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司汤达也被称为"现代小说之父"。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红与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19世纪欧洲文学史中第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杰作,也是美国作家海明威开列的必读书,1986年法国《读书》杂志推荐的理想藏书。《红与黑》自1830年问世以来,赢得了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特别为年轻人所喜爱。作品所塑造的“少年野心家”于连是一个具有高度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已成为个人奋斗的野心家的代名词。
《红与黑》简介
故事发生在法国一个偏僻的小镇——维璃叶,主人公于连颖悟绝伦,具有过目不忘的能力,长得很漂亮但略显瘦削,于连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在19岁时,于连成为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并和市长夫人瑞那夫人之间产生了暧昧关系,这不正常的关系被发现后,于连被迫离开了小城。几经波折,于连成为了拉莫尔侯爵的私人秘书,侯爵的女儿玛蒂尔德倾国倾城,最终拜倒在了于连独特的人格魅力之下。玛蒂尔德怀孕之后,于连也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似乎于连已经实现了飞黄腾达的目的,然而,维璃叶的一封信揭露了于连灰暗的过去,并将他的希望彻底打碎。于连在愤怒之下,亲自开枪射杀瑞那夫人。
于连因开枪杀人而被捕。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然而那封信,是由听瑞那夫人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宽恕了,但于连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尔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司汤达与《红与黑》
这书本来用的是象征性的书名,可以隐喻世间百态。虽然和巴尔扎克同为现实主义作假,但司汤达更侧重于心理描写与背景相结合的手法。《红与黑》中的于连从最初就渴望打破社会的不平等。初入市长家便渴望得到和主人同等的待遇。其悲剧始因在于封建等级社会的门第森严,在于教会和政党种种地下交易;《高老头》中的拉斯蒂涅则是从最开始想着白手起家,步步升高来发夹致富,可最后是因为金钱至上的社会而人性泯灭。
而社会就如同营盘,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社会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不变的。无论是不平等不公正,还是金钱至上,永远都是时代的主题,爱情也同样如此。
司汤达通过对人物的内在的描写,让他如同拿着柳叶刀的手术医师,一点点剖析人物的思想,感情,心理,回忆。糅杂背景不可忽略的大环境,呈现一幕幕让主人公进退维谷却又容不得举棋不定的种种情景。就比如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爱情线一样。因为于连的贫穷,更越发衬托出他内心的骄傲。而两人家境的天差地别在最开始就埋下了悲剧的种子。只等着一天天发芽生根开花结果。因为于连的骄傲,“生来不是下跪之人”让瑞那夫人越发的敬佩。这种敬佩夹杂着同情与怜悯,夹杂着为爱的不惜代价。因为在瑞那夫人所处的阶层社会,周围的花花公子纨绔子弟的骄傲自满多来源于身价财富社会地位,而于连的才华与不羁,骄傲与责任让她眼前一亮,抓住便不愿意松手。像极了穷书生与大小姐的戏码。
瑞那夫人做足了在她看来应该做的东西,宽容,理解,包容,但这都基于钦佩和怜悯的地基。而因为于连的身世,更加凸显了他的自尊心和恃才傲物的天性。司汤达钟爱拿破仑,所以,于连在文中也不可救药的以拿破仑为偶像,事事力求做到心中的要求,否则便回让自卑和懦弱充满内心。所以,在相处过程中德莱娜是痛苦的。她不仅仅需要兼顾爱人的自尊心,还要时时刻刻提防他的敏感与脆弱。因为在乎,所以谨慎,因为狂热,所以坦诚。而最后,他们都用各自的方式征服了彼此。
而于连与玛蒂尔德的爱恋则始于对拿破仑的崇拜。那种男人对于女人的征服欲望加上从最开始贵族门第的玛蒂尔德就没有用平等的眼光看待于连更是激起了他身为男人的征服欲望。那种自信与骄傲,在没有被彻底摧毁前是不可一世的。可这段感情并没有像前一段一样。或者说,这段爱情的伊始起于兽欲。一种占有欲,征服欲望在作祟。男人对于女人有征服欲望,女人对于男人同样如此。而玛蒂尔德还需要于连来拯救她的生活,乏味的生活。于连如同一管兴奋剂,给她的生活注入新的血液,这种感情更多的是需要新鲜感和激情,从而带来更多的快感。所以,这段爱情的悲剧就不单单是因为门第观念的差异,更多的还是心灵起点的跑偏。
