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高校亟待建立扶贫的科学有效机制
提案人:冼济贤
提案内容: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统计得知目前我国高校在校生中的贫困生比例约为20%,特困生比例为8%。
而随着高校扩招及收费政策的全面实施,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据调查显示有以下几点:一是高校对贫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难以全面客观核实。这是因为有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因为心理自卑,担心被别人瞧不起而刻意隐瞒家庭经济状况不参与学校的界定。又或者评选小组的成员在评选过程中不能保证完全不涉及个人利益关系、人际关系等问题,使得评议不能完全做到公平公正等等的原因。
二是扶贫渠道的不足。仅仅依靠政府的拨款资助,没有拓展渠道让贫困学生开源节流,通过其他正当合法渠道获得一定的收入减轻生活学习所需费用的负担。
三是资助工作缺乏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高校贫困生人数增多,学生资助工作烦琐,工作要求细致,在人手配备不足的情况下,难免导致对贫困生的资助主要停留在经济物质层面,没有顾及到学生的精神层面的接受情况如何,导致“物质扶持”与“精神扶持”不协调。因而部分贫困生在对高校的贫困生公示政策表现出焦虑和抑郁的情绪障碍,引发了自卑等心理问题。
既然问题暴露出来了,那就要解决问题,那有效的高校扶贫机制便刻不容缓。而对于高校的有效扶贫机制,我有几点提议:
1.通过学生自主提交证明材料申请、校园一卡通消费情况统计、抽样检查手机话费单等方法及时掌握学生信息,每个学期对贫困生信息库至少进行一次增减,对贫困生信息库进行动态维护管理。
2.建立和完善高校奖助学金及制度。要突出奖学金“奖优”和助学金“助贫”的功能。
3.高校应大力提倡和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活动。各高校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勤工助学工作目标,开辟更多岗位,提高资助报酬标准,既可以达到对贫困学生资助的目的,又有利于培养贫困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
4.高校可以动员社会团体或个人积极捐资助学,建立畅通的社会捐助渠道,以设立各种扶贫助学基金;倡议企业社会团体等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建立贫困生的“有偿资助”关系,这不仅可以保障部分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也可以为企业培养人才,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生的就业问题,推动贫困大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3.高校应加强对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将帮助贫困生 “心理脱贫”和“经济脱贫”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时鼓励贫困学生树立自立意识,开拓勤工助学途径及积极参加公益劳动,饮水思源,回报社会。
毫无疑问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是高校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不仅需要高校教育、管理和引导的规范,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本人的配合和努力,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贫困生问题,让贫困生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