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几个月前,好朋友给我寄了一本书:张嘉佳 《云边有个小卖部》,由于事务杂多,一直零零碎碎的在读。
今天整理书桌时,翻到了这本书,索性把剩下都读完。
看完合上书,泪不自觉的流下来,大概是故事太记忆深刻了,我想。
故事人物:
刘十三:从小和外婆一起长大,不是很聪明的样子,但他善良、纯真……就像我们最初的样子。
王莺莺:刘十三的外婆,在她的世界里刘十三是自己的全部。70岁的她,她努力经营着小卖部,为了生活,也为了十三的明天。
程霜:四年级时她便被判了死刑,绝症让绝望的她躲到了远离城市的云边镇,也正是这里,她遇见了十三,喜欢上了十三。
球球:面馆捡回来的可爱的小女孩。
故事里,刘十三在远离城市喧嚣的云边镇长大,是一个倔强又很有梦想的人。表面的调皮不知天高地厚,扬言要读清华、做大事,离开云边镇、离开外婆,其实内心的刘十三心肠软又很善良。
小时候的刘十三总是因为调皮被外婆追着打,但日子过得无忧无虑。
故事发生在一个夏日的下午,补习班里的风扇吱吱呀呀的转着。
“大家好,我叫程霜。”甜美美妙的声音打破了夏日的燥热,如山间一缕清泉流淌在十三的心中。
自此,十三和程霜成为了好朋友。程霜喜欢欺负十三,十三也任由其欺诈。也许这就是童年时懵懂的“爱”吧。
不为人知的是程霜身患绝症,她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十三。
十三说:“我一定请你吃顿特别好的。”
程霜告诉他:“你人不错,如果我能活下来,就做你女朋友。”
当十三偷了外婆的羊腿给程霜的时候,他才知道程霜已经离开了。留给十三的还是那句“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
陪伴十三的还是最爱他的外婆,外婆告诉他“祖祖辈辈葬在这里,才叫做故乡。”
02
从小到大,十三对母亲的记忆都在随身听里:
十三,妈妈走了。
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考北大。
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地生活下去。
越幸福越好。
十三,妈妈对不起你。
十三对妈妈的思念也记在自己珍贵的笔记本上,“考清华考北大……”。
高考结束后,十三并没有考上清华北大。他离开了云边镇,在新的城市新的学校认识了新的人,除了奇葩舍友智哥,还有一个让自己掏心掏肺的女孩——牡丹。
好景不长,牡丹还是选择离他而去,亦或许从未想过要陪伴十三,但十三总是很认真,他想带牡丹吃遍云边镇的所有小吃,梅花糕、鱼皮馄饨、羊角酥……
纵有千般不舍,但分手离开的那一方总是决绝。在送别纵有千般不舍,但分手离开的那一方总是决绝。在送别的车站,十三偶遇了那年夏天的“清泉”,时隔十年,程霜没有死,活生生站在十三面前,眉开眼笑。
在十三分手最痛苦的时间,程霜的出现无疑给十三是最大的安慰。
再后来,这一次的相逢最终还是以告别结束。
程霜又走了,留下了:“这次不算,要是我还能活着,再见面,上次说的才算。”
大学毕业后,十三在工作方面屡屡碰壁,但他怎么也不愿意回云边镇。
我想这是他对妈妈给予希望的倔强,毕竟每次思念妈妈的时候“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总是在他耳边萦绕。
当某一天,十三大梦初醒的时候听到外婆的声音,腌菜和炒洋葱的味道告诉他,他回到了云边镇。
外婆王莺莺开了一宿的拖拉机将他绑回了故乡——云边镇。
在这里陪伴十三的不只是外婆,在美丽的小镇他再一次和程霜相遇,他们三个相依相伴度过了美好的光阴。
“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
“外婆在的,一直在。”
03
除夕那天,外婆王莺莺还是离开了,尽管十三万般不舍。
这一次,默默陪着十三的还是连自己明天都不一定能看到的程霜。
最美人间四月天,新一年春暖花开之际,程霜去治疗前和刘十三约定:“如果我没死,我们结婚吧。”
十三用力点着头:“好!”
云边镇是刘十三最想离开,但又是最舍不得的地方。失恋后的他浑浑噩噩,不仅忘不了牡丹,工作也不理想。当外婆把醉醺醺的刘十三带回云边镇后,刘十三其实心里是感激的,他知道自己最离不开的地方依旧是这里。
于是,刘十三决定干一番事业,他和“情敌”侯总打赌一年卖一千零一份保险。
在云边镇开始推销保险的刘十三,见证了发小牛大田傻萌的爱情,也感受到毛婷婷和弟弟毛志杰的姐弟情,还有六七岁球球的懂事……
刘十三就像是生活中的我们每一个人。
小时候总想着长大,离开大人们的束缚,但真正长大以后才发现,家永远都是宿心港,亲人永远是世界上不求回报对待自己的。
不是所有的爱情都是情投意合,地久天长。刘十三喜欢牡丹,可牡丹最后还是选择了别人。我们总要接受突如其来的失去,并收拾好自己的“行囊”,再出发。
勇敢面对来之不易的感情。程霜对刘十三的喜欢长达十几年,从小时候第一次遇见他,便注定了。
但最后,程霜还是没能熬过病魔,离开这个让她无比留恋的世界,刘十三也没有真诚的表达自己的感情。
很多时候,尽管结局早已注定,可我们还是想拼命的试一试,总觉得,我们总会在另一个地方不期而遇。
文/末末
图/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