两段感情的结局都是悲剧。于连一来在精神层面告诉自己是强大的一方,一来又因为现实的不可妥协而觉得自己逐渐被改变破坏。他一方面希望自己不要改变,一方面又被责任所牵挂。他始终变不成他所痛恨的野心家。爱情上同样如此。他在最后还是选择了莱德娜夫人,更是与之前枪杀未遂形成了鲜明对比。他的矛盾夹杂着始于自己的迷茫。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又害怕失去,又害怕混乱。概括一句就是他的生活脱离了自己的掌控。如果说玛蒂尔德是欲望和激情,那么莱德娜便是真诚和宁静。但是,不是社会上的每一个高贵瑞那都能再次换回于连的初心。不是每一个男人都能在坚强被戳破后还能软弱低头的回归挚爱。现实比书中的的现实更残酷。
《红与黑》中的对立
《红与黑》从书名到线索,从人物到故事,无处不充满着各种对立。贫穷与富有,低贱与高贵。讳莫如深的段落中司汤达凝练出一条条血的真理。这个世界上很多机会就不是给你的,很多尊重就不是给你的,但你可以选择抗争,你可以去争取。而结果,因人而异。
于连选择从红到了黑,从军旅踏足教会成为了一位传教士。他渴望成功,渴望财富与地位,他有着雄心壮志即便生活想要撕碎他,他依旧奋不顾身的扑过去。但因为他的自尊,他拒绝了别人的施舍与帮助。说来真是巧。司汤达在于连的爱情历程上围绕自尊与骄傲,在他为梦想而战荆棘的时候同样设置了他最高的心坎——自尊。怀揣梦想的于连不亚于每一个北漂上漂。嶙峋瘦骨对抗虎豹豺狼。将生命中的一切光辉用他“低贱”的自尊点燃,哪怕流血,哪怕牺牲,与其苟且而碌碌无为,他更愿意为理想死得其所。而这一切在各种对立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除了环境中阶级的对立,这还是一个人与整个社会的对立。是一种默默无闻却又掷地有声的呐喊。对地位不公的不满,对追求财富过程中不公的不满,对努力有所为却因为身世而受轻视鄙夷的不满。受拿破仑影响的小资青年于连,就这么茕茕孑立形影相吊。这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是世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醒我独醉。他坚信自己的理想,并不为外界诱惑所改变初衷,以平民阶层对抗封建势力,以低位出身对抗高贵的权胄。可能荣誉不仅仅存在于战场之上,也存在在他的心间。即便到最后,临死前,他依旧拒绝赦免,从而完成自己生命的绝唱。他所处的圈子和他的野心格格不入。促使最后于连的死亡并不是他的功利主义,而是他的功利主义不够纯粹。正印证了李宗吾的《厚黑学》,皮不厚,心不黑,不足成功。
历史是个车轮,总在重复一样的故事。那种与世界为敌的思想不断的被升华,指引,夹杂着血泪,遗憾,懊恼,迷茫。一个个为理想奋斗的青年俊彦,一个个奋不顾身投身社会熔炉的年轻身影,都是书中想要表达刻画的形象。虽然很多背景已不适用于当下,不宜生搬硬套背景,但于连精神永存。虽然他没有宗教信仰,但他为了打破对立,为自己的梦努力;虽然他也有混迹江湖所影响的狡诈与虚伪,但这是不得不傍身的手段和武器。人人生而有面具,问题是,面具戴久了就和皮肤融为一体。形成新的对立。
很多时候矛盾就在于此。我们知道于连最后没有成为他梦寐以求的人物。可倘若他成了,他会变成他曾经对抗过的那些人吗?无从知晓。所以司汤达觉得他不得不死。现在的社会充斥着各种对立,嘲讽与鄙夷。鄙视链更是环环相扣,逻辑严密。由财富和权势筑框架,由虚伪和贪婪填血肉。当一些人痛骂所对立的人群时,他们可能只是没有机会成为那拨人罢了。正如书中的瓦勒诺,曾几何时和于连一样的出身,而结果的不同更是说明于连是有机会成为他野心里迫切成为的人。有人说瓦勒诺杀于连是出于嫉妒,出于自己的面子,不否认,但更多的是他在于连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要把他掐死在蜕变的边缘。正如前面所说的那部分人群,当他们有机会成为他们痛骂的那拨人,他们会毫不犹豫,义无反顾的舍弃原本拥有的一切,当完成阶级换血后,又会回头痛骂曾经和他一样的人。如果时间线可以展开,你会发现,现在的他,用尽一切办法不让过去的自己过来;而过去的自己用尽一切的能量痛骂改变以成为现在的他。
无限的色彩给予了无限的可能。它是一面镜子,反射出一切的可能。而红与黑,仅仅两种颜色,可能便囊括世间一切浮华与虚妄。
我们的主人公于连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因此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正因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因此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之后就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刻,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一切都是命运的作弄,他生既不逢时也不逢运,只能靠自己去反抗命运的不公。而一个人的力量如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大浪,所以他只有暗中积蓄能量,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起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落幕了,唯有浩气荡乾坤!
