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拿回家时,我还在想着这么多年我为什么不喜欢看这本书。尽管我也知道那是本好书,因为它获得过大奖。
还有,很多看过的人都认为它是好书,关于这本书是好书的最生动真实的例子,就是高中同学小樱曾经下晚自习后,在宿舍暗黄的电灯泡下,蜷缩在数九寒天冰冷的被窝里看这本书的往事,她对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就是:路遥写的就是我们家啊。
我至今记得小樱说起这本书时眼眶里闪动的泪花。如果说琼瑶的小说给了我们这代人对浪漫爱情的无限憧憬,那么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给了我们最接地气的故事讲述。
最早知道路遥,是在收音机里听到的小说播讲,是路遥的《人生》。那时还小,对小说情节似懂非懂,但对人物的好坏还是分的清的。后来,似乎也有听到播讲《平凡的世界》,兴趣就不是那么浓烈了。
在年龄不断增长的过程中,有几次,真想好好看看这部小说。却总是看了开头便看不下去。一直觉着这部小说太“土”。讲述黄土高坡上农村的故事,农村的故事有什么可看的。
这让我很奇怪,自己原本就是农村土生土长的人,这么排斥这个小说,可能骨子里就是逃避农村的贫穷,不愿意在文字里重新面对土里土气的农村。
还有一个原因,也许这个《平凡的世界》写的太过原生态,不管从它的文字还是语句还是描写还是对话,都太过质朴,没有一丝一毫的华丽辞藻。因此,吸引不住我的眼球。
我终于明白了,之所以自己不想看《平凡的世界》,源于一种对旧日生活状态的逃避。曾经竭尽全力脱离了的生活,再也不想回头去看它。
这或许也是一个年龄段的不成熟想法。但是,对于陕西作家路遥的作品,尤其是《平凡的世界》,我总觉着亏欠点什么。我知道这样说,自己根本不够资格。好作品永远不会缺乏读者的阅读。
只是觉着应该去了解那个时代背景下发生在农村的故事。虽然我在关中,那个故事的背景地是黄土高原的陕北。
这个想法,是在上周五办公室同事J拿着《路遥文集3、4、5合卷本》在我对面桌前随意翻的突然就有的。J说,头儿前阵子借去给孩子看的,刚刚还给他。
J见我问他,合了书问我看不看,是《平凡的世界》全本,就是书里面字太小,看着有点费劲。没有丝毫的犹豫,我伸手接过了书。
书的封皮一看就是盗版,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有想看的强烈愿望。人到了一定年龄,看穿了周遭虚假的繁荣,历经世事后荡尽浮华,返璞归真。
然后,每个夜晚,或者每个白天的闲暇时间,我会紧随孙少平的命运,让记忆追去到那个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