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2为了安全拆除生产设施,规范生产设施的报废管理,确保生产设施在拆除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充分利用设备的使用期限,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 职责
3.1质量技术部负责生产设施的技术管理,为生产设施的拆除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生产设施的报废提供科学的依据。
3.2安环部负责对生产设施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对拆除过程的风险进行评价,和质量技术部一起制定拆除计划或编制拆除方案;负责落实拆除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作业中的安全。负责作业过程中各种作业证的审批工作。
3.3事业部和各生产车间全面负责按照制定好的施工方案对生产设施进行拆除,并接受质量技术部和安环部的安全监督检查。
3.4电气、仪表等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以及合理报废作业由电仪车间和总调度室负责,并由总调度室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工作程序
4.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4.1.1属于国家颁布淘汰落后的生产设施。
4.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生产设施。
4.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生产设施。
4.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生产设施。
4.1.5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4.1.6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4.1.7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4.2申请制度和规定
4.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生产设施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4.2.2由质量技术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由计划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4.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4.2.4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技术设备部门核实,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2.5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公司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4.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4.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公司安全环保部、质量技术部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环保部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环保部指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4.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4.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4.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化工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4.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4.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电气管理部门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4.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4.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4.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4.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4.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4.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4.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4.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4.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公司《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4.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公司《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5 具体内容
5.1在进行拆除作业前,安环部应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了解作业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提出防范措施。根据分析结果和质量技术部相关人员一起制定拆除方案,并督促落实安全施工措施。
5.2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如果涉及动火、动土、高空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必须按照相关的制度严格办理作业许可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5.3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如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应该先组织人员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清洗产生的废水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4生产设施的报废和拆除实行审批许可制度。任何生产设施的报废都必须由所在车间提出申请,经过生产事业部部、质量技术部、分管副总经理逐级审核,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才可以进行。
5.5生产设施报废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检查,确认已不能满足和适应现有的生产工艺条件或者已经达到使用期限才能报审。
5.6拆除生产设施时,需要进行吊装作业的应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和公司的有关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
6相关文件
6.1国家和行业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6.2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检维修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 附则
7.1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7.2 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