小希的摘录本
讨价还价
看他脸那么苍白,那么温顺,像个女孩子,谁能猜到这样的外貌之下竟藏着百折不挠的决心,哪怕九死一生,也要活出个名堂来,求个飞黄腾达。
烦闷
女性的风韵倘若出自天性,不求风韵而风韵自现,那才美妙绝伦。
小小风波
这种行为,社会上称为处世之道,对一个世俗中人,与灵魂的得救倒也并非完全水火不容。但处于我们地位,就应该有所选择:不是追求尘世的富贵,就是向往天国的福祉,别无折中之道。
出门访友
伟大的行动,将随着不能实现的希望,同归于尽;而代之而起的,是平庸的现实
国王驾幸维璃叶
主教的年轻有为,激起于连的雄心壮志;主教的温文尔雅,又博得于连的无上欢心。这种礼数,与瑞那先生矜心作意的客气,即使在言和意顺的日子,也不可同日而语。于连心里想:“越是接近社会的上层,越能见到文雅的风度。”
一八三〇年的作风
他看来可以跟戴黄手套的阴谋家引为同调,他们自诩能把一个大国搅得天翻地覆,而要擦破自己一点点皮就万不愿意了!
涉世之初
他使于连养成正确推理,不信空话的习惯,但却忘了告诉他,对一个小人物,这习惯便会自取其咎;须知自作解人,便会得罪庸众。
拉穆尔府
卡斯特利公爵批评达朗佩和卢梭时说过:‘此辈囊无千金,却想纵论天下大事!’
焉知不是阴谋
他思量道,“我,一介平民,去怜惜这高门巨族!不是舒纳公爵把我称作下人吗!侯爵偌大的家产,是怎么挣来的?还不是在宫里探得第二天有可能倒阁,就预先把债券抛出。而我呢,老天像个后娘,把我扔到社会的最底层,赐予我一颗高贵的心,却偏偏没给我千把法郎的财,就是说,没给我面包,确确实实是没给我面包。而现在快意当前,我竟拒之门外!长年跋涉在庸众之间,沙漠里热浪滚滚,才得一泓清泉,我不去解解渴,反倒推推开!凭良心说,我还没这么蠢!所谓生活,就是一片自私的沙漠,人各为己,人人都是在为自己打算。”
少女的心思
“他看来超群出众,或许只是徒有其表?”拉穆尔小姐最讨厌缺乏个性;周围这批漂亮小伙子,她看不上的,也正是这一点。他们自命为风雅中人,对不够时髦的,或想赶时髦而没髦得合时的,便冷一句热一句加以讥刺。他们嘲讽得越起劲,就越被千金小姐看不起。
教她有所畏惧
这时,他内心的斗争比起早晨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他先自激动了好一阵子。他怕玛娣儿特又骄矜起来,便径自陶醉于爱意与快意之中,决意不跟她说一句话。依我看,这是他一种美妙的性格特征。一个人能这样克制自己,必定前程远大
晴天霹雳
他不苟言笑的神态,凌厉而近乎恶意的目光,苍白的脸色,处惊不变的镇静,从第一天起,就为他赢得普遍的赞誉。他不经意中已露了一手刀枪剑戟的本领。没过多久,他周全合度的礼节,打枪击剑的技艺,使众人放弃了拿他取笑的打算。经过五六天的摇摆,团队的看法都倒向他这一边。连最爱挑剔的老军官也说:“这年轻人除了年轻,一切品德无不具备。”
在塔楼里
他非但没像大多数人那样,由稚嫩变得圆滑,岁月会给他一颗恻隐之心,而且也会治好他多疑的毛病……唉,说这些空话,现在还有什么用?
最后
“我莫非疯了?要是我跟别人一样地生老病死,看到这可怜的老人,引发痛切的愁绪,还情有可原。现在是正当英年,引刀一快,不是正可以免去悲怆的老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