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好玩 才会爱
今天和产品经理argue的过程中,忽然就萌生了一股莫名的悲伤——我手里做出来的东西或即将出生的东西好像并没有我觉得的那么好玩。
我总一直希望能做出更好玩的东西给看到我做的人,沿着这个思路就延伸开来想搞清楚一个问题,我所说所定义的“好玩”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
在我们仍然饿着肚子的时候,我们不会去思考在米其林吃饭的时候,是不是要把刀叉十字摆放。
在当初靠着11路公交车在夕阳下奔跑的时候,我们不会去关心今天的#93又涨了几毛钱。
同样在没地可住的时候,我们也不会去考虑被子的被芯里面到底是不是天鹅绒。
在这个貌似高大上的互联网行业里我们把这称之为需求,衣食住行皆为需求。
但我们似乎就天然对内容有自己的感性的评判。
一张图片好看,我会告诉你它好看,图片上的颜色是否让我感觉到舒心、平缓,图片看起来是否清楚。
一本书让我感兴趣,我会和你说它很美妙,它的第三十二页第三段说出了我心中的话。
一首田间少年的推荐的歌很好听,我会告诉你这歌很好听,它就是我想要的旋律,我渴望遇见已多年。
一个人我所钟爱,我会和你说今夜夜色太美,她太迷人。
人们心中本就有一杆秤在你第一眼看到那些内容,那些美好的一瞬间,就突然倾斜下来。
这叫兴趣,这叫喜欢,这叫快乐。
我更愿意去感性的看待这一切,或许有些人说你对这些东西都需要有个理性高质量的标准,工作中亦总是如此:
一张好图在他们的眼里就是色值如何、清晰度精度如何。
一本好书在他们的眼里就是作者是谁,篇幅多长,字数多少。
一首好歌在他们的眼里就是音高多少,时长多久,歌手是谁。
但我总是很抗拒去用这些很理性的标准去定义我的好玩和我的喜欢具体是什么,有什么样的指标来明确程度多深。
就如同我总是难以回答女朋友的“你到底喜欢我什么?为什么喜欢我?”这样的经典问题一样,如果硬要我回答那我只能说:看到你的那一刻,我心里的那杆秤早就已经坠向了爱你的那个方向。
想到这里又想到了自己写作的初衷,从来也是想带给每一个看我文字的人,好玩的、能让大家喜欢的内容,什么粉丝数量、阅读数、转发数量对于文字和内容本身,本来就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让你吃饱、让你穿暖、让你睡好,这些事情能让你的需求得到满足,却无法带给你喜欢的感觉。
而我亦希望你在田间少年看到的文字,总是能传递不同的情绪给你,无论是我们的思考、我们的情绪亦或是我们的无奈与冲动,都能让你感受到这是一个好玩、让你喜欢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