十年前就死了……
百科里除了她的生平经历还有几个关键词,“遗书细节”、“4男同床”、“换新衣就陪睡”、“被召陪睡”;寥寥数语却又字字诛心。
张紫妍,韩国女明星。韩媒曾报道,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从小衣食无忧,被家人视为掌上明珠。但是张紫妍的父母在她16岁时因交通事故而去世。尽管从父母那里继承了数目不小的遗产,在经济方面没有遇到任何困难。但双亲的突然离去带来的精神打击一直深深地影响着她,伤痛许久没有痊愈。踏入演艺圈后更患上抑郁症,2009年3月期间的症状愈发严重,常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整天都不出门。加上圈内工作压力巨大,从而走上绝路。
一个因抑郁症自杀的女明星,看起来毫无疑点。
2011年3月6日晚韩国SBS新闻节目首度公开张紫妍的遗书,内容透露她曾经被迫向三十一人提供一百多次性服务,当中涉及任职企划公司、金融机构及广播公司等人士。
我一直相信人心本善,如今明白人性的黑暗真的是难以想象。
她在2005年至2009年之间,提供陪酒陪睡服务,并且在遗书中记录了接待场所以及客人的职业,令人发指的是,居然还有一次是与4名男子同床。有消息人士指出,这其中多数为韩国公众人物,有头有脸。
整篇报道看完下来鼻头泛酸,很气愤。跟朋友说“最看不了这种性侵的新闻”,朋友的回答却直戳泪点,她说“都不是性侵了,是强迫性贿赂”。
是了。性侵还可以求助,性贿赂她能怎么办?“有头有脸”4个字压死了她,没有人会向她伸出援手,她别无选择……
十年,那些恶魔逍遥了十年!如果不是胜利夜店的事被曝光,不知道真相会不会有得见天日的那天。她死时26岁,05年她才22岁,她只是个姑娘啊!
这是我对“有头有脸的人”最深恶痛绝的一次。人前都是社会精英,谁知道背后是什么样的人渣!高岩事件是,胜利夜店也是,受伤的永远是女人。
会有人说去夜店的那些女人都是活该,洁身自好的女人怎么会去那种地方。照这种说法那去夜店的又会是什么好男人?快节奏生活谁都有压力,喝酒、抽烟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好与坏;有压力都需要发泄进店喝酒是每个人的自由选择并不能成为你调戏、下药的理由。在指责别人勾引你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你为什么不能管住自己的下半身?
同为女人我觉得性侵真的是最不能容忍的犯罪。无论真凶是否伏法,这个女人都会被钉在耻辱柱上。或同情、或嘲笑、或成为别人的饭后谈资。没有人能够拍拍手就轻易释怀过去,被毁掉的也许就是这个人的一生。
什么一时冲动,意乱情迷,就该永不原谅!
同样这样的事绝对不会只发生在韩国。肮脏的人心哪里都会有。我总希望人渣都被枪毙,死后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不超生不轮回。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只能希望这个世界男人都善良一点,女人再强大一点,保护好自己!
虽然这样的新闻让我对男士的好感度下降好几个层次,但是也不能以偏概全。希望姑娘们都能保护好自己,擦亮双眼,不遇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