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和尘

很多人都搬过家,可能还不止一次,但奇怪的是,家搬走了,家却还在。

很多人都分过手,可能还不止一次,但奇怪的是,恋人还在,爱却不在了。

傍晚的时候,你坐在阳台上,看着天边的云霞被夕阳点燃了,你一点都不担心,因为太阳离你还有十万八千里。与此同时,太阳也一点不担心你,地球只是一颗转瞬即逝的尘埃,光才是永恒的。

我在露台的花坛里看到了一只虫,它不紧不慢,我也不慌不忙,要是在房间里看到,我非消灭它不可。可是在天地间见了它,它走它的,我行我的。房间是我居住的房间,可是天地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是因为房间局促,还是我的内心太局促呢?人和人之间为何要互相的伤害呢,是因为空间狭窄,还是内心狭窄呢?

乡下老太喜欢看歌仔戏,她的儿媳妇才不屑看哩,宁可看电视剧。孙子很讨厌电视剧,他只看DVD.他的表妹文艺得更彻底,在伦敦留学时,天天看戏,连电影都觉得不过瘾。表妹来台湾乡下过暑假的时候,也很喜欢陪外婆看歌仔戏,她们两个很要好。

可是有一天,他们几个人为了要看什么发生了冲突,吵了起来。一直不说话的父亲也拍桌子了,结果他反而还很平淡地来了一句:“看什么重要么?”

黄小姐为她个子矮、胸又平,感到自卑。Sarah为她个子太高、胸太大,感到自卑。上帝对她们俩分别说,我可以满足你的愿望,但条件是失去记忆。于是,黄小姐变成了Sarah, Sarah变成了黄小姐,自卑依旧。

坦白说,我吃过狗肉,而且狗肉的味道很不错。我记得某次一位爱狗的同事在旅途中,和我及其他几个同事一起吃狗肉,他承认有点负罪感,但同时也承认味道很好。

我觉得我可以放弃这个,因为我毕竟不是在北极走投无路身边只有一只雪橇犬,逼得我要打它主意。

我觉得人不一定因为想满足欲望,就去做一些即便是文化上允许的事,有时候也可以想一想为什么别的国家不吃呢,我承认吃狗肉是有点残忍的事情。

在搬家的时候,你可以看见光线里有很多尘埃。当光照在你身上你身上的时候,只不过你没发现自己也是尘埃,只不过大颗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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