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典》中的居住权

我国的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关于“居住权”的增设引起了非常多人的关注。

居住权是一项源自罗马法并由大陆法系国家普遍规定的古老法律制度,确立居住权制度是为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并为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

例如:某乙被确诊重病后,订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其中载明:在乙死亡后,乙所有的房屋由儿子继承,在房屋上为保姆设立居住权,由儿子负责办理居住权设立登记。

其使用期限可以按照遗嘱或者等同于该保姆的寿命。

这种规定,即兼顾了各方面“情”的需求,也符合中国人常规的道德标准。并且该等规定,也与我国国民以房养老等现实需求相符。

相信这样的很法律正式实施后,一定会给社会的各方面,带来较大的改变,一些关于房产的纠纷也许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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