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摆地摊卖衣服发财了,三年赚了两套房,生意经
那年我大学毕业分配南昌飞机制造公司,找了一个无业的老婆,她说她在家里闲的无聊想去做点小买卖。我给了她一百元钱,她自己去想办法;她到南昌市一个叫小香港的批发市场,批发了一些袜子,趁我公司下班的时候,她把地摊摆在了上下班的路上;一天能卖出10多双,一双能赚0.5-1.5元,一天能赚10元左右。这是发生在1993年左右。
1993年我的月薪100-120元,不包吃不包住,这是我到手的工资;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而我老婆卖袜子的收入,每天10元左右,每月收入300元左右;她趁南飞公司员工下班的时候摆一会儿摊,一天两次,共用时3小时。这一比较,我的收入还不如她,她的收入是我的2-3倍。因此我把家里所有存款2000元给她,告诉她去进一些衣服裤子来卖。
她用我给她的钱,到小香港进了一些裤子,摆到洪都(南飞公司厂区)的热闹街道。早上出去,晚上很晚才回来。早上我把货送出去,帮助摆好摊才去上班;中午我去看摊,她就去进货;晚上,我又去帮助看摊做生意,把摊收回来。
做生意时间长,比较辛苦,我要上班还要帮助做生意,家里没有人弄饭,一家人就胡乱吃一些,填饱肚子了事;小孩上一年级了,没有人带,也跟我们一样早起晚睡,胡乱吃饭。
如此辛苦,卖裤子的生意好不好?还不错。那时候我的收入每月才150元左右,而我们每天地摊上的收入100元左右,地摊上一天的收入接近我一月的工资。按这样计算,一年下来就有3-4万收入,不就发财了吗?
那样计算是不合理的,收入大开销也就大了。每天忙生意,胡乱吃饭、吃的开销大了;赚得到钱时人情开销也大了;城管税、工商锐、税务税也来了;小偷、强盗也来了;有些货物卖不出去会集压;生意好了,人家羡慕、嫉妒、恨,跟着做起相同的生意的人多了,生意越来越难做。所以那3-4万的发财梦是不能预期实现的。
在外摆地摊主要有城管税、工商锐、税务税。城管税每天2元,天天有一个老太婆来收取,胆敢不交,城管就会来打、砸、抢;工商锐也是每天有人来收,这是国家收取的,大家乐意交,那时没有锐票,就是一张收据;税务税是每月来收一次,一次收50-60元,到月底有专人到地摊收取。
有一天下午下班,我到地摊上去帮助老婆做生意,到了那地方,找不到人,有人说:“你老婆跑到那栋大楼后边去了。”我问:“她跑到后边去干什么?”回答:“收大税的来了。”
我到了那栋楼的后边,见我老婆在那里折裤子、整理货物。我问她是怎么一回事,她说:“收大税的来了。”我问她“什么大税?”她说:“就是说务说。每月月底来收,一次要交50-60元,这几天躲过了就是下月了,这个月的税就不交了。”
我想了一下,对她说:“这个月还有3-4天,这几天他都来收税,这几天生意做不成,造成的损失比你交的说大;再说,这么多的货,急忙收起、抱起跑,会丢失货物。你还不如交税,税收的损失远比这两项的损失小。”
我给她出主意,从现在开始,每天赚到的钱都不收回家,用来进货,不但卖裤子还卖衣服,大人的、小孩的、男的、女的样样都卖;老老实实交税,货物增加,多卖些货物就把税收的钱赚回来了。
除了开销,我们有一年没有收钱,赚到的钱用来进货。我们的地摊上有多少货?价值2万多,品种齐全。我们的地摊摆开20多米,摊的后面是绿化树,4根树并联用内夹钢丝的电线串联起来,有20多米长,在这些树上挂了3层服装。可能那条街要改造,绿化树要砍,没有人来过问我们的电线会把树捆死。
我早上六点送出去,她在摊子上把摊摆开。我回去拉货,要反复拉几趟,然后我才去上班;这么多货,我老婆要花两个多小时才能摆开,她一边摆开货物,一边有人来买,不耽误生意;晚上收摊也要两个小时,一般要晚上9点过才能回家。
那时我的月薪300元左右,我们每天摊子上的收入有300-400元,一天跟我一月的工资相当。有一次大年三十,我们把货物用人力三轮车拉到外面,胡乱倒在地面,生意好的很,一上午卖出6000多块,利润400多,下午回家过年。
大概到了1996年,我们在银行里的存款有45000元。这45000元有多少?能在南昌买一套上好的120平方的商品房。
不久我和我老婆分道扬镳了。我要银行里的45000元存款;她要货物和周围资金,价值也有45000元。从此,我上我的班,8小时的工作,轻松多了。我那老婆生意做大了,现在包了一个大商场的一层楼,那一层楼都卖起了她服装,摆出来的货物超过20万。我那老婆已经是大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