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社会顽疾
有社会存在,就会蒙生一定的鄙病。自古以来,人们生存生活中的需要,社会管理的特性习惯,遗传积累了很多社会有害垢病。
人的利己自私,历来被社会他人所厌恶、唾弃和反对,但是始终难除。这是有一定根源的,人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生活,必须要获得一定的物质资料与利益。
凭借自身勤劳、节俭、保守获取积累生存生活的物质资料利益,是正常的社会生活行为,会受到社会公众的赞赏。向社会他人索取,以维护自身的正常生存生活,也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是因此危害了社会他人应得的利益,那就是犯罪,被他人、公众和社会,讨厌、愤恨与反对,是应得的下场。
然而也不能过份地谴责,给予适当的处罚是必要的。有些人说谎话欺骗他人、公众和社会,诈取非法不义的财富利益,还自以为是洋洋自得,应该受到社会严厉地处罚、打击而被以警示。
还有很多强人,通过弱肉强食、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偷盗枪劫、打斗争夺、拼杀战争强掠,社会、公众及他人的财产利益,更极其可恶。
这些严重的危害社会行为,给他人、公众与社会造成极大的灾难。必须让施害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使其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粉尸碎骨,几世得不到翻身,绝不能让其再继续损害人类社会、公众和他人的根本利益。
危害社会、公众与他人的根本利益,就是剥夺他人的生存生活权力,全社会对这种危害行为都现厌恶愤恨。
同仇敌忾团结一致,共同抵制反对进行坚决勇敢的斗争,彻底把此类祸害根除干净。
绝不能让这种行为有机可乘再继续泛滥,危害破坏人类社会正常的健康、快乐和幸福的生活。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