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导读】3.21 既往不咎
既往不咎,意思是,事情已经发生了,就不要再去追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有宽恕包容之意。这个成语出自《论语》八佾第三篇第二十一章,原文如下: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意思是,哀公向宰我请教关于栽社木的事情。宰我回答说:“夏朝人用松树,商朝人用柏树,周朝则用栗树,这是说为了使百姓战栗。”夫子听说此事后,说:“已经完成的事,不必再说了;已经进行的事,不必再劝谏了;已经过去的事,也不必再追究了。”
以上这段话的理解焦点是“社”字。社,社神,即土地神,或指供奉土地神的祭祀场所,或指社礼。具体在这段话里,有两种解释,一说社指的是社神主的牌位,二说社指的是社木,即栽在社内的树木。从宰我的答对哀公的话来看,第二种解释是比较合理的,因为栗树的果实是带刺的,容易刺伤人,让人小心,产生不敢接近触碰的恐惧。宰我是孔门言语科高才生,富有想象力,独立思考,常提出不同于孔子的异端思想,唱反调。宰我为什么这么跟鲁哀公说,也许也是有所指的,希望哀公采用更严厉的法律制度和强有力的手段措施,让老百姓战栗而服从,特别是对三桓势力要加以节制。周人为什么要用栗树做社木,并没有明确的记载。所以也就不能完全否定宰我这种“使民战栗”的说法,但显然是与孔子一贯主张仁爱王道的礼乐文明相背离的,孔子理所当然不会同意他做这样看似自然的联系。
孔子说过,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松柏四季常青,不惧天寒地冻,生命力很顽强,寿命也很长。对于松柏的精神和象征意义,有其美好的一面,具有君子的品德特征。而栗树呢,从精神层面似乎不如松柏高大上,但在实际生活的食用和药用价值很高,尤其在以前粮食普遍缺乏的年代,栗树的果实,可以作为食物的有益补充,而且是美味可口,其经济实用性是要大于松柏的,也许这是周人选用栗树做社木的主要原因,可以说更关注于民生。如果是这样解释,透过外在让人小心谨慎的刺去看内在丰富有益的果仁,我想遵崇周礼的孔夫子是会比较满意的。宰我显然只是看到了表面的刺,让人恐惧不快,也是有不足的。
传统对这段话的常见解释,是说夏商周三代所树社木及所为社主各不同。夏居河东,其野宜松。殷居毫,其野宜柏。周居酆镐,其野宜栗。皆苍老坚久之材,故树以为社。这个因地制宜的解释,似乎也有道理,但是有点牵强,因为这三个地方其实都可以栽种这三种树木。社神,是土地神。社是神圣的地方,栽种什么树,是有讲究,有说法的,绝不只是因地制宜这么简单。
孔子听到宰我回答哀公的事后,耐人寻味说了三句话,“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我的理解,一个是指“周人以栗”这件事,已经是板上定钉,约定俗成,即使可能引起曲解误读,照做就是了。孔子没有明说,但肯定相信其中自有道理。二是指宰我对“周人以栗”的曲解,并不符合孔子的教诲,但是过去就过去了,孔子也不想为此多做争辩,而是采取包容与宽恕的做法,言外之意,似乎也没有完全否定宰我的意思。
白云山人2017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