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回来了。
电脑里播放着陈奕迅的,好久不见。
他在码字,一个又一个。
最近好吗,最俗套问候。
彼此变的很有默契,不再提及过去。
她还是一年前故事里的女主角,一成不变的说话语速,打字套路。
他记得很清楚。
忘了相遇是怎么样的桥段,
再见面时一切都看做顺理成章,安排好的剧情却像背后难逃的硬伤。
关于她,他自定义里的妖孽,以迷惑世人为乐。她欣然接受。
简单的把自己包装成最闪耀的那一类人,
轻佻的语气用排比的句式深深扎进身体,一种与身俱来的味道,在最开始的时候,毫无悬念的轻易击倒每根神经。
她也成了其中之一。
无声无息化作一个劫,
来不及反应,已好似命中注定,牢牢紧贴生命,根深蒂固像绚烂刺青盛开在胸口,开出点点斑斓,然后乐此不疲。
他沦陷,背后一片汪洋肆虐的蓝,伤成一地的寂寞哀调,分道扬镳的很具体。
开始计算消失的日子,空白记忆里的时差或多或少变成了致命毒药,身后是整片的黑色幽默。
不轻易开口不在的时间里,度日如年修饰的恰到好处,铺天盖地的失落塞满了路途遥远。
假装用最漫不经心的态度把过去和现在刻录在准备好的时光机器里,按部就班打开回忆的黑匣子,菱角分明,给最爱的人唱最动听的歌谣。
她的不讲理,藏在他心里角落里,奉为至宝。
她的喜怒哀乐,附在他喜怒哀乐里,不留余地。
她的长长音色语调,存在他深深脑海里,独家记忆。
她时光里的钟摆不停不息,滴答、答滴,触目惊心。
她背影里的容颜反复出现,忽近、忽远,连成一线。
她故事里的琴键曲调轻奏,黑色、白色,错落有致。
一梦三四年。
那时的他,那时的她,年少的很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