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回 阎婆大闹郓城县 朱仝义释宋公明(下)
县里知县正在升厅,见朱仝、雷横回来了,便问事情办得怎样。两个禀报道:“庄前庄后,四周村庄,搜了两次,实在是没有这个人。宋太公卧病在床,不能行动,活不过多长时间;宋清自前月已出外未回。因此只把执凭抄写在此。”知县道:“既然如此,先申报本府。”一面行文申呈州府,一面签发一纸海捕文书。
县里那些和宋江交好的人,都去张三那里替宋江说情。张三也不好把众人面子都驳了,况且阎婆惜那婆娘已经死了,张三平常也受过宋江的好处,因此也只得罢了。朱仝自凑了些钱物,送给阎婆,叫她不要去州里告状。这婆子一想,县里除了张三,都在袒护宋江,即使告到州府,还不知太守对宋江什么态度,弄不好鸡飞蛋打。现在毕竟得了些钱物,没办法,只得答应了。朱仝又拿出若干银两叫人上州里去疏通,呈报的文书不要给驳回来。又得到知县一力主张,出了一千贯赏钱,签发了一个海捕文书,只把唐牛儿定了个“故纵凶身在逃”的罪名,责杖二十,刺配五百里外。有牵连的人,尽数保放回家。有诗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