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棍列传:全球恶棍集锦

最近慧慧子老师在读书群里种草博尔赫斯,还发了个诞总关于博尔赫斯的短视频,称其是门槛低但是上限很高的作家。群里的小伙伴好像对他都很熟悉,我却是第一次注意到这个名字------我猜我以前应该听过或见过这个名字的,只是没有引起我的注意吧,哈哈哈哈,我也只能这么说啦。

大群选了《恶棍列传》共读,据说这是博尔赫斯的入门级读物,小群选了另一本《小径分岔的花园》。既然恶棍是入门我就先读这本吧~

《恶棍列传》由七个短篇构成,每个短篇中都有一个恶棍,下面就让我们来见识见识他们有多恶吧。出场顺序与书中角色出场顺序一致,排名部分先后~

网图,侵删

No. 1 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

我读过的第一本内容涉及美国黑人奴隶的书是《飘》,在飘里郝思嘉家里跟黑人奴隶的关系很融洽,即便她有时候是个任性的小姐,但是她依旧把他们当成家人而非牲畜,所以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觉得Civil War前白人对黑人似乎也并不是很坏。

后来又读了《为奴十二年》发现也许郝思嘉是个特例,黑人的命太苦了。而《恶棍列传》第一篇出场的所谓的解放者更是个不是东西的家伙。

他打着解放者的旗号欺骗黑人,他解放的不是黑人而是他自己的财务自由。黑人只是冒着生命危险从一个主人家逃出来后被他卖给新的主人,并承诺黑人如果成功完成N次脱逃后,就把黑人赎出来给予自由。这真是洗脑的高手,但对于渴望自由的黑人来说即便明知希望渺茫但依旧勇往直前,因为自由的诱惑对于他们来说真的是太大了。


No.2 难以置信的冒名者汤姆·卡斯特罗

一个显而易见的冒名顶替者却被母亲“误认”,挺心疼这位母亲的,她何尝不知道自己是在骗自己呢?她只是不愿承认儿子死去的事实罢了。

当这位不幸的母亲去世后,为了瓜分家产众多亲戚出面质疑冒名顶替者的身份,于是搞笑的场面出现了。冒名顶替者在他狗头军师的帮助下获得了很多昔日熟人的支持,包括曾与原主并肩作战的战友也简称冒名顶替者就是原主,因为虽然他跟原主一点都不像也并没有试图模仿原主,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他就是他,无需也不屑于和原主一样。

原本冒名顶替者有机会笑到最后的,可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带走了他的狗头军师,没了智囊的帮助他乱了阵脚被揭穿了身份身败名裂。

人的思维有时候很有意思,因为A与B完全不像,A也没有模仿B的意思,但当A简称自己就是B的时候(当然B此时已经挂掉了无法站出来戳穿A),居然有人真的因为这个理由而相信A就是B......


No. 3 女海盗郑寡妇

恶棍列传里居然收录了明朝女海盗的故事,这倒是我没想到的。

故事发生在清嘉庆年间,郑姓海盗猖獗(该不是鹿鼎记里郑克爽他们家吧?如果是的话可能称其为海盗有些……)。为了防止海盗骚扰海边的渔民,朝廷下令将渔民迁往内陆,即便这些渔民并不懂得如何在内陆地区生存(毕竟不懂可以学嘛)。

渔民都迁走了,海盗失去了目标似乎问题就解决了,但是朝廷还是低估了海盗的智商,打劫不了渔民可以打劫商船嘛,于是海盗转移了目标,朝廷迎来了更大的损失,只好把迁走的渔民又迁了回去。

这是什么套路?拿渔民当鱼饵吗?此举终究是治标不治本的法子,于是朝廷打算招安郑姓海盗,而他也正好有此意。但是海盗集团的股东可不干了,招安后你姓郑的成了有编制的人,我们这些股东的话语权谁来保证?于是就毒死了郑姓海盗。

可是股东们没想到的是郑姓海盗的媳妇也不是吃素的,你不仁别怪我不义,自己另立山头成了老大而且逐步发展壮大。

因此嘉庆爷的头又大了,于是派出了帝国的海军前去围剿,遥望龙旗的郑寡妇突然顿悟了(或者说是怂了),想起了狐狸与龙的寓言。狐狸再狡猾也终究斗不过龙,需要龙的庇护,而龙也不会与狐狸计较其之前的冒犯,这不是个皆大欢喜的合家欢结局吗?

