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骏某案诉讼策略!
基本案情:
张某于2017年6月份与某商场签订了一份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张某即对场地进行装修,装修快接近尾声时,行政执法人员告知,该场地属于消防通道而非商业用地。后装修全部被拆除掉。经核算,装修等费用花费近60万。后就相关事宜与商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决定起诉商场要求赔偿损失。备注下:张某与商家签订的协议对张某非常不利。
思路一:
先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再基于合同要求给予赔偿。这种办法是行不通的,因为协议对张某不利。
思路二:
先确认合同无效或请求法院撤销合同,接着再基于信赖利益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
另,本案中有几个事实会影响到案件的审理,一是涉案场地属于消防用地而非商业用地,对此商场知情否??针对这点,建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看下行政人员具体是如何执法的。即行政人员是如何判断这是消防用地而非商业。换句话讲,本案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并非要求国家给予相应的赔偿,而是通过行政诉讼来还原一个事实,就是涉案场地属于消防用地而非商业用地这是客观事实,从而进一步牵涉出商家对此也是知情的。再换句话讲,涉案场地属于消防用地亦或商业用地这是客观事实并且商家的场地属于什么性质的,行政人员这样的外人都是知情的,何况是商家本人呢。不管做什么,目的只用一个,就是巩固证据证明商家与周某签订协议之时就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是消防用地而非商业用地。
总结:
1、首先通过提请行政诉讼来巩固一个事实,即商家对涉案场地属于消防用地而非商业用地这一事实是知情的。( 试问:行政执法人员这样的外人都知道涉案场地属于消防用地,商场怎么会不知情呢??)
2、基于损害公共利益亦或标的不合法为由确认合同无效;或者基于隐瞒事实真相欺诈对合同进行撤销;
3、基于信赖利益要求公司基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