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读书

我曾经觉得,读书就是拿着书看。

读完一本是一本,每次一旦开始读,都迫不及待的想把它读完,似乎读完它才是我读书的目的,好吧,不用似乎,实际上我就是这么干的。

这里的书指的是非教学类书籍,毕竟上课用的书我是不敢看完就扔的,还要复习考试的。

这里的书指的是类似于小说、散文、励志之类一切非为考试读的书。

小时候因为书少,遇到不乐意读的,也要强迫自己把它读完。长大了书多了,就再也读不完一本书了,甚至买了一堆书也不看。感觉读书很累,而且以读完为目的的读书就是一种折磨。

网络小说反倒是我常常读的,而且还总在自我满足,自我炫耀。我觉得自己读书好快,一本几百万字的书几天就看完了,而且一直在读这种书,又感觉自己有好大的阅读量!

然并卵,现实给了我狠狠一巴掌。网络小说看多了,我只能感觉到自己和这个世界越来越格格不入,似乎我应该有无尽的好运,应该在主角光环下一飞冲天。

直到有一天,我翻开一本书——《查令十字街84号》

书很短,几个小时就看完了。书又很长,我读完一遍,又去一遍一遍的翻。

海莲和弗兰克,一个爱书买书读书的有心人,一个寻书看书卖书的收心者。

他们用书信沟通彼此,以书为桥梁铸就一段20年的感情。

海莲说,你们若恰好路过查令十字街84号,请代我献上一吻,我亏欠她良多……

感动我的就是那种对于书、对于文字的朴实的爱,我想读这本,因为她带给我的是不一样体验,我喜欢那本,因为那本书又给了我更多的思考。

她细细的品读,她把读书当享受,她和写书人神游,她珍视她们,那是她最重要的宝藏。

那种对书的情感,深深震撼了我。

我也曾是爱书人。小时候家里穷,书是奢侈品,我珍视每本书。只不过,我珍视的是书本身的价值。

而这一次,我懂了,书本身也许值得珍视,但是,最重要的其实是那里面的文字所表达的思维、思想、思考。

我在恍然间有了顿悟,只字不差的阅读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交流和思考。

书不是静止的,她是思维的流动。书是有生命的,一切有思维的东西都是有生命的。

我不再把书当物品,而是把她当朋友,我们交流,我们用思想碰撞,我在学习、思考中提升着自我,以期望获得升华。

倾听书的声音,细嗅书的味道,用心去感受文字在舞蹈,她们表达着,我们思考着,所以,顿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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