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好对脱贫县设立过渡期要求,过渡期内切实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继续扶上马送一程。加强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继续加大力度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加快补上技术、设施、营销、资金等短板,增强产业带农益农能力。
二是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区融入。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做好救助帮扶。
三是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社会动员等机制,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把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