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想在法律这座祭坛上有所成就,我就必须将其视为宗教,而我自己,也将扮演祭司这个角色。
“宗教狂热”,会给人一种极端不理性的感觉,但我清楚的知道,如果我想学好法学,如果我想在法律这个行业有所成就,我就必须有一种教徒式的情怀。
当初我选择法学这个专业,真的是无意之举;但后来开始从事这个行业,却已心怀热爱。期间断断续续经历的四年,仿佛已经将我同法律绑在了一起,它如我的故人、如我的爱人、如我的情人,和它相处时,我能获得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法律这座祭坛阶梯很高,能够攀爬到祭坛之上确实很不容易,当你历经艰辛,站在祭坛之上后,你就会有一种想终身守护“圣火”的冲动,也许这就叫“使命感”吧。
当时我在选择微信的昵称的时候,福灵心至的想到了“法痴”,痴迷于法律、痴迷于法学,这应该是我能想到一种非常幸福的生活状态。能在生命中找到“宏大的意义”确实不容易,毕竟身旁琐事太多太杂,而这种“宏大的意义”我却能让你跳出琐事之外,为自己找到一种神圣感,而正是这种神圣感,能让你的生命的质量变得更高。
我不记得是谁说过的,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能在自己年富力强的时候,找到自己人生的使命。这样看来,我的运气还不算不坏,能够在自己青年的时候发现“something bigger than yourself ",这已经让我感到很满足了。
我视自己如祭司,白袍圣洁、吟唱虔诚,我知道我有了自己的精神花园,夜深人静时,能在里面仰望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