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机构产生的客户备付金归央行监管

1月13日,央行明确规定今后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客户备付金,将交由指定账户,归央行监管。此规定自今年4月17日起开始实施,第三方支付机构首次缴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被集中存管。

什么是客户备付金?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客户备付金即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也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央行为何要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目前,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

客户备付金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的风险隐患。央行表示,客户备付金主要存以下一些风险,如客户备付金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等。

央行对备付金实施统一管理,无疑是一举两得,一方面制止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一方面保护了消费者的资金安全。

吉盟财富CEO表示,此次新规对于市场及经营规范的机构,冲击不会太大,依赖利息收入的中小机构影响最大,将难以生存。(吉盟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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