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看到一则有关教育的小故事,颇有感触:琳达是一名中学老师,她有一个儿子和女儿。有一次,她们邀请朋友在餐馆吃饭。她的儿子爵迪7岁,是精力好动的类型。在餐桌上,爵迪喜欢拿叉子敲盘子,琳达说“爵迪,我不得不告诉你,如果你再用你的叉子和盘子制造噪音,我就只能马上带你回家了。” 爵迪安静了一会,但男孩子太健忘,一会儿又敲起盘子,并希望把餐巾放在妹妹头上做头巾。琳达站起来说“很遗憾,爵迪,这不是音乐会的舞台。”朋友注意到爵迪似乎在构思着音乐会。琳达对朋友说“我真是非常抱歉,我必须带爵迪回家,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她让她先生把她的食品带外卖回家,并说爵迪今晚没有晚餐。朋友虽表面镇静,但对一切感到惊讶。
两周后,琳达为了表示歉意,再次邀请朋友吃晚餐,这次,朋友都没有带孩子,讨论了很多孩子教育的问题。琳达说“我很爱孩子,但我们有自己的底线,我们的底线是不容跨越的。”我问:“如果在孩子青春期,你们还会这样严格吗?”琳达说:“在孩子青春期,他们会多一种权利,就是选择的权利,选择遵守或不遵守我们的底线,但不遵守我们的底线是需要承担一些后果,比如我们不给零花钱,也不会支付他们手机的账单。这些后果通常会让他们遵守底线。我自己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
看到这,很多家长都会问自己:自己是否有琳达那种在饭桌上中途退场的勇气?是的,我们大多人数人都不会,因为自己无法让朋友难堪,无法破坏气氛,无法忍受孩子的饥饿以及他们在深夜的哭泣,而且,自己即使行动了第一步,也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
琳达的故事,是在谈孩子的教育,其实,更多的是在谈人性,谈怎么在教育中制止住人性的恶,扬起人的善——人性在没有规则和底线的情况下,是会朝着利己的方向去发展的。即使是牙牙学语的孩子,也是如此。所以,让孩子在生活中养成习惯,形成素养,摈弃利己的恶习,许多时候,其实别无它法,最好的方法,就是制定规则和底线。
自由是孩子的天性,而教育的确也需要给孩子充分的尊重。但我想说的是,规则和自由,实际上,并不矛盾。很多时候,规则是自由的保障。举个家庭教育中简单的例子:看电视。规定孩子晚上可以看1个小时电视。倘若我们没有给孩子建立这种规则,那么,孩子看电视的时间取决于孩子和我们。我们管束不了孩子,他想怎么看就怎么看。他们看电视的时间与我们的情绪紧密相联:我们高兴了,孩子就能多看一会儿;不高兴,连1分钟都不让孩子看。没有规则,看似自由,其实,它伴随产生的,还有“暴力”。因为教育孩子,权力是掌握在你的手里,而你,很可能成为暴君。而暴力和暴君的产物,很可能就是不自由。
有一位家长询问著名幼儿教育专家孙瑞雪一个育儿问题:女儿喜欢荡秋千,每次都要一直玩到幼儿园要关门了。我告诉她幼儿园的秩序我们一定要遵守,可是她又正玩到兴头上。这时候,我应该怎么办呢?孙瑞雪告诉家长这样做:抱着她离开,告诉她,妈妈知道你心里很难过,但我们必须离开。家长接着问:但是她每次都哭,给我的感觉就是她从来都没玩够过。另外,每次去亲子班,到上课时间了,她偏不去,但是等去了以后她又不肯走。她做什么事情的惯性特别大,但又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得到完全满足。孙瑞雪接着这样告诉家长:我觉得这件事情跟你有关。当你犹豫的时候,你的孩子就会抓住这个心理。如果你坚定地这么做,孩子很快就会知道不能影响别人的。这是一个建立规则的过程,你要把它坚持到底。
规则和底线的建立,是一个孩子从自然人过渡到社会人的必然经历。这个经历,因为孩子要妥协人性的自私、利己,必然有痛苦和眼泪产生。这是一个孩子成长的代价。但是,一个孩子,有了规则意识,有了底线,会慢慢为别人着想,也会具有团结、协作的意识,融入社会也会更加容易、方便,以后的工作也会更加具有协作性,生活也会更加快乐、幸福!从这个层面说,让暂时的阵痛和眼泪做代价,换来孩子未来的长久发展,也无可厚非!
为什么如今的教育,为何盛产了如此多的“小霸王”,对上不尊,对下不敬,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很大层度上,都是教育没有规则和底线造成的。《人民日报》曾分析过校园欺凌案件发生的真正原因——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
中国是一个尊儒轻法的社会。儒家轻法制重道德,以德育礼制作为处理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秩序的主要手段,强调用礼仪廉耻来教化世人。然而,礼仪廉耻毕竟是形而上的东西,很难有一个客观有效的判定依据,在实际操作中有太多的变数,它只能建立在人人向善,个个知耻的前提之下。在西方,他是首先承认人性是恶的,于是,就设立一套法制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两种方法,各有利弊。一种重视教化,一种重视规则。教化在于扬善,用好的品德、言行,引导别人效仿、学习。规则即法制,明确每个人的权利责任,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一旦干了不该干的事,就会遭到严厉的惩罚。
光有法制,当然不行,孔子说的“民免而无耻”,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心性邪恶,天天想着做坏事,只是怯于法律的威严而未有所动,难保哪一天他会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甚至当道德沦落,连法制的制定和执行者都开始歪曲法律、牟取私利的时候,法制也就成了进行邪恶的工具。如果光有信仰,说教,把人性当作道德的试金石,那么道德也会在诱惑前沦丧,导致社会法乱纪涣,人人自危。
道德和法制,是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利器,两者相互依存,互为作用,才能让这个社会长治久安,国泰民安,繁荣富强。同理,赞赏和底线,关爱和规则,自由和限制,也是教育的两盏明灯,缺一,教育都会跛腿走路。只有两条路走路,并驾齐驱,教育才会愈走愈远,奔向我们所期待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