于是郑寡妇果断的选择成为狐狸,而嘉庆爷自然而然的成了龙,郑寡妇招安后,史学家写道:从此海上一片平静祥和,商业得到长足的发展。(要是郑寡妇多折腾折腾,也许大清的海防和海军还能有所提升)

大群里的小伙伴说习惯这则故事,不过我却是没觉得好在哪?哈哈哈哈


No.4 作恶多端的蒙克伊斯曼

一个美国黑帮头子的故事,从马仔到把头伊斯曼演绎了纽约版的“上海滩”,不过他的经历比强哥可能更丰富些,外形也更彪悍些。

上海滩要是拍到淞沪会战,强哥出面杀几个鬼子也许更热血,就像伊斯曼居然参军跟德国人干过架而且崇尚不留俘虏-----我猜他的不留俘虏不是出于仇恨而是处于嗜血,所以没啥好颂扬的。(当然,出于仇恨似乎也并不推荐颂扬)

最终伊斯曼的尸体被发现时,身边只有一只野猫陪着他,就像他年少时喜欢跟猫在一起一样。


No.5 杀人不眨眼的比尔·哈里根

感觉和第四个出场的蒙克伊斯曼的故事大同小异,一个伴着USA西部大开发去碰运气的混小子在客栈喝多了酒,二话不说直接开枪打死了以为伴着BGM出场的凶神恶煞,此举震慑了在场的人也为他赢得了名声------被打死的凶神恶煞手下都没有马仔吗?死了就死了,都没人替他报仇吗?

这是个对墨西哥人不太友好的故事,因为杀人不眨眼的比尔每杀一个人都会用刀在枪柄上划上一道作为记录,似乎枪炳就是他的荣誉榜。但被他杀死的墨西哥人是没有资格被记录的,虽然使比尔扬名立万地的凶神恶煞也是墨西哥人,他依旧美誉资格“上榜”。

比尔领盒饭的方式和他出场的方式极为相似,也是当他自带BGM跃马扬鞭的在街头得瑟的时候,也不知哪里打出的黑枪结束了他的生命。对于比尔来说可以说是成也黑枪,败也黑枪吧。


No.6 无礼的掌礼官上野介

与前几个故事不同,这篇故事中的恶棍怎么有被“洗白”的嫌疑呢?感觉作者似乎是在赞美这则故事的主人公,这样的人物在我国春秋战国时一抓一大把的,可能作者毕竟是个外国人对他眼中的外国历史并不熟悉。

这则恶棍故事的背景是岛国天皇的使者要出行到藩主的领地,于是派了了叫上野介的掌礼官打前站。上野介对此很不满,认为自己被派到穷乡僻壤打前站是个苦差事,所以对前来迎接的藩主很不友好。当掌礼官发现自己鞋带松了后,竟然要求藩主亲自为他系好鞋带。

藩主也是要脸的人,但是毕竟对方代表的是天皇的使者,自己也不好造次,所以还是为掌礼官系好的鞋带。但是掌礼官对于鞋带的款式很不满意,质问藩主怎么会系出如此粗鄙的鞋带来。

藩主当时就上头了,八嘎!在老子的地盘你敢如此猖狂。可惜藩主脾气不小但是本领不大,刀锋只是划破了掌礼官的脸,随后掌礼官便像兔子一样逃掉了。当然掌礼官也不可能这么轻易就放过藩主,他告了藩主的状还胜诉了,藩主为此剖腹自杀,藩主的领地被收回,家道也由此中落。

此后为了防止藩主旧部的报复,掌礼官加强了自身的防卫等级,生怕遭遇不测。

藩主的旧部中有一个叫仓野寸喜,他是藩主的幕僚也是被视作旧部领头人的人,掌礼官对他是重点盯防。而仓野寸喜似乎并不打算给藩主报仇,每天流连烟花柳巷喝得酩酊大醉,后来甚至把妻女赶回老家而豢养了一个地位低贱的情人。

得到这些消息后掌礼官放松了警惕,结果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仓野寸喜带着人杀入了掌礼官的家替藩主报了仇。随后他们被判自裁,包括仓野寸喜在内的所有旧部欣然赴死。


07. 蒙面染工梅尔夫的哈基姆

这则故事是根据《玫瑰的摧毁》中的段落衍生出来的,讲了一个看似荒诞的故事。蒙面先知哈基姆的叔叔是个染工,而哈基姆在耳濡目染中也略知此道,但是他是个不走寻常路的人,凭借这门技艺他另辟蹊径成了先知。

