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是余华写的一本长篇小说,巨厚一本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抗拒心想这么厚一本书我读的完吗,万一不好看怎么办,但是我还是去看了(之前读过我妹推荐给我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这些都是余华的小说,还蛮好看的,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跌宕起伏,特有意思,所以就入坑了)。
读这本书上部的时候心情很沉重很悲伤,宋凡平是多么好的一个人却没有好的结局,想要坐上去往上海的长途汽车接李兰回来,却没有这个机会了,被好几个戴着红袖章的人活活打死在汽车站,让人看了连连摇头,作者在描绘那幅场面的时候非常血腥残暴,我没有这个勇气看下去,就直接跳过了。
到下部的时候,出现了复杂的三角恋关系,李光头喜欢林红,而林红喜欢宋钢,宋钢在乎的是和李光头的兄弟之情(他们两从小一起长大,虽然不是亲生兄弟但是却把彼此当成了能融入血液中的好兄弟)其实宋钢也喜欢林红,只不过因为自己的兄弟,他听从李光头的话和林红断绝关系(看到这里我就觉得宋真的号窝囊懦弱,连喜欢一个人的勇气都没有,有时还挺婆婆妈妈的,话不敢说,让人看了特生气,厌蠢症都要犯了)林红伤心欲绝本想跳河自杀还是被宋救了..........后面宋自己想自杀了被李光头救了。(真的是剪不断理还乱,我感觉从这个时期开始他们三个之间的羁绊和牵绊就在这里埋下伏笔了)这段剧情大家自己去看吧不想多说了。
李光头真的很厉害,他很有做生意的头脑。去了上海赔了买卖之后,没有一蹶不振,捡起了破烂,靠破烂发了大财之后没有一直投入在破烂中,他又经营起了服装厂2家饭店1家洗浴中心和房地厂,你说他不成功谁会成功,既有随机应变灵活的头脑,思想开放不保守,能看清楚当时时局和独特的创业方法,还有一双能发现商机的眼睛和脑子,他必会成功。
我在看这部小说时李光头在我心目中的印象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刚开始的轻视讨厌嫌弃,到举起大拇指喊他一声牛逼!
这本书目前还没看完,目前看到了第514页,就先写到这里吧,等看完了再来补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