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把我约出去了。
换句话说,今天我们终于见面了。
依稀记得今日的太阳十分的燥,我在一个小广场等他许久,他说他在给女朋友买奶茶。
然后我去奶茶店找他。他在奶茶店的小角落翘着腿玩手机,看见我,抬起头来打了个招呼。
上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似乎是去年的寒假,15个月之前。他看起来瘦了,但是也没有变好看。也并不十分高,皮肤看起来也并不十分的好,脸上还有很多的黑痣和斑。他笑着解释说,其实自己比上次见到我已经瘦了四五十斤了,还看不出来么?
我摸了摸出门前半个小时匆忙画的一个精致猪猪妹妹妆,捋了捋换了四个发型最终还是扎成马尾辫的头发,紧了紧挑选了半天的白色花卉耳夹,扭了扭左手带的精心搭配的指环和手镯,心想,还好没特意换身衣服。
然后我们就这么尬走,尬了2个小时。
阳光还是很明媚的,春花都开了,漂亮得很俗气,很没有必要。他就这么拎着两个奶茶缀在我后面,不远不近地跟着,也不上前。我们时而聊一些很没营养的话题,比方说他觉得我写的小说有些逻辑问题,我则是惊讶他竟然能把我写的那篇垃圾长文看下去;再比方说,他吐槽说上次玩游戏没好好带他一个萌新,我说,平日都是他们带我,我也死的很快的。
速生速朽的东西,总是那么地惹人着迷。
《精疲力尽》里的女主人公不也一样么,一边迷恋于男主人公无所谓的态度,一边又不得不面临世俗的抉择,挣扎到最后无动于衷地爆发,仿佛一切没有意义地离去。
分别也分别的很仓促,大概就是他的女朋友下网课了,出门来找他,而我则到了不得不回去的时间。我们分别的时候甚至没有对视,没有告别,只是在一个岔路口默契地各自择了一条路走了下去。分别到现在也没有发过一个消息,大概是真的尴尬了吧。
其实我看见他第一眼就知道,这个人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人,我所迷恋向往的只不过是一个自己臆想中的虚拟角色罢了。而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自己的女朋友,看见漂亮女孩会走不动路,有自己的思想和局限,有自己的行为逻辑并且遵守。
唉,分明什么也没有失去,为什么这么难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