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业主买了房还没落户。
房子就空了。
有些人有疑问:
为什么不住在那里?
还要交物业费
不住,就享受不到物业服务…
所以,
这所房子已经很久没人住了,
我要交物业费吗?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院会怎么判决?
案例解释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被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房,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此后,因杨某一直未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但杨某以并非真正入住为由拒交物业费。今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近千元。
庭审中,杨辩称,其房屋交付后一直闲置,自己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使用。他根本没有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不应该交物业费和违约金。
物业公司坚持认为,杨某的房屋虽然闲置,但仍为其房屋安全、公共设施维护、小区整体绿化保洁提供服务,故杨某应缴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该按照合同缴纳物业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是业主,物业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故双方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杨应向原告支付物业费。最终,法院判决杨支付2015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
法官说:“交物业费是业主应该承担的基本合同义务。”法官解释说,物业服务是公共的,其价值在于满足公共服务,提高整个居住环境的质量,最终体现为对业主个人的服务价值。
很多空置房的业主认为不用交物业费,因为他们并没有一直住在那里。其实房子空置不用,物业费也要交。业主不能因为没有享受物业服务而拒付。
法律链接
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曾规定:“经书面催告,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物业费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未缴纳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已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不享受、不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修改后的司法解释删除了这一条,原规定被民法典吸收,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物业费缴纳的?
《民法典》第944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者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提供者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提供者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合理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的,物业服务提供者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提供者不得以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催促缴纳物业费。
交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是也有例外
1.物业费是开发商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没交房交的;
2.如果物业公司不履行物业合同的服务责任,全体业主可以拒付,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所以你知道了么,什么样的情况下是不可以交的什么样的情况下是应该交的,关注王律师,每天为你普及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