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哪一种喜欢是一成不变的,就像四季总会轮换。如此一来,才让人总有惦念。
冬天来了,春天就不会太远;夏天走了,秋雨就姗姗而来。
直到有一天,我们好像读懂了春去秋来,也释怀了相聚离开。
尚在好年华,都是好时光。
夏日里蒸腾起来的热恋,在秋意渐浓的暖阳里也陡然有了细水长流的滋味。
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活在一个非黑即白的世界,即使很多人告诉我真实的世界远不是那个样子的。可是我的固执和偶尔的偏执却支撑我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并且还会在这条路上走更远。曾有一位故友,还真是名副其实的故友,如今已经不知所踪不论今夕何夕了,他说别人是不撞南墙心不死,而我是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整装待发继续撞。当时我快一口血笑喷出来,现在想想,好笑吗?这就是人生啊,赤裸裸的无可辩驳的生存方式之一啊,是我在这片摸不清边界的江湖厮杀的盾牌啊,是我在这桃花源地优哉游哉的通行证啊,这就是我直面所有生存法则的姿态啊。虽然略显笨拙,可是我毫不反感自己笨拙地活着啊,虽然我不喜欢和笨蛋交朋友,但是却永远都擅长对自己很宽容。
小时候不喜欢下雨天,阴天的房间总显憋闷,还不如去淋雨一直走,眼看着那些疯狂的小事情早晚有一天会做完。可是不知不觉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却迷上了下雨天。不再觉得心慌无聊,一本书一部电影一杯咖啡一个梦里不问花落多少的冗长的睡眠,一个亲吻一个拥抱一翻笑闹一场触碰灵魂深处的对白。于是下雨天不再是淋湿所有好心情的灾难日,不再是大片大片的深蓝,它就像一个人不为人知甚至尚未自知的另一面,在每一个应该属于自己的时光里,给予自己不被打扰的温柔。
小时候喜欢热浪袭来的盛夏,总觉得那是会发生好多故事的季节,那是自己出生的季节,好像天生带着属于自己的气息,把花开到最好,所有释放的光芒也要不留一丝隐退之意。要燃烧,要不怕费力,要把生活的颜色调到无限接近最高饱和度。永远觉得青春就该如夏花绚烂,义无反顾,不留退路。后来我不再因夏天总有一天会离开而宁愿时间停驻,就像我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期盼一切回到相遇的那一天。我爱上了秋天,习惯了冬天,我喜欢看着它们轮番上演这世间的悲欢,谁也不问接下来是属于谁的明天。
直到现在孩儿他爹依旧会时不时敲我脑袋问我为什么要如同一枚愤青?我说我从来都不是,因为我没有把自己放在过那么大的时代浪潮里,我从来都是那个看个抗战片都大方承认自己会做叛徒的那一个。我的那点小世界里从来就不允许自己不喜欢的存在,所以扫地出门这事儿我也几乎未干过,何来的真正的愤慨?我所做的只不过是拼尽全力护住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撒野的捣乱的没头脑的面相不好心难看的统统免进,比东亚病夫和狗那块牌子还大,就挂在我的脸上和心上,一目了然,不瞎的都看得出来。
有人问我当妈以后是不是变得更温柔了?我想也许是吧,是对这世界更温柔,不管它虐不虐我,我都能独自欢歌独自缅怀乐颠颠扒拉着自己的小算盘。但是对不喜欢的看不惯的无法接受的东西,或者压根儿不是个东西的,依旧温柔不起来,因为对我来说,在不美好的事物上,“温柔”从来都是无处安放的。
少年不识愁滋味,爬不上的楼换一个继续爬。我却相信总有那么一些人,此生不辩哀愁。不是未曾有,只是再多愁绪都被酿成了酒,一饮而尽,反倒成了人间乐事一桩。不值一提,切莫声张。
秋日的午后,我未眠,却拥一场美梦。梦里来来往往皆是客,偏偏你一直在场,笑着对我说,有生之年,狭路相逢,遇见你,其实一点都不意外。