他的出场依旧是带着BGM的,在沙漠之中人们看到三个身影缓步走来,中间的那位带着面具像个牛头人,旁边的两位都是盲人。牛头人宣称自己是先知,是使者,但人们并不相信,觉得他更像是个白痴。

随后一只豹子突兀地出现,人群做鸟兽状逃散,牛头人和盲人却依旧站在当场。盲人可能是因为看不见,所以不知道豹子的存在,牛头人不跑是什么原因呢?吓得迈不动步了吗?逃散的人群来不及多想便消失不见了。

片刻之后但人群重新回到事发地点时发现豹子已经瞎了,这似乎证实了牛头人之前的言语:凡是看到过我真容的生物都会变成瞎子。于是人们开始相信牛头人真的是先知,并称其为蒙面先知,他的面具上从此镶嵌上了宝石。

由此先知创建了自己的势力,有了自己的信徒过上了奢华的生活,甚至有了他的年号(闪亮脸)。

闪亮脸五年一个可怕的谣言从先知的宫殿中传出,一个婢女被杀害因为她看到了先知的真容但是并没有变成盲人,她发现先知其实只是一个病人。局势比先知想象的要严峻,他不得不站出来澄清。当他还在强调贱民没资格看到他的真容时,一旁的士兵突然掀去了他的面具,一张病态的脸呈现在世人面前。

先知正狡辩现场的人修行不够,所以看到的只是他们幻想的容貌并不是先知真实的容貌,但是人群已经不再相信他了,他被杀死在了台上。


好像《恶棍列传》这本说的一般版本只收录了上面提到的7个故事,但我这次读的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版本后面还有几个番外篇。其中玫瑰角的汉子这篇我还是挺喜欢的。

番外篇:玫瑰角的汉子

小镇酒馆里有一个人见人怕的恶棍,这里的混球们都以他马首是瞻。树大自然招风,某个晚上来了一伙踢场子的人,这个身材魁梧的家伙推门的时候撞倒了一个坐在角落里的汉子(也就是故事中第一人称的“我”)。玫瑰角的汉子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一只手握着衣服里的刀,另一只手已经扇向来踢场的不速之客。

不速之客只是虽然挥了挥手便将玫瑰角的汉子拨到一边,都没给他出刀的机会,随后便径直朝坐在酒馆深处的恶棍走去。这一路上不速之客遭到了酒馆里其他人如雨般的唾液和拳脚,他都不在乎,他的目标是恶棍而非这些虾米。

终于不速之客来到了恶棍的面前,而恶棍却拒绝了不速之客的挑战灰溜溜地离开了酒馆。不速之客以胜利者的姿态抱着酒馆老板娘走出酒馆,酒馆内生下的人则继续喝酒跳舞。而玫瑰角的汉子由于烦闷也走出了酒馆,到周围去散散心。

等玫瑰角的汉子再次回到酒馆时,不速之客已经被老板们背了回来,后背有一道刀伤。虽然老板娘竭力为他包扎但他还是死了。于是矛头指向了老板娘,不速之客带来的人认为老板娘是凶手,而玫瑰角的汉子却站出来称老板们细皮嫩肉的没能力杀死不速之客。大家争执之时,突然得到消息警察正在赶过来。

为了置身事外,没人再在乎凶手是谁,在场的人齐心协力地从不速之客身上拿走自己看得上的财物,随后将他的尸体从后窗扔到了河里。酒馆瞬间恢复到了不速之客到来之前的样子,警察也没看出什么端倪。

深夜之中玫瑰角的汉子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抽出来藏在衣服里的刀,那把刀还是那么的亮,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


这是我第一次读博尔赫斯,读的还是他的处女座,觉得文字还是挺友好的,只是不太能抓住他想表达些什么。既然叫列传,那就当《史记》里的列传来读吧,不过里面的故事真的没有《史记》精彩。

另外还有一个小惊喜是最近刚开始读《死亡的故事》,觉得这是一本脑回路清奇的书,简介中居然说其中的故事是以博尔赫斯和卡尔维罗的小说为蓝本创作的。这让我对博尔赫斯又产生了兴趣和好奇,希望在《小径分岔的花园》的阅读过程中能给我带来惊喜~


哥布林读书编号:24-38T401

书名:《恶棍列传》

作者: 博尔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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