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考研/弘时央美考研/央美考研/央美研究生
为大家带来央美考研的录取方式供大家参考。
一、统招考生
中国画学院
录取原则:1.各研究方向专业前两名,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 分,38 分,340 分); 专业课≥90 分(150 分制);美术史论专业第一名≥50 分,第二名≥60 分。
2.破格录取:各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外语单科降 6 分。
造型学院
录取原则:1.各研究方向专业前三名,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 分,38 分,340 分); 专业课≥90 分(150 分制);美术史论专业第一名≥40 分,第二名≥50 分,第三名≥60 分。
2.破格录取:各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外语单科降 6 分。
实验艺术学院
录取原则: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 分,38 分,340 分); 造型、媒介语言、创作方案、面试单科≥60 分(100 分制); 专业课成绩总分≥340 分,美术史论≥50 分;
建筑学院
录取原则:1.建筑学: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9 分,39 分,270 分); 专业课成绩总分在建筑学方向内大排序(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设计基础、建 筑设计的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31 分。
2.城乡规划学: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9 分,39 分,270 分);专业课 成绩总分在城乡规划学方向内大排序(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设计基础、城市设 计的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40 分。
3.风景园林学: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9 分,39 分,270 分);专业课 成绩总分在风景园林学方向内大排序(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风景园林基础、景 观设计的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56 分。
4.风景园林: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4 分,34 分,255 分);专业课成 绩总分在风景园林方向内大排序(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风景园林基础、景观设 计的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56 分。
5.艺术设计: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 分,38 分,340 分);专业课成 绩总分在艺术设计方向内大排序(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设计基础、室内设计的 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90 分。
设计学院
录取原则:各研究方向,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 分,38 分,340 分); 专业课成绩总分≥250 分。(专业成绩总分=设计史论 50%+设计基础 50%+专业设计+面试, 均为百分制计入)
城市设计学院
录取原则:01-06、11 研究方向专业前三名,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 分,38 分, 340 分);专业课≥90 分(150 分制);专业史论≥75 分(150 分制);
07-10 研究方向专业前六名,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 分,38 分,340 分);专业课≥90 分(150 分制);专业史论≥75 分(150 分制);
人文学院
录取原则: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 分,38 分,340 分),成绩总分≥335 分 (成绩总分计算方法:中国美术史、世界美术史、美术理论百分制计入,与政治、外语分 数相加构成),专业课单科成绩≥60 分;面试≥80 分。
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录取原则:政治≥38 分,外语≥50 分,国家总分≥340 分;成绩总分≥346 分 (成绩总分计算方法:中国美术史、世界美术史、美术理论百分制计入,与政治、外语分 数相加构成),专业课单科成绩≥60 分;面试≥80 分。
二、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录取原则:国家总分≥248 分,政治≥36 分,外语≥30 分;汉语≥50 分; 1.中国画学院
美术史论≥40 分;
专业课≥90 分(150 分制);专业课成绩总分≥490 分。 2.造型学院
美术史论≥40 分;
专业课(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90 分(150 分制); 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基础部专业课成绩总分≥480 分(单科均为 150 分制); 壁画系专业课成绩总分≥445 分(单科均为 100 分制)。
3.实验艺术学院
美术史论≥40 分;
造型、媒介语言、创作方案、面试单科≥90 分(150 分制),专业课成绩总分≥340 分。
4.建筑学院
专业课≥90 分(150 分制),专业总分≥340 分;
5.设计学院
专业课≥60 分(100 分制),专业总分≥250 分;
6.城市设计学院
专业史论≥75 分,专业课≥90 分(150 分制),专业总分≥340 分;
7.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专业课单科成绩≥45 分(100 分制),成绩总分≥290 分(成绩总分计算方法:中国美 术史、世界美术史、美术理论百分制计入,与政治、外语分数相加构成)。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录取原则:1.造型学院壁画系
政治≥36 分,外语≥30 分,美术史论≥50 分;
专业课≥60 分(100 分制),专业课成绩≥430(单科均为 100 分制)。 2.实验艺术学院
政治≥36 分,外语≥30 分,美术史论≥50 分;
专业课≥60 分(100 分制),专业课成绩≥340(单科均为 100 分制)。 3.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政治≥36 分,外语≥30 分,成绩总分≥320 分(成绩总分计算方法:中国美术史、世 界美术史、美术理论百分制计入,与政治、外语分数相加构成)。
对口支援计划
录取原则:城市设计学院
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 分,38 分,340 分); 专业课≥90 分(150 分制);专业总分≥340 分。
三、港澳台、留学生
港、澳、台
录取原则:1.中国画学院
外语≥30 分,美术史论≥40 分;
专业课≥90 分(150 分制);专业课成绩总分≥340 分。 2.造型学院
外语≥30 分,美术史论≥40 分;
专业课≥90 分(150 分制);专业课成绩总分≥500 分(单科均为 150 分制); 3.实验艺术学院
外语≥30 分,美术史论≥40 分;
专业课≥60 分(100 分制),专业课成绩≥340(单科均为 100 分制)。 4.建筑学院
外语≥30 分;专业课≥90 分(150 分制),专业总分≥340 分; 5.设计学院
外语≥30 分;专业课≥60 分(100 分制),专业总分≥250 分;
留学生
录取原则:1.中国画学院 美术史论≥30 分;
专业课≥90 分(150 分制);专业课成绩总分≥490 分。 2.造型学院
美术史论≥30 分;
专业课≥90 分(150 分制); 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专业课成绩总分≥500 分(单科均为 150 分制); 壁画系专业课成绩总分≥445 分(单科均为 100 分制)。
3.实验艺术学院
美术史论≥30 分;
专业课≥60 分(100 分制),专业课成绩≥340(单科均为 100 分制)。
4.设计学院
专业课≥60 分(100 分制),专业总分≥250 分;
5.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专业课单科成绩≥45 分(100 分制),成绩总分≥19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