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关于交通事故的30个实用问答》受益匪浅,把我所学内容分享一下:1、学员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担责,是驾校还是学员?根据司法解释第七的规定,应当由驾校培训机构赔偿。
在我学习驾照的时候,听说张北驾校的一女学员练习坡起的时候没有控制住车,溜车了碰了停在旁边的一辆车,结果赔了一万块钱。看来这赔偿应当由驾校承担。
2、精神抚慰金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承担是否应当支持?法院应当支持精神抚慰金由保险公司承担。
没学习以前觉得精神抚慰金不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应当由个人承担
3、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的权利。
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觉得跟保险公司没有关系,应当由无驾照人赔偿,原来不是这样的。
4、醉酒、服用违禁药品的,发生交通事故的,还有正常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的权利。
本人未学习以前觉得这种行为和无照驾驶差不多,保险公司不予受理,应当由侵权人本人承担,看来还真不是这么回事儿。
5、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公司享有向侵权人追偿的权利。
通过今天的学习,才真真正正的感觉到自己就是一个法盲。活到老学到老才是至理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