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埋葬知识经济的同时,也把人性给埋了
在创投圈,“共享”一词可以说是不陌生的了,甚至夸张点来说,可以说是火得家喻户晓。这么说吧,我记得一年前我还在创业的时候,到处跑融资。在创投圈混迹的时候,我听到过创业者说的最多的概念就是共享了,什么什么共享经济啦,什么物流共享啦、技能共享啦、就连吃饭也可以共享,就差没把女朋友共享出去了~(哈哈)其实,儒商本人当时也是做共享的项目的。
之前,儒商没少说共享,今儿再唠嗑唠嗑共享经济。
除了基辛格,《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作者杰里米·里夫金可能是最受中国欢迎的美国人了。他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价为“吴晓波式的公共经济学家”。
里夫金认为,协同共享是一种新的经济模式,数十亿人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在互联网上共享能源、信息和实物,所有权被使用权代替,“交换价值”被“共享价值”代替,人类进入“共享经济”新纪元。
全球顶级战略管理咨询公司罗兰贝格2016年底发布共享经济报告指出,至2018年,全球共享经济规模有望达到5200亿美元(约36000亿人民币)。
我们看看,全球的共享市场规模有多大?36000亿人民币!!现在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创业者挤这块蛋糕了吧?
共享:全行业技能知识领域排行第一
有份数据可以看,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7》,2016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345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3%。 到“十三五”期末, 共享经济在中国GDP中的占比将会超过10% 。
OK,废话说完,今天不说概念,我们来谈谈,咱们排行第一的技能知识共享的细分领域
儒商本人,曾在技能领域试错过一段时间,就不说技能了。重点说说知识共享吧~ 说到知识,想必得延伸至知识经济了。16年下半年,移动互联网+知识经济开始火了,这是移动互联网的知识经济而不是简单的知识经济,其实知识经济从古至今就存在着,例如传统媒体的出版行业,教育行业,在比方说你去书店买本书看,你付费了,这就是知识经济了。
说到知识经济,不知有多少人忽略一个东西——版权、产权
无论是现如今移动互联网的疯狂崛起还是共享概念的普及又或者是新媒体逐渐打击传统媒体的情形下,都不能忽略的一个思考——版权、产权还在吗?
为保护“知识共享”而牺牲:亚伦·斯沃茨
说到知识共享我觉得不得不提一个人——亚伦·斯沃茨
亚伦·斯沃茨(Aaron Swartz)是年少成名的计算机天才,他曾为全人类知识“共享”的名义而奋斗终身(享年26岁)
他可以说是为世界“知识共享”做过巨大贡献的人,计算机GNU开源世界中的一员,还实打实为整个开源社区贡献了大量的技术成果,推动了整个网络世界的发展。但是他的眼光不仅限于如此,把苗头指向专利版权方面。
在世人看来,有些人支持他,但也有人说他是一个激进分子;在亚伦眼中,世界上的知识、新闻等内容或咨询是全人类共同的结晶,是应该被免费共享的~
亚伦,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共享”的进步与发展,他成立了非营利性政治行动组织 Demand Progress,来呼吁人们监督议员。并成功阻止了将会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禁止网络盗版法案》通过。
有些人说他是有激进倾向,其实并不是没有道理,亚伦为了把“共享知识”做到极致,同时也进一步实践自己的理想抱负,利用自己的技术能力,进入了麻省理工学院的内网下载了大量的教学资源与资料以及学术文章,放在互联网上免费共享和传播。
后来,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捕。最后自杀身亡,那时亚伦年仅26岁。
亚伦·斯沃茨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亚伦为什么会如此激进?要回答这个问题,得先了解了解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吧。
在互联网技术领域,想必亚伦并不陌生,他被称为技术天才,在2、3岁的时候就开始学习编程了,对于他的技术,亚伦自己说过,
他并不觉得我跟别的孩子有什么不一样,我并不觉得我比别人聪明,我也并不觉得我技术比别人强,只是我站的起点比较高而已
亚伦的父亲是软件出身,在亚伦出生前不久家里就已经有了最早的Mac,因为我父亲经营着一家制造电脑运行系统的公司。可见亚伦对互联网的影响不小啊,在13岁就已经成立了一个非盈利性网站。
他是一个好奇心及其强烈的一个人
以下是他对自己的评价
他是一个内向的,但非常善于向其他人学习的人。
以下是他朋友的回忆
回头再说说“知识共享”
“共享”不是借口,知识版权不容侵犯
说到知识、内容共享,最近在内容产业,出行了状况。今日头条屡次被告,世界产权日当天,今日头条突然就成了众矢之的,腾讯、搜狐同时起诉到法院要求前者赔偿,随后今日头条立即发起反诉。现在南方日报也通过自家的微信公众号发出了追讨书。
但,无论是备受争议的今日头条还是激进“共享”的亚伦·斯沃茨,都不能忽略一个问题就是产权与版权的保护。
说起知识共享,儒商觉得国人并不是真正“知识共享”者,中国的互联网有点怪,想想中国的互联网态势,无论是以前的PC时代还是现在的移动互联网,都是“免费共享”成为了习惯,对于用户而言,有点贪图利益的感觉。就好像“白给的就是最好的。”
我们再看看亚伦·斯沃茨,他虽然有点激进的意味,他认为知识甚至于专利是属于全人类智慧的结晶都应该免费共享给全人类。但是他并没有说劳动成果是必须免费,就他自己也在享受劳动成果带来的利益~
所以说互联网的知识经济可以共享,但不代表必须完全免费,创作者的劳动成果是应该赋予价值,有价值就是产品,应该受到版权保护。
这其实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在以前传统互联时代(相信每个人都会有如此的经历),会上网听音乐或者看电子书之类的,那时候我在酷狗下载个音乐听,按理说这是歌手的“专利”或者说是劳动成果,应该受到保护呀,同时也应该享受劳动成果带来的利益;可当时的我,却下载下来听津津乐道。现在想来,是不是我从下载,听的那一刻开始,我已经犯罪了~
总的来说,“知识共享”只是一个自主学习的过程,并不是万物免费,也没有任何理由说必须免费的。
其实亚伦·斯沃茨说的是有一定的道理,知识、新闻以及咨询是人类的结晶可以共享出来,但是诸如思维逻辑梳理、创作、优化等是创作者的劳动所得,理所应当得到报酬。
自媒体人们不要再以“共享”为借口了,有些版权是不容侵犯的~
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够继续完成亚伦·斯沃茨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