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社会主义法治是我国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制度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逐渐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同时,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日益繁重,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在这样一个关键的历史时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对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科学的法治理论指导和制度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成熟。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将法治体系本地化、时代化的思想结晶,是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的完整体现,是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建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国家,不能没有法治思想的引领,我们只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更好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